“是的,我是接过他们的生意。”刘律师一愣,倒也不至于否认,“不过,这有什么问题么,不都是正常的商业案例么。”
他一边回答,一边大脑中在飞快地运转。
他相信杰克马这样的大佬,是不会亲自去打听他刘某人此前接过哪些生意的,而且也没必要关心。
天下谁也没规定一个律师事务所只能同时接一个大客户吧?我还坐谁的生意,关你杰克马毛事?
但是,既然此时此刻杰克马在跟他沟通时提到这一点,那就肯定是有同行在杰克马面前给他上眼药了,故意提起。
要是刘律师连这点都猜不到,那就太对不起自己的智商了。
虽然,他也暂时只猜到这一点,而没法猜到“同行会如何拿他做别的生意来攻击他”。
幸好,杰克马很快为他解惑了:“刘生,你还接谁的生意,这当然不关我事。不过,我也听说……”
“铛铛网已经成功上市了!真爱佳缘虽然还没上,但明年肯定会上的!”刘律师抢先堵了一句。
他以为杰克马是在怀疑他的办案成功率。
这种事情他也不是没遇到过,比如他拿了某个公司的钱,但是一两年了都没动静。然后嫉妒他生意好的同行,就会对潜在客户说:X总,您看,您也别迷信找刘律师,他也有拿了钱办不下来事儿的时候!
但真正懂这一行的人都知道,要想去纳斯达克IPO,律师收了费之后,三年内能搞定,其实都不算输。这些项目本来就是周期非常漫长的,尤其是那些财务指标不合法的公司,就得花三年时间的准备、运筹,最后满足GAAP规则。
然而,这番解释再次被杰克马打断:
“我不是质疑你的成功率——我相信真爱佳缘在你的操作下肯定也能上市成功。但是,我想说的是,听说现在有些给了你钱的客户,在外面拿你的招牌给投资人吃定心丸,这个影响就不太好了嘛。
所以我想了想,其实我们阿狸巴巴也没必要图最给力、最牛逼的律师来为我们服务。有时候找个稍微生手一些的,也显我们阿狸的实力不是?”
刘律师听了,顿时愕然。
这是什么逻辑?
但听起来,好像确实很有道理。
就拿个冯见雄早年混过的圈子来举例好了:比如当年他给L干妈做“全国驰名商标”代理的时候,接的那一系列案子。
想让自己的品牌成为全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是不是非得花大价钱去请最好的代理公司、中介掮客呢?
其实并不必要。
非得在这上面花大钱的,反而往往是在指标线上可上可下的那种。
这时,实力不够,掮客补。
但你如果做得很牛逼,就假设品牌知名度有可口可乐那么牛逼,然后进入中国市场。这时候哪怕你什么代理公司都不雇,什么中介掮客都不请,直接去国家工商总局递交申请书,那也是可以办下来的。
就像一个普通人想当中科院院士,如果你科研成果不够多,学历资历不够扎实,那确实要各种斡旋。但如果你满足“一条必杀”的硬杠子,还要个屁的斡旋?
中科院收院士的章程上,最开始就明明白白写着:“诺贝尔自然科学类奖项获得者,或菲尔兹奖获得者,直接入选为中科院院士”。所以你只要去拿个诺贝尔奖或者菲尔兹奖,什么拉关系混脸熟的工作都不用做,中科院为了自己的面子和权威性,都会主动跪求你当院士的。
回到去纳斯达克IPO的问题上,情况也是一样。
如果今天是狗东要IPO,那没得说,不请刘刚一万年也过不了。
因为狗东是典型的“按照GAAP规则万年狂亏”的公司,你不运作不斡旋,硬杠子那就过不了。
(PS:哪怕七八年后,偶尔有个把季度或者年,狗东对社会公众表示的财报,会显示其盈利了,但那其实都是不按照GAAP规则来算的。这里面最大的猫腻,就在于那些财报都不会把他们接受低估值资源型融资时出让的股权,足额折算到亏损里去。
通俗地用人话翻译一下,就是假设5年前,狗东按照融后估值200亿、拿了老虎基金40亿美元现金,那么老虎基金的占股比例就应该是20%。而等他拿了老虎基金钱之后一年,本来因为规模做得更大了,资本市场对这家一年前估值200亿的公司,新估值涨到了280亿。
这时候,如果按照常规法则,有新股东想入股时,得增资120亿美元才能占到30%股权(280+120,融后总值400亿)。可问题是这时候跑来投资的是腾云,然后腾云说我只给12亿,但我还是要你30%股权,并且对外宣称估值400亿。但我少给你的108亿也不是白少给的,而是我会把‘微信’的‘电商’这个按钮的5年独占使用权交给你狗东使用。
按照GAAP会计法则,这种实际上新股东钱没给到位、但却占走了大笔股权的资源型投资,是要把差额计算成亏损的。相当于是“狗东花了108亿美元买了‘微信’里‘电商’这颗按钮的5年使用权”。也就是应该在财报中体现出“每年为了买这个流量入口支付成本21。6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