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一见秋堂有些失望,“秋兄,那小女孩是你的亲人吗?”
秋堂打听的正是莫大忠的妹妹,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想起这汉子就有点伤心,“我一个恩人的妹妹,如果她还活着,还没有嫁人,我一定会娶她。如果她有中意的人,我会让她一家人无忧无虑地生活一辈子。”
钱菡莞尔一笑,“想不到秋大哥这么重情义,如果有了家室,定是个好男人。”
秋堂自穿越到大明朝来,就没有家,唯一的落脚地就是鬼谷子的家,一个家字,让他心情沉重起来,要想让老秋家在大明朝开枝散叶,迟早得有个家。
他后世是一个杀手,不会对外人表露任何感情,呵呵一笑,“我怕媳妇多了打架,没饭吃。”
现在秋堂一表人才,英俊非凡,哪个女孩子见了不动心?
钱菡见众人忍俊不禁,噗嗤一笑,“秋大哥要是没饭吃,就来金海山庄。”
钱夫人看了钱金海一眼,在桌底下用脚踢了他一下,他的意思是说,这么好的帅小子,钱家向哪里去找,赶紧将他留下,做个倒插门的女婿,也省得他想多找些媳妇。
钱金海早就相中了秋堂,捋着胡子一笑,“秋少侠,小女未嫁,也未曾许配他人,你看……”
“钱三爷,钱菡是什么身份,我是什么身份,根本就是门不当户不对。再说了,我都有七八个小媳妇,个个武功高强,钱菡能受得了吗?”
钱夫人吓得向钱金海伸了伸舌头,在桌子底下又踢了他一脚,她的意思是赶紧不要提这事了,我们的女儿可不能给人家做小,还排到七八名之后,这还了得!
钱金海笑了笑,“呵呵,那这事就算了。”
钱菡羞答答地没有说话,踢了瘦骨伶仃的兄长一脚。
钱一真想让秋堂成为自己的妹夫,有了这层关系,至少那些丑事就藏住了,但他不敢跟父母顶嘴,笑了笑,跟秋堂喝起酒来。
这是在菡萏厅喝酒,是湖中有一个大凉亭,钱夫人见天色暗了起来,命丫鬟在亭中四周挂上灯笼。
秋堂无法用言词来形容金海山庄,只是处处亭阁楼台,湖泊水池,还有活水成河,皇家园囿也未必有这般美,看来有钱人就会享受,外人根本没得比。
众人继续喝酒闲聊,钱一身体不是太好,早些睡了,钱金海和夫人也借故离开。
秋堂喊耿天霸、杨成化、田小菲和胡巧儿坐下来喝酒,钱菡又让丫鬟上了一只五香酥骨菡萏黑锦鸡,怕逍遥客来,她们不懂武功,便让她们退下。
不要看钱菡这小丫长得弱不禁风,还挺能闹腾得,父母走了,完全放开大小姐的架子,跟大伙嘻嘻哈哈地斗酒,搞什么接诗句,结果秋堂一句也没整出来,害得他一连喝了数杯酒。
耿天霸见识到秋堂的武功,怕他喝酒误事,已经到三更天,赶紧制止斗酒,劝大小姐回房休息。
一更人,二更锣,三更鬼,四更贼,五更鸡。
钱菡懂得这个道理,“我们今夜不睡了,倒要看看逍遥客当着你们五人的面,如何把我盗走?”
这是个好主意,五人都没有反对。
秋堂起身活动了一下,又扯了一根鸡腿,津津有味地吃起来,他不能否认一个问题,内力越是深厚的人,其食量一般都很大,仿佛身体就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吃什么都能消化得了。
一个家仆打扮的人躬着身子,挑着灯笼,从桥道上走过来,快要走到亭子的时候,低下头,上前走了两步,“大小姐,老爷吩咐下来,已是夜深,小姐和诸位也应该休息了。”
“知道了,我们今夜不打算睡了,你回去吧!”钱菡应了一声。
忽然间,田小菲问道:“喂,你是才来的仆人吗,我怎么没有见过你?”
那人抬起头来,笑了,异常得意地道:“在下逍遥客索常春,特来盗走小姐,一夜后,必当奉还。”
耿天霸等人刚要抽兵器,软软的倒下去,身子骨软得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钱菡也软瘫在地,细若蚊蝇地道:“你太狡猾了。”
秋堂正在钱菡身后,啃着鸡腿,他早就感觉到腹中麻丝丝的,料定来人有鬼,见钱菡倒下去,顺便倒在她身边。
索常春见众人都倒下了,得意地一笑,“在下采花无数,从来没有失手过,你长得不算漂亮,却是钱三爷的女儿,那是细皮嫩肉的大小姐,跟你这种名门闺秀上床,嘿嘿,也是一件很爽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