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完中村关,没有见到强哥的身影,林风显得有些失望,失去了继续游逛的兴致。
他打了辆的士,决定饶道杰克哥在帝都的办公小区。
这是一栋四层高的红砖小院。
看门大叔在门卫值班亭喝着茶,听着广播。
院内的大白杨树,还没有抽穗萌芽,整个进门的院道两旁,停满了自行车。
看着挂在楼道口的一块白底黑字的木质招牌,上面题写着:国富公司几个大字。
林风很难想象,未来改变国人的消费模式,号称创业教父和电子商务之父的杰克哥,竟然窝居在北方这个小区里。
可惜,他们已经下班了。
办公室的灯是黑的。
林风决下明天专程前来,会一会杰克。
乘坐出租车,回到了西郊宾馆。
小马哥已经回来了,同又显得有些疲惫。
他们俩吃过晚饭,冲完澡,闲聊了一阵之后,早早就寝。
经过一夜的休整。
林风和小马哥,已经满血复活。
享用完宾馆提供的免费早餐之后,俩人开始收拾,准备出门。
小马哥挑了一套笔挺的西装,扎上了领带,皮鞋刷得铮亮,就连公文包也拿着毛巾仔细擦拭干净。
看得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注重形象的IT男。
相比小马哥,林风的装扮显得要糙很多。
他不喜欢被束缚。
套了件羽绒服,系了条围巾,做好防护保暖,是他来到北方大都会之后,最需要做的。
“马哥,你不准备套件外套,穿得这么单薄,非得感冒不可。”
看着西装笔挺,准备出门的小马哥,林风替他打了个寒噤。
西郊宾馆的暖气非常足,在房间里,穿件衬衫也不会觉得冷,户外的温度才1度,就他这打扮,出门非得冻成重感冒不可。
“没事,稍后坐的士过去,移动总部的暖气肯定很足,我代表的可是深城青年创业者形象,羽绒服怎么能够体现我们创业者的英姿呢?”
小马哥开了句玩笑。
他从小接受的教育,那就是出门形象非常重要,关系着对方对你的第一印象。
拎着公文包,整时了一下发型,走出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