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宽广的心胸是可喜的
2003年1月21日的那个凌晨,对河南省信阳市358厂高级中学三年级1班409寝室的女生而言,无疑是一场噩梦。当天凌晨2时许,正在梦中熟睡的8名女生,突然被一声撕心裂肺的尖叫声惊醒。同寝室的女生纷纷起床,看到张静的样子,大家惊呆了:有人故意用硫酸作恶毁容!与她同床的好友晶晶的左手也被硫酸烧伤。
第二天,当老师和同学纷纷去医院探望张静时,他们看到的已不是昔日熟悉的清纯美丽的面庞,而是被硫酸肆虐而极度变形、惨不忍睹的脸。是谁向张静下如此毒手?在专案组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之后发现,原来凶手竟是与晶晶同班的马娟。她想害的人原本是晶晶,而那一天恰好另一个寝室的张静来到了晶晶宿舍与她同住。
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让马娟非得以如此惨忍的手段谋害自己的同窗呢?马娟的回答令办案人员目瞪口呆。马娟说:“因为她比我聪明,比我学习好,而且每次都幸运地被老师安排在较好的位置就座。我学习比较差,被安排到教室后面。有时晶晶和我说话很伤我的自尊,我心里对她很有气。1月20日又要考试了,我心里的压力比较大,决定想办法耽误一下晶晶的学习时间,这样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以免和她的学习成绩相差太远。考虑再三,我选定了泼硫酸这个办法。”
浓硫酸半夜泼向女同学,只因嫉妒比自己学习好。如此的惨剧与可悲的想法令人深思。不健康的嫉妒是一种黑暗的情绪,也是心灵的地狱,长期以来,它困扰着嫉妒者,酿成无数悲剧。
许多心理学家分析,嫉妒是人类的一种本能,是一种企图缩小和消除差距、实现原有关系平衡、维持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心理防御反应,是当别人在某些方面超过自己、使自己的**不能得到满足时所产生的企图排除乃至破坏别人优越状态的激烈的情感活动。
客观地说,嫉妒心理人皆难免,因此不宜将嫉妒看作恶,而应该看作中性的东西。只有当它伤害别人时,它才是恶。嫉妒者自身也会在此过程中忍受极大的精神与**的折磨。正如巴尔扎克说过:“嫉妒者受的痛苦比任何人遭受的痛苦更大。自己的不幸和别人的幸福都使他痛苦万分。”
不健康的嫉妒尽管是一种罪恶,它的作用尽管可怕,但并非完全是一个恶魔。正如20世纪伟大的思想家罗素在他的《快乐哲学》中所言:“嫉妒的一部分是一种英雄式的痛苦的表现;人们在黑夜里盲目地地摸索,也许走向一个更好的归宿,也许只是走向毁灭。”
如何避免嫉妒导致毁灭,如何使它能走向一个更好的归宿?罗素的建议是——扩展我们的心胸。学会超越自我,在超越自我的过程中,学得像宇宙万物那样逍遥自在。
真正扩展我们的心胸、超越自我,消除嫉妒,有如下五个法则可供参考与践行:
法则一:人贵有自知之明
嫉妒他人正是因为迷失自我。嫉妒心理的产生往往伴随着,或者说起因于自我的迷失。当一个人真正能够以客观的态度清晰地评价自我时,嫉妒的锋芒便会在正确的认识中钝化。
法则二:莫以已之长夺人之短
嫉妒他人还是因为心理的失衡。嫉妒者的心里总是充满了“为什么”或者说“凭什么”——“我们能力相当,凭什么他比我先获得提拔?”“她凭什么比我过得好?”正是这些失衡的心理导致了嫉妒的产生,而不正确的比较方法——如,以己之长夺人之短,以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事事要求公平,处处讲求平等——则是导致失衡心理产生的根源。正确的比较方法是:辩证地看待自己与他人,学会理解他人,接纳他人,善于发现和学习对方的长处,纠正和克服自身短处。
法则三:宠辱不惊
当别人拥有的东西,你渴望拥有而实际上又无法拥有时,嫉护心理便容易产生。事实上,你若是聪明者,便应当扬长避短,寻找和开拓有利于充分发挥自身潜能的新领域,以便能“失之东隅,收之桑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补偿先前没满足的**,缩小与嫉妒对象的差距,从而达到减弱甚至消除嫉妒心理的目的。
法则四:化嫉妒为动力。
一个精神上自足的人是不会羡慕别人的好运气的,尤其不羡慕低能儿的好运气。他所做得只是以更加积极进取的精神去充实自己,提升自己,让自己成为最优秀的自己!
法则五:公平竞争
嫉妒者往往缺少公平竞争的意识与胆魄,真正消除嫉妒,从现在起,你就要把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敢于公平竞争、勇于承担风险责任的人,同时也要将自己培养成为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心胸开阔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