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余年”高级vip律师团至国家警察总署、最高法院及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份抗议信:我律师团已有确凿证据证明在在刑部大堂的庭审中,庆国公民小范大人遭受到了刑讯逼供。
庆国刑法第一百二条第三十款中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
凡是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应当作为非法证据依法坚决予以排除。
因此,我律师团强烈谴责这种践踏小范大人人权的违法行经,并保留向庆国最高巡回法院首席终身**官“皇帝陛下”申述的权利。
在此,我律师团强烈谴责那些想借此事件邀功请赏的xx大人们,你们的阴谋不可能得逞。
胜利最后终将属于年轻帅气有钱有权的小范大人的!
16楼,发表于20077200:06:54|删贴|加精
此时此刻小范同志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17楼,发表于20077200:26:58|删贴|加精
范闲一个人,他代表了庆余国悠久的光荣传统!在这一刻,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18楼,发表于20077203:25:10|删贴|加精
…我代表庆国国家安全局表示对此事的严重关注,对大庆国国家警察总署的做法表示最强烈的抗议!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发展并声明保留采取进一步行动滴权利!
此时此刻小范同志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
19楼,发表于20077209:12:15|删贴|加精
我代表全体女同胞表示强烈的愤怒:小范大人如玉的身躯怎么可以接受酷刑?小范大人如花的脸蛋怎么有一点的伤痕?
20楼,发表于200772010:44:54|删贴|加精
此刻小范大人他代表了一堆人啊一堆人。
21楼,发表于200772011:45:21|删贴|加精
我是庆国一个卖豆浆的,我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范大人是好人。
22楼,发表于200772011:50:00|删贴|加精
我是庆国卖豆腐的
范哥是我们豆腐党的形象代言人啊
23楼,发表于200772011:50:54|删贴|加精
ls的南瓜兄。。我们都是卖豆为生啊
24楼,发表于200772011:51:37|删贴|加精
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可爱的猫大不拉票?
25楼,发表于200772012:20:04|删贴|加精
都。
都是高。
高手啊!!
26楼,发表于200772015:39:25|删贴|加精
不懂
27楼,发表于200772016:10:31|删贴|加精
摁个爪印!
登陆无效!100遍啊100遍!!!
28楼,发表于200772016:16:50|删贴|加精
代表绝大多数人利益的小范是不可以被诬陷滴~
小范同志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不是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