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晚有一天,上千公里的距离,只要短短几个小时就到,两地之间寄熟食,甚至生鲜也没关系。”
夏晓兰在信里很坚信这一点。
周诚想那得多少年以后啊,拿飞机寄东西?
就算最发达的美国,也没有这么败家的。
她让周诚要吃饱穿暖,不能因为年轻身体好就不爱惜身体,又说自己想要和白珍珠合伙干点啥生意,问周诚这姑娘是不是可靠。
白珍珠?
是白志勇的妹妹。
白志勇参军好几年了,去年才提干,是周诚营里的一个排长。
这人的个人素质比较突出,性格却很冲动,明明之前就有提干的机会,却被白志勇的性格毁了……这样的人不一定能当多大的官,当战友的话周诚也不想和他并肩作战,就怕他那个人英雄主义冒头,在关键时刻毁了计划。但当朋友的话,周诚还是挺信任对方,白志勇是恩怨分明的人,周诚恰好就对他有恩。
他的妹妹,应该值得信任吧?
周诚反复把信看了两遍,依依不舍放下信纸,把外套脱下试穿了羊剪毛背心。
再穿鸭绒服,他不一会儿就热的满头大汗。
在部队里确实没啥穿鸭绒服的机会,周诚爱惜地将衣服脱下来挂好。这是他媳妇儿的心意,可不能弄皱弄脏。羊剪毛背心倒是可以穿在正装里面,又薄又贴身,周诚动了动也不影响活动。
夏晓兰寄来的红枣有好大一包,信阳毛尖也有几大罐,周诚拿出一颗红枣塞在嘴里,又甜又糯,枣核还特别小。他吃完一颗,忍不住又吃几颗才停下——周诚有个不好对别人说的秘密,他喜欢吃甜食!
他的口味重到啥程度呢,刚出锅的白面馒头,刷上一层厚厚的芝麻酱,在撒上一层绵白糖……周诚一个人能吃光一大盘。他小时候就喜欢拿手指蘸白糖吃,还被家人收拾过,他爸说他又怂又娘气,周诚慢慢就把嗜甜的毛病改了。
哦,或者说藏的更深。
晓兰咋看出来他喜欢吃甜食的?
难道是上次在火车站,自己给晓兰买枣时顶着看的时间太久?
周诚又摸出一颗红枣放嘴里。
别管咋知道,哪怕是巧合呢,说明晓兰注定该是他媳妇儿呗。
茶周诚不太喜欢,这几罐信阳毛尖他得喝到啥时候?放坏了也是浪费晓兰的心意,周诚想了想,趁着天黑时给团长送了一罐去。
团长打趣他,“听说你对象了?”
“嗯,豫南的人,这茶叶就是我对象寄的,给您尝尝。”
一共有五罐茶叶,和红枣一样,夏晓兰多准备就是为了让周诚能送送人。吃独食是挺不好的行为,哪里都需要人际交往……当然,你处在啥样的级别,也就顶多和顶头上司分享下土特产,不能直接越级送礼。周诚也没给夏晓兰提过自己的级别,夏晓兰以为他就是个小兵,20岁的年纪,就算被提干了,顶天就是个小排长吧。
周诚是营长了!
在团里他无需讨好太多人,就是团长,也是有本事,对周诚也不错,周诚才尊重对方。
除了团长,周诚和3营长老方不太对付,不过和二营长关系处的还不行,也分了一罐茶叶给他。
剩下的3罐茶叶咋办?
周诚不可能给下属,也不会给讨厌的老方。
他想了想,把两罐茶叶打包,忍痛分出一半红枣,转寄回了家里——男人有了媳妇儿忘了娘,有个好媳妇却也同样叫人成长。周诚直接给钱的时候多,买东西往家里带的时候少,红枣和茶叶分给其他人心痛,自己亲爹亲妈还是能尝一尝的。
像他这样的儿子哪里找去,要不是下手快,他爸妈哪能提前享受到儿媳妇的孝敬。
瞧瞧3营长老方,连个对象都没有,家里父母恐怕连头发都愁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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