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赚钱,我需要钱。”小男孩抿着嘴,脸涨的通红。
“什么?钱?你们要钱做什么?”张昂万万没有想到是这么个理由。
“我妈妈生病了,要钱看病,我必须要赚到二十个金克朗才行。”小男孩红着眼道。
“二十个金克朗?”张昂有些不解的看向艾伯特。
“我们现在在丹麦,当然用的是丹麦克朗。二十金克朗的话,大概等于14到15枚左右的金法郎,等等到城里找银行兑换就是了。”艾伯特像看白痴一样看着张昂。
“就为了区区15金法郎?”张昂看向了小男孩。
“我和汉克队长,琳达姐姐,尼克哥哥原来就是来这边蛇谷里采药的,这些药材很珍贵,据说一株就能换85金克朗,可是,可是。。。。。。”小男孩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没事,没事,不就是二十金克朗嘛,等等回城了,我就给你。我还以为多大个事呢。”戒指里装着数万枚金法郎,和大约一千多万金票的张昂完全不明白底层人民生活的艰难。
“真的么?”小男孩难以置信的看着张昂。
“当然,我不会骗你的啦,你家住哪里?我们也正好回城补给一下。”张昂有些不好意思。
“也是,老呆在这里也不太好。”艾伯特瞥了一眼那一堆烂肉:“正好回城好好洗个热水澡。”
“你不是上午刚刚洗过么?”张昂发现现在艾伯特现在爱干净的厉害。
“刚刚稍微运动了一下,出了些汗,怎么,不行么?”
“行行行,你说什么都行。”
众人吵闹着,向着远方的城市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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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降临,皎月当空。
一道鲜红色的身影在森林中不断穿梭闪现,在明月的照耀下,拉出一道道长条形红色的影子。
从东到西,从南往北,那道血影不停歇的闪动着,仿佛在寻找搜寻着什么。
终于,血影来到了小溪边,发现了那一堆肉泥。
层层血影交叠汇聚,化作了一个美丽的少女来。她一身浅红,鲜红,和深红交织的华丽长裙,皮肤仿佛晶莹剔透一般,嘴唇鲜红,眼中闪耀这淡淡的红光,一头长发红里透黑,说不出的邪魅诡异。
与其说是一个漫步森林的旅人,她更像一位准备参加舞会的名媛。
她走上前,用青葱般的食指尖在肉泥里搅了一下,然后放到了嘴里,允吸起来。
“唉,原来你们在这啊。。。。。。”那穿着血色长裙少女幽幽的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