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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初心(第1页)

前方又有黑衣人拦路,萧狼抢先一步抓住敌人手腕,卸掉敌人兵器,我上前补上一剑,了结他的性命,唐小仙手一扬,暗器激射而去,瞬间毙命两人。不知是哪个人竟然开始放火烧林,要火烧路家庄,我们夺路而逃。没想到进论剑台的时候上千人,再出来的时候已经不到三百人了。冲出了论剑台,虽有心理准备,但看到眼前景象仍然是心里一凉。不光是论剑台,其他的地方也发生了战斗,遍地尸体,有路家庄的,也有黑衣人的,直到现在还有几人正在厮杀。那几人正在拿拳头互相捶打,站都站不稳了,倒在地上也要拿牙咬死对方,那真的是在以命相搏。更可怕的是还有黑衣人在陆陆续续地从大门内冲进来!这敌人是何来路,怎么会有这么多人!而且今天到底来了多少人!相信每个人都想问,但没人问,因为也没人会回答。

我们赶紧一边杀,一边往西边撤。鲜血淌满了路家庄的每一寸土地,每一步都踏在尸体上。有的肠子都露在外面,死不瞑目;有的身上插着好几把刀,刀上的血都凝固了;有的尸体连头都不知道哪里去了,尸首分家,悲惨至极。这到底是为什么?人们拼死拼活的究竟是为什么?这之中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

通往剑阁的路也是一点也不平静,前有追兵,后有堵截。大树上,草丛中,奇石后,哪里都有敌人。我举剑挡了一刀,长时间的拼杀,手上的劲道不禁弱了三分,幸好唐小仙一掌打在那人胸膛上,我趁机一剑刺穿了他的胸膛。不知是我累了,还是剑钝了,将剑从尸体中拔出来不像之前那么省力了。萧狼大口喘着粗气:“还撑得住吗?兄弟!”我就是撑不住也不能说出来啊,我点了点头:“撑得住!”唐小仙也累得不轻:“你俩···少说两句。这剑阁怎么这么远啊!”我喘了口气:“快了!马上就到了!”“你们跟好了,俺给你们开路!”狂风呼啸,一棍扫千军,张大猴一马当先,手中拿着他那黝黑的大棒,也不知道从哪里找回来的。

长枪棍棒类兵器在这种情况下,威力要比刀剑大得多。一棍在手,张大猴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挑一扫,左右横打,硬是把面前的黑衣人一一打倒在地。“喝!”张大猴大喝一声,长棍直取中宫,不料长棍却被人抓住。这是,一道影子随棍而上,正是那只猴子,那猴子跳到那人脸上,抠挠抓打,那人一惊,双手一松,张大猴长棍上打胸,下挑腿,我们补上一剑,了结了他的性命。拐过前面那个弯,就是剑阁!我一剑刺穿一个黑衣人的喉咙,一脚踢开他的尸体。我们冲了过去,向着生机冲了过去。如同黑夜里迷路的行人看到了一盏明灯。剑阁我们到了!我看到了剑阁,但···也看到了绝望。

大概有一百来号黑衣人守在剑阁的大门口,放佛就是在等待着我们的到来。他们手里拿着弓箭,正对着我们,就等领头的一声令下。寂静,喊杀连天的众人在这一刻竟每一人敢吱声。敌人步步抢先,以逸待劳,不禁让我怀疑这是不是路老爷子故意的。

“瓜娃子,我们好像···要完蛋了。”唐小仙倒是很轻松的说出这句话,但听她这么放松,我反而感到了自责。“都怪我,都怪我。如果我坚持不来的话···如果我不逞英雄的话!如果···”“说什么傻话呢!注意是咱三个人定下的,不赖你一个人啊。”唐小仙柔声道。我看着她,她的眼中没有丝毫的责备。不行不行!我不能让她死!不能死!我要将她平安送到唐大哥手上!谁死她都不能死!

萧狼说道:“深呼吸,留点劲,我们还没死呢!我可不想死啊,我还没名震江湖呢!”我深呼吸了两口,果然感觉身体不是那么疲惫了。唐小仙笑了笑:“瓜娃子,我的暗器都打光啦。咦!哈哈,差点忘了还有个这东西!”唐小仙手里拿着一个半个巴掌大的小球,黑不溜秋的,不知是什么。“这是我唐门的雷火弹,报信用的,不过现在好像没什么用啊。”望着拉在弦上一触即发的箭,确实不合适。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你们和路家庄有仇,不该牵连我们!”“对对对!不要杀我,我不再参与你们的事了!”“放我走吧!日后必有重谢!”“大侠饶命啊!”一个声音响起,接二连三的声音附和着。只要有一人起头,这便像小时候在雪地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现在想起来投降了,早干嘛来!”唐小仙不屑道,不过接着又说:“不过投降要有活路,投了也未尝不可啊!”

投降?打到现在居然要投降?那我们战斗至今为的是什么?我们不是因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战斗的吗?我们不是想助路家庄一臂之力才战斗的吗?这些人不论好坏,见人变杀,将所有人都牵连进来,更甚至连自己人都杀,这样的人绝对不是好人!难道我们不是为了心中的正义而战斗吗?路家庄现在都要亡了,这紧要关头,居然要投降?那路家庄的人白死了?像杜老爷子那样的江湖人士也白死了?那我们战斗至今究竟是为什么?我发现我们好可笑啊,什么情况都不知道,什么也不去想,稀里哗啦地厮杀了起来。

我想痛斥他们,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因为,我想到了我现在不是一个人。我有朋友,我身边有唐小仙,有程二九,有萧狼。如果只是我一个人,闭上眼,死就死吧。可是,我要看着我的朋友也跟着我做无谓的牺牲而去成全我心中的正义?

不能,不能!要投降吗?唐小仙说的没错啊,投降可以活命的话,投了也没关系啊。我和路家庄不熟啊,我有必要为了他们而拼命?我有必要为了一个陌生人而去拼命吗?而且还不一定救的了他,反而还要搭上朋友的性命。投降吧,投降吧。不是说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吗?不是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吗?不是说什么仁至义尽了吗?投降吧,投降吧。这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又不只是我一个人,我又是无名小卒,没人会认识我的。投降吧,投降吧···

“哈哈哈。”我苦笑着,我有什么资格去嘲笑,去痛斥别人。全天下难道只有我一人有朋友而其他人没有不成?难道这些道理只有我想得到,其他人就想不到不成?我,其实和他们,是一类人啊。而且,我比他们更加可笑,我明明想要活命,却要装作道貌岸然的样子,在这里硬撑着,心中竟然还想要痛斥别人?

哈哈哈哈,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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