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要管我,横尸荒野,一个人静静腐烂……”
“你!”
司怡虽然早就习惯了她的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听了这样的话还是不免心焦,梓青的世界,她并不完全懂,或者她根本就不懂。
她住在一间金屋子里,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有刷不完的金卡,一大帮佣人,却绝口不提家里人,逢年过节也总是一个人,和一只乌龟……
“既然你舍不得我死,那我就不死了!”
梓青翻个身,一条腿毫不客气地横在司怡腰间,搂着她闭目养神。司怡枕着她的手臂,视线缓缓下移,从她领口望下去,一对小白兔在蕾丝内衣的包裹下呼之欲出。司怡缓缓垂下脑袋,脸蛋深深陷了进去,那一刻,司怡觉得她真的好香,好香,那种感觉一直留在舌尖,留在记忆里,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深沉清醇。
高二的时候,梓青忽然迷上了国外的男团,组了个乐队不说,还花了一下午的时间,搞了个洗剪吹的造型,好好一头长发被剪得乱七八糟,气得司怡差点吐血。梓青扯着满头乱发大声抗议,“莎莎说很适合我呢!”
莎莎是个沉默的女人,司怡只见过一面,头发短短的,穿着眉环,唱起歌来像一只负伤的北极熊,是梓青新搞来的乐队主唱。没人知道她的年纪,就像没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家住在何方。
那段时间,梓青几乎忘记了学校和家里,整日整日地泡在酒吧,司怡也难得见她一面。
有天深夜,司怡下了晚自习跑去找她,恰好碰到他们在表演,梓青是贝斯手,站在舞台一角疯狂甩着脑袋,那女孩站在舞台中央,歇斯底里地高歌,清秀的面庞痛苦的扭曲,整间酒吧流淌着黑色的情绪。司怡觉得仿佛一团黑雾压在心口,让人透不过气,一曲结束,无论如何都要梓青陪她回家。
梓青闷闷不乐,他们才唱了一首而已,但司怡的脸色很差,她只好先陪司怡回家。她不读书,司怡从不怪她,但司怡害怕她走得太远,远到她根本无法触摸。
因为司怡的铁腕手段,梓青老实了相当一段时间,身影重新出现在校园里,虽是皆大欢喜的结局,但自此以后,司怡悍妻的绰号却再也摘不掉了。
只要有时间,司怡就会亲自下厨,梓青的嘴很刁,一般的手艺根本打动不了她,但司怡妈妈曾经做过几年大厨,司怡的手艺完全是母亲一手调教,每次开火,梓青都要搬把椅子守在厨房门口,迫不及待用筷子敲着碗口催催催。
双休日照例要跟母亲打游击,送走妈妈,司怡收拾好书包兴冲冲跑回来,她今天打算露一手,算是对梓青的犒赏,这段时间以来,她真的安静不少,又开始画画。司怡发现只要她专心画画,就会变得很安静,很温柔,相反,无所事事的时候就会不停出幺蛾子,又疯狂又变丨态。
司怡开了门,看到她的鞋子和书包扔在玄关,大声喊她的名字,打算一起去超市买些食材,喊了半天,一直没人回应。司怡楼上楼下找了一圈也没见到她的影子,正打算拨她的手机,忽然瞥见厨房门后露出一只脚,五颗小小的脚趾涂着鲜红的甲油,大拇指很不老实地翘来翘去。
司怡缓缓走近,门后那人还未发觉,梓青此刻正系着围裙坐在小板凳上,耳朵里塞着两个小小的耳机,一边小声哼歌一边摘菜……
一颗芹菜被她摘得只剩下主干……
案上摆满了各色生鲜,司怡大眼一望,鸡鸭鱼虾样样齐全,蔬菜搁不下了,摆了一地。梓青长这么大,连锅都没碰过,口口声声说厨房是灵感杀手,坚决不肯踏入半步,即使跟司怡同居以后,也没有破例。
今天吹得是什么风……
司怡拿脚踢了踢她,“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你居然要下厨,是不是今晚美国总统要来我们家吃饭?”
梓青抬头见是她,大喜过望,“你回来就好了,快帮我收拾收拾,愁死我了,这怎么弄啊!”
梓青一脸懊恼地甩了甩手里的蔬菜,解下自己的围裙给司怡系好,乖乖跑到一边替她打下手。司怡还是第一次享受这样的待遇,难得见她这么主动,买了这么多食材,又肯亲自下厨,看来这个周末可以好好放松一下。
梓青根本帮不了什么忙,不过有她在边上解闷,司怡心中欢畅,手脚倒是比平日还快些,很快就做好了四菜一汤,装在白磁碟里,还特地用小番茄和黄瓜点缀,很费了一番心思。梓青端起来嗅了嗅,眯眼做陶醉状,毫不吝啬赞美之词,司怡听得心里美滋滋的。
司怡看到桌上摆了三副碗筷,满心疑惑,正要开口询问,梓青忽然从冰箱里拿了几个鸡蛋递给她,“再做个汤吧,莎莎喜欢喝蛋花汤!”
“……”
她原本期待的两人世界,到头来却是三人行。
饭菜上桌很久,那位莎莎小姐还没有出现,司怡拿起筷子捡了块鸡肉塞进嘴里,皮笑肉不笑,“说不定被什么人迷住,舍不得走了,打电话催一催嘛!”
“她没有手机,说不喜欢被人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