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了事情后的关霁月心情也肉眼可见的好起来,对着光秃秃的花茎咔咔的拍照,找到林子煜后将图片发了过去,“我的玫瑰花秃了。”
虽然明白自己也可能喜欢上林子煜了,但告白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会先告白。
自认恋爱不是必需品的关霁月想着,要是林子煜还对他告白的话,那他就同意好了。
要是没有的话?
那就算了,反正他不可能主动的。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林子煜好像自从关封回来后,他就变得很忙。
以前关霁月要是给他发消息的话,对方总能秒回。
就算没给他发消息,一天下来对方也时不时的会给他发消息过来。
但现在关霁月主动发消息了,林子煜却也要过十几分钟后才会看到。
“呵,男人。”
“还没得到就不珍惜了。”
“终究是错付了。”
放假回家实在没事做的关霁月又开始了他的表演大计,反正林子煜现在也没回他消息,大概率是没看手机的。
既然如此,那不多发点什么都对不起这大好的机会了。
谁让他没能看消息的。
这还是这么久以来,关霁月第一次对林子煜发那么多的消息,虽然大部分的内容都是在瞎扯就是了。
也许是想通了后心情好,关霁月兴致格外的高,手指打字打的飞快,一句一句的发过去。
从大明湖畔的初相识到那年杏花微雨的白月光替身,再到现在的“你甚至都不肯为自己辩解一句!”
短短十几分钟内,关霁月已经发展到了,“你不认我,难道还不认我们的孩子吗?”
至于他们的孩子?关霁月表示那是他辛辛苦苦十月怀胎生下的。
也是林子煜实在是忙到没空看手机,才错失了最佳阻止关霁月的时间。
等到他打开手机看消息的时候,已经被关霁月的消息给雷的一时不知道怎么回才好了。
犹豫了十几秒后,他开始爬楼,一字一句的慢慢的给了回复。
“今天买新的没秃的玫瑰花送你。”
“没有不珍惜,在忙,不能看手机。”
“第一次相遇是在宿舍,不是在大明湖畔。”
“没有白月光也没有替身,我只喜欢你。”
关霁月啃着苹果,看着林子煜回的消息,想笑但又碍于嘴里还吃着东西而没法笑的太过分,实在是憋的幸苦。
能够一本正经的的回着他那些胡言乱语的,估计也就林子煜了。
换做关封,被他这么一通胡言乱语,估计早就把他拉黑了。
想到这,关霁月才忽然觉得,原来真的有人能比他哥对他还好。
以前关封怕他年纪轻轻想不开去谈恋爱,和他说过要是真的有喜欢的人的话,只要对方能够比他对关霁月还好,他就没意见。
不然说什么他都不会同意。
现在看来,他好像找到了。
比关封对自己还要好的人。
苹果是前两天林子煜买的,刚刚他看到还有剩下一颗就捡过来洗了吃了,他懒得很,连削皮都懒,洗完后就直接上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