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
为了试探另外十几名奴隶,杨爽令奴十五换来了阿奴。
也就是当初带领奴隶发誓效忠他的那个中年男子。
一年不见,原本枯瘦如柴的阿奴已经变得极为壮实,劲爆的是,除了脸上身为奴隶时,突厥人给他脸上留下的鞭痕,还多了三条横竖交叉的刀疤。
如今的这张脸,谈不上丑陋,只能说格外狰狞。
配上大冬天敞怀的兽皮袄,这外貌酷似威虎山上增强版的座山雕。
跟奴十五快步走来后,趁着火把带来的光亮端详一番杨爽的面孔,这汉子便猛的匍匐在地。
并用突厥人的礼仪,准备亲吻破烂不堪的靴子。
杨爽根本就不好这口,伸手将其提了起来。
感受着其已经突破80的战力,张口赞叹道:“不错!”
“主人,全都是阿奴的错,不但跟丢了长孙晟先生,还找不到返回西域的路。”看似铁血的汉子忽然嚎啕大哭起来。
“嘘!”杨爽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过去就过去了!”
想到被埋伏的三个白银祭司,他再次开口道:“可有信心留下那三个糟老头子?”
杀掉不是问题,有十八名射手在,加上将领激活的万箭齐发,足够留下他们。
但杨爽需要了解对方,特别是那六十四名白银祭司,到底存不存在!
对方实力实在是太强了,最后将自己打晕的那个,更是深不可测。
从古至今神秘的组织也实在是太多了,他们往往会为了自身利益,颠覆一个王朝,或者搞得天下大乱民不聊生。
比如春秋战国时的鬼谷、东汉末年的黄巾,以及现在看似散乱,却互有联系的老昆仑、老道士、姜姓老者他们。
历史,真像史书记载的那样吗?
不尽然,要不然王莽怎么可能会想出那么多新政。
“放心吧主人,阿奴带着众多兄弟在草原上来回奔波,加上以前为突厥驯牛驯马,早练就了一手驱狼吞虎的本领!”说着,阿奴口中发出一声狼嚎。
旋即,四周黑暗中也遥呼相应般传来几声狼叫。
不多时,十数匹堪比牛犊子大小的灰狼聚拢而来。
杨爽瞳孔猛缩。
这些狼竟然全是头狼!
相比白银祭司饲养的萨摩耶,还有自己那条变异的萨摩耶,它们体型更为巨大,并且,各个目光凶狠,即便被驯服,也带着十足的野性。
“你们抓的?”
阿奴点点头,“横跨阴山大草原,我们数度遭遇狼群袭击,为了避免麻烦,不得不杀掉狼崽子后,驯养头狼,虽然经历了很多失败,但最终还是成功了!”
头狼,并非像书中讲的那般,只要战胜现有的头狼,便能统帅某一个族群。
想要成为头狼并拥有许多部下,它需要先成为孤狼。
然后逐一收服落单的野狼,逐渐扩大麾下的队伍规模,随后才有资格去挑战另一个族群,战胜后方能将对方的族众收入自己的队伍。
若是一个孤狼去挑战带有族群的头狼,十之八九会被分尸。
根据刚刚交战留下的印象,还有对狼群数量的猜测,杨爽估计这十几只头狼,每一个都拥有半百的属下。
嘶!
这么一算,围攻过来的野狼,足足有着四五百只!
“你们怎么养活它们的?”杨爽问出心中疑惑。
阿奴不好意思的挠挠头,“上次跟主人在一起时,听主人讲了些兵法,说什么围而不攻,围点打援。吾就想,若是杀掉突厥某一个补给点,并暴露我们十几个人的队伍情报,放出几个突厥人,让他们出去求救。”
“若是来援的敌人不多,我们就带领狼群一拥而上,杀人夺马,粮草留下,至于那些战死的突厥人,全都成了野狼口中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