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竹摆着一张苦瓜脸,无奈地说道,“我叫二爷回家呀,再不回去,可要耽误大事了。”
梅姨含笑道,“你如果现在去叫他,才真是坏了大事。”
青竹后知后觉,完全没明白梅姨的意思,没头没脑地问了句,“梅姨,你这话什么意思呀?我怎么越听越糊涂。”
梅姨甚是无奈,“唉!你怎么就这么笨啊,真不知道二爷怎么能把你这个呆头呆脑的人带在身边。你想想,这夜深人静的,屋子里灯都熄了,他们俩能干嘛?”如果这么说他还听不懂的话,梅姨也打算放弃了。
青竹眨眨眼睛,仿佛若有所悟,“啊,梅姨,我明白,你是说他们……”
梅姨笑着点点头,“是呀,不过你放心,二爷是有分寸的人,不会耽误明天的大事的。”
青竹半信半疑地嘟囔了句,“他平时是有分寸,可是做这种事情,那可就说不好了。”
“嘿,你这孩子。小心二爷听见治你的罪。”梅姨拍了一下青竹的头,笑骂道。
青竹老老实实地回到座位上,不敢再去打扰。
次日天明,正是大军出征之时。
楚翊天身穿银盔银甲,外披红色战袍,胯下一匹白色骏马,战马威风,人更胜一筹。
万里征战,徜徉沙场。在外人看来,这里面包含着许许多多男儿的热血家国梦。可事实呢?真的如此吗?血染黄沙,金戈铁马,这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一种无可奈何吧。每每到了大军出征之际,送别的队伍总是长长地,夹道挤满大军行过之处。
娇妻爱子,白发父母,每一个踏上征途的男儿都要抛下些什么。而楚翊天,每一次都走得了无牵挂。正如他所说,他爱这种以地为枕,以天为席的日子,至少这样,不用在政治的漩涡里苦苦挣扎。
但是这一次不一样,他的心里也多了一份牵挂。以往,楚翊天出征之前,是从来不担心自己能否回来的,哪怕战死沙场,对于京城,他也没有一丝眷恋。如今不同了,他的生命里多了一个女子,一个已经属于他的女子,一个他发誓要用一生一世守护的女子。
点兵场上,皇上亲自为将士送行。楚翊天只是淡淡地迎合着,君臣之礼分毫不少,至于父子之谊嘛,也是分毫没有。
离开校场,大军浩浩荡荡地离开京城。城外十里,有一处长亭,楚翊天的规矩,每次出征,大军行至此处都要暂时休息,说是修整,实则是给将士们一个和家人告别的机会。每每到了这个时候,送行的亲人一拥而上,嘘寒问暖,楚翊天也不拦着,每次都只是静静地看着,谁能知道这一去有哪些人会马革裹尸又有哪些人能够凯旋而归。对于朝廷,死亡将士,只是一个数字,他们是几十万分之一,而对于一个家庭,那是一个鲜活的生命,他们是全部。
楚翊天不喜欢伤感的景致,但每每到了这个时候,他却喜欢煮一杯酒,居高临下地看着,人间真情,此时此刻都流露得淋漓尽致了。
但是,每当这个时候,也是楚翊天最伤感的时候,他的亲人又何曾在乎过他的生死。
“二爷一个人在这里喝酒岂不是很闷?”一声问候,打断了楚翊天的思绪。抬头去看,站在他面前的正是傅义。
楚翊天赶紧放下酒杯,起身相迎,“傅老,您怎么得暇到这里来了?”
傅义此次回京,说是参加抚远侯的祭奠,实则停留了很长时候,祭奠结束,他也仍然住在京城。可是,出征之日,他却出现在这里着实让楚翊天想不透了。
“二爷要出征了。老夫来混顿酒喝呀!”傅义哈哈大笑,没正经地说道。
楚翊天请傅义坐下,亲自给傅义斟了杯酒,说是混酒喝,傅义家里什么好酒没有啊,怎么会贪恋这一杯,楚翊天知他此次前来一定是有事情。“这一次西域国是抱着背水一战的心态的,实难对付呀,不知傅老有没有什么锦囊计?”
这个时候来,想必是要说战事吧。没想到傅义却摇了摇头,“二爷是御封的天策将军,破敌自有良策,老夫乃是一介文臣,怎敢班门弄斧。”
不说战事那他为何而来呢?楚翊天摸不透,只是又给傅义倒了杯酒,勾了勾嘴角笑道,“傅老总该不会是真的贪恋我这一杯美酒吧?”
傅义看了看酒杯,没有去碰,“二爷可还记得,诗会之时老夫说过的话,功高震主啊,你为何执意要出征?”
敢情是为了这个。楚翊天心里暗暗一叹,他自己又何尝不知道功高震主,可是眼看着战况越来越激烈,他想躲也躲不掉呀,“父皇旨意,不能违呀。”
傅义不以为然地撇撇嘴,“若真心想躲,总会躲掉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