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做什么。”路尘寰的声音像是琴弓掠过大提琴,低沉却很有张力。
“啊!啊……”楚笙歌正在专心致志地煮饭,根本没听到路尘寰进来,被吓得不轻,盛着菜的盘子直接脱手,还好路尘寰眼疾手快稳稳接住了盘子。
“我有那么可怕?”路尘寰将盘子放到料理台上。
“你走路怎么没声音呀!”楚笙歌没好气地说。
“那是你自己听力太差。”路尘寰转身走到餐桌前坐下。
楚笙歌翻了个白眼,她这是注意力集中好么?什么听力差!你们全家都听力差。楚笙歌将番茄炒蛋端到桌上,她觉得这个时间路尘寰一定已经吃过午餐了,不过出于礼貌还是问了一句,“您吃饭了吗?”
“没有。”
呃……这是几个意思,就算没吃饭,每天被星级大厨服侍的胃口应该也看不上她的手艺的,楚笙歌只好说,“那……我帮您叫餐吧。”
“你不是煮了吗?吃这个就行了……”路尘寰说的理所当然。
“哦。”
楚笙歌知道路尘寰晚上有应酬,所以刚才还做了一盘培根芦笋卷放在冰箱里,打算煎一下当晚餐。俩人一盘番茄炒蛋显然有些寒碜,只好把培根卷也煎好,然后盛了两碗米饭一起端上桌。
“可以吃饭了。”由于没有筷子,她准备了勺子和叉子。
楚笙歌其实没有学过煮饭,先前家里有厨师,根本轮不到她动手,后来留学就在学校餐厅吃。开始煮饭是因为一起租住的学姐毕业,留下几件厨具。她喜欢吃中餐,所以就照着食谱自己炒最简单的菜或者煮个面条什么的。经过不断摸索,她做的菜受到室友一致好评,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厨艺也就糊弄下老外。用学姐的话说——给他们用火锅底料煮碗面都觉得是顶级美食,对于除了会烤牛肉就剩炸薯条的民族,你就是食神附体。
楚笙歌估计路尘寰会吐槽几句她煮的饭,可是他却安静地用餐,即使用勺子也像贵族一样优雅,样子很认真。
路尘寰对食物其实很挑剔,但是楚笙歌做的饭却很合他的胃口。不论食材还是火候都不是最完美的,却像是吃了很多年,形成一种习惯的口味,因为习惯所以眷恋。这种奇怪的感觉使路尘寰都微微地诧异着。
楚笙歌默默地吃着碗里的饭,她最喜欢用番茄炒蛋搭配米饭了,酸甜的口感明媚的色彩,即使没胃口也能吃下一整碗。
两个人吃完饭,楚笙歌将用过的餐具泡进水槽里清洗。洗干净的碗碟放进洗碗机里重新清洗、烘干、消毒。
“饭煮的不错。”路尘寰看着正在洗碗的女孩子,她是楚家的独女。想必曾经也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可她却会煮饭会做家务,隐忍克制的能力,比普通人家的女孩都坚强百倍,过去的生活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浮华的印记。
“谢谢路总夸奖。”楚笙歌礼貌地回了一句。
路尘寰从来不喜欢别人跟他太亲近,可是楚笙歌对他的客气与疏离也同样让他不喜欢。
路尘寰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要不要喝一杯?”
“不用了,谢谢。”楚笙歌有些无语,他不是晚上有应酬吗?现在还要自斟自饮?路尘寰跟他自己有仇吗?
“今天没什么事儿了,你可以自己去逛逛。”
“哦,好的。”楚笙歌确实想要出去一下的,海德公园附近有家书店,那里有很多别的地方买不到的原版书。她收藏的那些原版书已经被打包丢进影园的储藏室了,现在不方便拿,当然楚笙歌也不愿意去找。趁着来出差,少带几本回去也是好的。
路尘寰晚上的应酬很早就结束了,对方邀请他再去酒吧喝一杯时,他拒绝了。楚笙歌回来的比他要晚,手里拎着几个纸袋。
“怎么这么晚?”路尘寰扫了眼她买的东西,好像都是书。
“遇到了以前的同学,所以就多聊了一下。”楚笙歌将手里的袋子放到沙发上,去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
之后的几天行程安排的很满,出差的最后一天是没有行程安排的。吃过早餐后路尘寰说要出去逛逛,楚笙歌只好担任起了导游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