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时候林思思醒了,拿着被子盖在我的身上,本来我就睡的不安稳,被子刚一碰到我我就站了起来揉了揉眼睛,第一个想法就是去解释:“昨天晚上,你喝醉了。。。。我也喝多了,所以没能送你回家。。我发誓,我没有动你一根头发。”
林思思的目光落在我的胸口上,那是一只很鲜明的脚印,是她的脚印,我赶紧解释道:“本来我想帮你脱鞋子,谁知道被你一脚。。不信你看看被子,都脏了。”
这辈子最惹不起的就是小人和女人,尤其是这个林思思。
她好像是对我的解释没有多大的兴趣,看看满地的画像,他莫名其妙的问我:“很爱她吗?”
我挠了挠脑袋,怎么问我这个呢?“其实我就是画着玩的。”
“你还真是爱到骨子里边去了,有点意思,可是人家李斯语的眼光比较高,随便是个男人都比你高级。”这个天杀的,什么时候都得损我两句低级的话。
“关你什么事?”
我进卫生间洗完脸刷完牙出来的时候还以为她走了,当我出来的时候发现她竟然把毛毯和被罩塞进了一个大塑料袋里。
“这是干什么?”我问她,难道这个女人帮我洗被罩?
“这是我弄脏的,我负责!”
“不是,你别扔啊,我自己洗洗就好了。”我赶紧去抢。
“你这么着急干什么?难道是哪个女人给你买的?跟个被子还睡出了感情?”
“是啊,已经睡出了感情,这个被套是我以前的时候留作纪念的,也许比不上你的貂皮啥的,但是我已经习惯了,给我吧,我自己洗洗就好了。”
其实这个被子是我在很久以前上大学的时候,跟女朋友同居的时候习惯了盖这床被子,到哪都盖这个,哪怕是我成了流浪人员我依然不会扔掉它。
习惯是人的一种本能,我以前的女朋友跟我说过的:当每天的生活变成了一种习惯,突然有一天失去的时候,就好像让你戒掉吃饭,太不自然了。
我女朋友的背叛让我害怕再去相信女人,不论现在的汪晶晶和李斯语我都不相信,时候什么爱你爱我的告白,那些只不过是个情节过程而已。
看看胸口的鞋印我脱下了衣服,打算和被罩一起扔进干洗店洗洗。
一边想着女朋友,汪晶晶,李斯语,一边脱衣服,也忘了身后的林思思,等我拖到最后一条裤衩子的时候我才想到林思思还在。
看着她的脸慢慢的变红然后悄悄的把墨镜带了上去,走了。。。
在仓库里我等着林思思的召见,早上十点的时候雪儿来找我了,雪儿首先给我一个明媚的微笑,暖洋洋的感觉,如同现在清晨的阳光,她双手抱着材料看着我的手问:“好了?”
“有劳雪儿秘书的关心,躺在床上天天盼着回来就是为了能够见到雪儿呢,双手哪里敢好的不快?”
“啊哟,嘴倒是挺甜呢,不见的你有多么的挂着我啊,发了好几条信息问你的情况怎么样了,你连理都不理。”
我郁闷的说:“本来呢我倒是想回你的信息的,你也不想想,我的手都这样了能回得了信息吗?再说。。。。打电话都是问题。。”
“好啦!就知道你很痛苦了,走吧,现在开高管会呢,林总要你代替销售经理部门,很多人都反对但是也有很多人都支持,但是主要就是看你的表现哦。”
“那我一定加油了。”销售经理这个狗东西终于被撤了职,我进了他部门还不狠狠的作践死他?
“先把包间定下吧,我估计你一定会当选的。”
“呵呵,这么看得起我啊,雪儿你也要多多的支持我啊。”
“用得着我支持吗?我也看到你的销售策略了,比起那些所谓的精英们更有力度,这从竞争上就有了优势。”雪儿的美貌一弯像是一个天真无邪的小天使。
一走进会议室就感觉到一股好强的杀气,果然,那个销售经理斜了我一眼充满了火药味的问我:“架子还真大,打个电话也不接,还让人亲自去请你,让这种人做领导,我看这个公司也差不多了。”
我一看销售经理,还真是头发白了不少,烧了你的聚宝盆你还这么牛?
刚才有人打我的手机吗?我一摸兜好像是把手机落家里了。
我站了一下,金子看了我一眼说:“来马尚,坐这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