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评写到主题分析的第二段民谣摇滚部分的时候,冯卿就已经彻底绷不住了,大量在笔墨之间注入了自己的私人情绪。
要知道,这种情况在他这样级别的乐评人之中,可是非常少见的,也很少能在一个新人手中出现让他们如此折服的作品。
可是不得不说,这个叫做唐修的音乐人做到了。
因为他在鉴赏这首《BohemianRhapsody》的时候,已经看过了这首歌的全部详细信息。
包括作词!作曲!编曲!甚至想法!都是来自于那个叫做唐修的主唱!
或许这一刻,冯卿理解了为什么这支乐队会把唐修这个人单独拎出来了。
因为他是这支乐队真正的绝对主创,一切的一切,都是来源于他!
所以他值得名字单独放出来,这是用实力带来的,冯卿也认可了唐修的实力。
而且,单单从公司发来工作函,让他注意唐修的新专辑,就说明了很多东西。
比如。。。。公司内部已经开始注意到唐修这个新人了,虽然不知道公司内部的想法,但是肯定不是坏的方向。
接下来,冯卿花费了大量的笔墨,再罗列出数据,还有一大堆文献,开始剖析起后面的段落。
这其中自然也提到了,比如第二段的民谣摇滚,也是采用的与第一部分相近的构造,行进的构造完全能够对得上。
随后是第三段,第四段,再到最后的第六段。
而且愈加剖析这首歌,他越是觉得不敢置信。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
很快,竟是日头初上,直接到了白天。
直至完成后续的所有工作,冯卿才是满怀震撼的摘下了耳机。
三首作品的乐评,他几乎花费了一整晚的时间去赶工,到现在太阳都出来了,才是完成。
对于这三首出自于函夏国产乐队的新作品,他无可言表,因为越是往后剖析,他越是能解读出更丰富的内涵。
这三首歌,毫无疑问,以《波西米亚狂想曲》的质量为最,并且这首歌的构造,也是他在摇滚之上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这首歌的立意也很奇特。
冯卿剖析出来的,大概就是唐修自己的心路历程吧。
阿卡贝拉部分,讲述了一个穷苦的男孩,环境里发生的一切,点下了题,接下来的一切,都是发生于一个人心中的思维。
那么民谣摇滚部分开篇的‘妈妈,我杀了个人,对准脑袋,扣动扳机’。
说的就是唐修自己。
唐修自己杀了自己。
杀死了曾经的他,现在他活着,但是其实已经死了。
这一段尽是迷茫和挣扎,一遍又一遍的高呼着妈妈,代表了歌手内心的绝望。
再到最后的‘我要走了,离开这个地方’。
可能就是说的,唐修在最起初得知自己得病的时候的心情吧。
冯卿已经将一切都想好了。
接着,是后续的歌剧部分,十分的戏剧化,又接上了阿卡贝拉部分的剧情,又回到了幻想当中,穷小孩这个词还有相近的旋律再度出现,其实在歌剧一段,是能够与阿卡贝拉段落完美结合在一起的,因为他们本身就是分开的一个整体,散落插进了其他的段落之中。
直至后来的,‘别西卜带着一个恶魔住在我的身体’。
可能就是指的病魔。
往后,大概是唐修的心态稳下来了,找到了方向,也不再迷茫,进入到了硬摇滚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