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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黄粱一梦(第1页)

洛秀这边刚和淮阳商量好,那边宋锦就已经解决了,看来他还真是瞎担心了,宋锦比他想象的要聪明,最起码她出手就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绝境。

这个方法比他的要高明多了,梁仲峡投鼠忌器,不敢再打宋锦的主意,不过洛秀很怀疑,她喂梁仲峡的那枚黑乎乎的东西,真的是毒药吗?

他怎么那么不相信,怎么看怎么像巧克力豆,不过只要梁仲峡相信就成了。

梁仲峡狼狈而归,他一辈子的老脸都在今天丢尽了,不走等着让人看笑话吗?

林楠深深的看了宋锦一眼,快步追上梁仲峡而去,宁素云则是恶狠狠剜了宋锦一眼,恐惧、愤恨、嫉妒皆在她那双杏眼里翻搅,让她那张还算漂亮的脸蛋显得有几分扭曲,看宋锦不理她,冷哼了一声离去,“砰”一声狠狠的将门甩上。

等三人相继离开,客厅瞬间空荡下来,宋锦脸上的笑容消失殆尽,带着几分厌恶和疲惫,往后一仰,整个人跌倒在沙发里,缓缓闭上双眼。

洛秀看着屏幕里宋锦疲惫的面容,手指触上冰凉的屏幕,仿佛隔着屏幕就能抚摸到她温暖的脸颊,唇角勾着一抹温柔的微笑,如斯惊艳。

我会一直陪着你……

这一天,宋锦又当了一回鸵鸟,不吃不喝,中午的时候洛秀有来给她送吃的,被宋锦骂了句滚,洛秀清楚她的情绪现在不稳定,他现在上赶着上去只会让宋锦更加排斥,即使担心他也不敢再擅自开门进去,万一把宋锦惹毛他以后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她不吃不喝,他也不吃不喝,总之有我陪着你。

一直到晚上宋锦都没有从卧室里走出来,这下洛秀是真的着急了,让保姆熬了一下午的排骨汤装在保温桶里,他提着去了对门,犹豫了半晌还是掏出钥匙开门进去。

家里没有开灯,借着落地窗外的月光洛秀摸着上了二楼,走过去敲宋锦的卧室门。

“小锦,你醒了吗?”

没有人回答,洛秀又喊了几声,没有得到回应,他这回是真慌了,也不管宋锦看到他会不会生气没有犹豫就推开了卧室门。

房间很暗,他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边的一道纤秀身影,清幽的月光洒落满身,夜风吹起长发,白色的裙裾飞扬似舞,她的双手撑在身侧,仰头望着夜空中的半轮明月,整个人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光,柔美、飘渺、圣洁,仿佛下一瞬就要临风而去,或是被这月光消融。

她给人的感觉不是坐在窗台,而是坐在悬崖边,让洛秀的心一瞬间揪紧。

“小锦,窗台边很危险,你先下来,夜风凉,小心别感冒了。”洛秀试图劝说宋锦从窗台上下来,这个小区的安保很严密,因此很少有人家在窗户上安装护栏,宋锦就这样把双腿大剌剌晃荡在半空,看起来真的很危险。

“能有你危险吗?”宋锦淡柔的声音随夜风贯耳,醉人的动听,却不难忽略语气里的冷意。

“你把我家里当菜市场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吗?”这里是她和齐歌共同的家,洛秀这个外人如入无人之境的一次次侵犯,真的让她很恼火。

她即使换锁凭洛秀的能力会立马配出钥匙,依旧治标不治本。

洛秀把保温桶放在桌子上,盛了一小碗走过去递给宋锦,闻言笑道:“你不喜欢我这样,那我以后敲门,但那需要你每次跑过去开门,但如果你在楼上,再专门跑下楼开门,太辛苦了。”说着把碗又递近了些,看到宋锦伸手接了过去,眼底划过一丝喜意。

“不如你搬到我家的别墅去吧,条件要比这里好很多,我也能更好的照顾你。”

宋锦闻言挑了挑眉,笑容有几分讽刺,只见她端着碗的手突然翻转,浓白的汤水淅沥沥如雨般泼落,黑夜中如一串白色的雨珠滚落,滚向未知的黑暗,一如她迷茫破碎的心,没有方向,堕落再堕落。

“这就是你的诚意吗?看来你还不够了解我,我最讨厌猪肉的味道,一切和猪肉有关的东西,我都本能的厌恶,你让我喝排骨汤,安的什么心呢?”冰冷冷的声音,夹着刺痛人心的尖利。

“对不起,我并不知道你不喜欢喝排骨汤,以后不会了,你喜欢吃什么,我让厨师马上去做。”洛秀心底懊恼不已,早知道就做乌鸡汤了。

“口口声声说爱我,却连我喜欢什么讨厌什么都不清楚,这就是你的爱吗?果然廉价的很,也许有一天我会像这些排骨汤一样,只是因为厌弃便毫不犹豫的倒掉。”

洛秀忽然拽住她的手臂,宋锦微微动了动胳膊,他就像触电般猛然松手整个人被弹的往后退了一步。

“别碰我。”

洛秀将手紧握成拳,等手上的酥麻褪去,他蹙眉看向宋锦的身影,沉声道:“你一直在逃避,所以你给过我了解你的机会吗?我一直在试着努力靠近你,可每次你都当我是洪水猛兽,你太没有安全感,我知道你只是害怕伤害,可你不能一直龟缩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去尝试和外界交流,你将永远止步不前,你要试着相信我,小锦,你要相信我能给你幸福,那些居无定所、漂泊无依的岁月都已经远去了,以后,我会一直陪着你,给你和孩子安稳幸福的生活,所以,小锦,你愿意把手交给我吗?”他一步步走近,期待着伸出手,双眼在夜光里清明如星,有温柔的波光涌动,又似大山般拥有坚定巍峨的信念,让人忍不住去信服,去憧憬。

宋锦看着他的脸,那张漂亮妖邪到无懈可击的脸蛋,她见过他最纯洁无暇的样子,也曾目睹过他最阴狠残虐的一面,可不论哪一面,都在她的心底留下了深深的烙印,现在他向她伸出手,邀请她共赴漫长的人生路,他说他会给她和孩子幸福安稳的生活。

宋锦眨了眨眼睛,那双漆黑如墨的眼珠仿佛宝石般清澈纯净,天上的繁星也不及那眸中的光彩半分,几乎望着都能沉溺期间。

“这些话,齐歌也曾经说过。”可是现在,说这些话的人已经不在了,骗人的都是骗人的,你们男人都是骗子,话说的再动听,未来描绘的再动人,对她来说都是黄粱一梦。

洛秀深深叹了口气,绕来绕去都绕不过一个齐歌,这个人即使不在了,却依旧是横亘在他和宋锦之间的大山,要攀过这座大山,彻底把他从宋锦心底清除,需要时间,不能急,他现在千万不能着急。

“不要把我和齐歌比,我和他不一样。”他笑容温柔的走近,那笑容太有蛊惑力,宋锦看着看着就想起了深埋在记忆深处的某些画面,手掌被他缓缓握住,温暖席卷而来,有些不舍得放手,而一旦沉溺便再无法轻易舍弃。

“当初我遇到你的时候中毒了,伤害你非我本愿可我却从不后悔,但我毒解了之后却失忆了,忘了你忘了我们之间发生过的一切,我很抱歉在那期间你受到了伤害我却不能保护你,你知道吗?我恢复记忆之后唯一想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你,可是你却先一步遇上了齐歌,真是造化弄人,我就晚了那么一步,却造成了你我之间越来越远的距离,我不想失忆的,可上天就是那么爱作弄人,如果当初我没有失忆,我们之间是不是就没有这么多曲折,没有齐歌,没有争吵,没有怨恨。”

洛秀深吸口气,目光紧盯着宋锦,缓缓的柔声道:“我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你,我们之间兜兜转转了这么大一圈,你愿意再给我一个机会吗?”

宋锦何尝不知道他的意思,如果她当初离开先一步遇上洛秀,也许结局会不同,可世上哪来的如果,她先遇上了齐歌,那个男人交付了真心,在她最无助茫然的时光里给了她温暖关怀,她的灵魂是个彻彻底底的古代人,有很强烈的忠贞观,她认定的男人,也将会交付同等的真心,只要齐歌不背叛她,她亦永远不会辜负他。

她坚信齐歌没有死,她要等他回来,如果有一天齐歌回来了,却发现他爱的人却和别的男人在一起了,那对他将会是多么大的打击,他已经那么悲惨了,她是他人生里唯一的温暖和救赎,如果连她也弃他而去,齐歌他、要如何活下去……

所以洛秀的问题她连想都不用想就给出了答案,怎么办呢,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她是在乎洛秀的,可正因为在乎她才一次次退避他的靠近,她怕自己泥足深陷,怕自己抵挡不住诱惑,怕自己无法给齐歌全然而纯洁的感情,她太理智也太警醒,这种清醒的认知一次次折磨着她,尤其在齐歌消失后,洛秀再一次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这种折磨随着洛秀每一次靠近而放大,她一边愧疚退缩,用夹刺的话一次次刺激洛秀以至于让自己的脑袋处于清醒状态,一边忍不住靠近,洛秀对于她,总是充满吸引力的,就像古宅时的那些夜晚,她总是忍不住去贴近,只是想知道他好不好,那时的洛秀之于她,就像磁铁一般,吸引着她靠近,她早该发现的,依她的性子,不是那么容易对一个人产生同情,而同情的开始,就是关注,一路往下,思绪已不受她控制。

“你不要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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