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郡。
平春县。
官道旁边,一座食棚。
官道之上,往来的商队,行人,肚子饿了便会停在食棚前,吃些酒菜之后继续赶路。
“店家,来坛好酒。”
“这香肉不赖,香的紧呢!”道士将马匹拴在拴马石上,朝着店家招呼了一声。
香肉,就是狗肉。
大汉时期,最盛行的肉食就是狗肉。
那大汉的开国大将军樊哙,便是卖狗肉起家。
大汉朝的开国皇帝汉高祖刘邦,那就最爱吃狗肉。
大汉四百年的时间,这吃狗肉的习俗也就这么流传下来了。
店家抬头一看,来人是个道士,于是,便打趣道:“呦呵,道爷也还喝酒吃肉?”
道士倒也不在意,笑了笑,反问道:“道士喝酒吃肉,可是坏了大汉的那条律法?”
这话一出,店家一愣。
旋即,店家大笑道:“哈哈!”
“未坏律法,未坏律法。”
“莫说道爷喝酒不坏律法,便是真坏了律法,但凡你有银钱,我也敢卖给你。”
听到店家这话,道士不由的会心一笑。
这兵荒马乱的年代,律法算不得什么事情。
便是真坏了律法,但凡你有钱,也可以逍遥法外。
这道士本名徐庶,现在化名单福。
他年轻的时候为朋友报仇,杀了人,被抓下了大狱等待问斩。
便是朋友使了银钱,上下打点,将他从大狱中救了出来。
店家这番话,正好说在了他的心坎上。
徐庶摸了摸自己的钱袋,自打从刘表哪里辞官游历之后,一路上行医救人,非但没赚钱不说,还时常给贫苦百姓搭钱买药。
现在,他的钱也不多了。
“哎!”徐庶叹了口气,说道:“我平日最是爱狗,可惜,没多少余钱了。今日,便爱上半只吧!”
“店家,一坛酒,半只狗肉。”
徐庶刚坐下,便看到远处疾驰而来一匹高头大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