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宇用事实证明了什么叫不偷看。
他确实没有偷看,而是待在白诗晗所在的卧室里。
如果对方就在房间,那他肯定会用看柜子的理由打趣她。
这会不在,也就没了开柜子心思。
小衣服什么的,偷偷去看那叫变态。
如果当着它主人的面,光明正大拿着看,那就叫勇士。
不仅能看小丫头脸红,还不用承担偷看被发现后的风险。
卧室里的窗户没关。
皎洁月光好似带着夜风一同进到房间内,吹起阵阵幽香。
林新宇嗅了嗅味道。
不知道是香水味,还是白诗晗身上独有的奶香,让人不自觉的沉醉其中,流连忘返。
自认为没有变态倾向的林新宇,最终把目光锁定在小丫头的床。
就只是躺躺……应该没关系吧。
林新宇和白诗晗性格相反,完全是想到什么就会立马去做,不是跟她一样,只敢在心里想,想完后就进入了贤者状态。
这种只想却不做的行为显然可耻,他就不一样,已经在床上趴下,仔细感受着被褥带来的舒适与柔嫩。
床铺上,满满都是她的香味。
入手的柔软感,就仿佛他真真切切把她给抱了!
还未实践,林新宇不敢妄下定论。
万一真正抱起来,小丫头给的感觉比抱被褥还要舒爽怎么办。
“铃铃——”
还没等仔细享受,传统的电话铃从枕头底下传出。
林新宇只好放弃当前体会,伸手去找声音来源,总算是把手机从左边的枕头底下摸出。
『来电显示:爸爸』
嘶……
莫名的压力感席卷而来,之前都没接触过的人,如今就在电话那头。
“诗晗,爸爸的电话!”
叫唤一声没有反应,林新宇拿着手机走到浴室旁,敲响玻璃门。
“还,还没洗完……你,你,不能进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