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去永无乡之前,他每天早上出门,晚上回来的“家”。
许暮洲愣愣地站在原地,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什么。他在永无乡待的时间严格来说并不算久,连带着各个时间线任务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半年,但他现在站在这里,却觉得这间住了三年的公寓如此陌生。
有种恍若隔世的陌生感。
这间公寓离许暮洲上班的地方很远,但房租还好,在一线城市里算得上比较能令人接受的。
公寓是翻新后重装的,进门左手边是厕所,右手边是卧室,卧室门框的那面墙被水洇过,墙纸贴的鼓鼓囊囊,靠近天花板那块有些发霉。
公寓面积不大,厨房也是开放式的,厨房旁有一块一人多高的理石台,被许暮洲改成了吃饭的桌子。那台子上放着半颗干瘪的洋葱,是几天之前做饭留下的,还没被主人扔掉。
这确实是他住的房间没错,许暮洲想,没有破绽,没有违和感,一切都是他习惯的样子。
玄关右手边的衣架上挂着他日常上班带着的包,还有一件秋装外套,许暮洲弯下腰,将被踢歪的拖鞋扶正。
他的习惯是在门口放两双拖鞋,一双单薄一双较厚,根据气温和季节来选择进门时要换哪一双。
从房间的饰品和衣架上的围巾来看,现在应该至少是深秋时节。
而现在地面上只剩下单薄的一双拖鞋,玄关处的鞋架上丢着一把钥匙,挂在衣架上的外套右边口袋中露出了一小截手机充电线,充电宝应该也在那只兜里,因为外套的一边明显更沉,坠得整件衣服有些歪斜。
这林林总总加在一起,许暮洲几乎可以断定一件事。
——他“自己”已经下班回家了,此时就在这个家中。
许暮洲先是感到后背窜起一阵凉风,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但随即当他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竟然在自己家也在习惯性地观察和剖析“自己”时,却忽然感到十分荒诞。
——这到底是什么事儿,许暮洲自嘲地笑了笑,在心里摇了摇头。
许暮洲没有任何计时工具,他习惯用手机,家里也没有挂什么钟表,于是许暮洲也不太清楚现在几点。
外面的天色已经亮起来了,从玄关处的布置来看,这应该是个工作日——不然按他自己的习惯,他会把充电宝拿进卧室充电,外套也应该丢进洗衣机,而不是像这样丢在外面。
果然,正如许暮洲所想的那样,过了三四分钟,卧室里传来了一阵闹钟声。
手机的默认闹铃听多了会让人有种烦躁感,许暮洲睡觉又轻,几乎在瞬间就会被吵醒。
很快,许暮洲就听见卧室中的闹钟声消失了,随即是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紧接着,卧室内的人不甚清醒地踩着拖鞋,脚步沉重地拉开卧室门,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