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垂眸笑,“我的错。”
“看在你给我买花的份上,我原谅你啦!”
一顿无比和谐的晚餐,气氛温馨。
程新余时常觉得自己是一只蜗牛,她走得很慢很慢,落后了同龄人一大截。而这间小小的出租屋就是她的壳。工作了一整天,下班以后,她把自己藏在壳里,充电,重塑,第二天又可以满血复活。
她喜欢一个人待在出租屋里吃饭。哪怕只是啃泡面。
现在她更喜欢和靳恩亭坐在这间屋子里吃饭。
暮春时节,将热未热。窗外挂一抹掐得出水来的嫩绿,一段好景。
他们一起坐在暖黄的灯光下,共同享受着食物的美味。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上几句。连空气都变得很温馨,无比治愈。
靳恩亭不止是一位合格的泡友,他还是一个优秀的饭搭子。
好可惜啊!她马上就要失去这么好的饭搭子了。
两人喝了酒,醉意蒙蒙。
应该也不算喝醉,彼此的意识都是清醒的。
用微醺来形容会更贴切。
将醉未醉,朦朦胧胧的感觉美妙极了。
程新余眼神迷离,飘飘欲仙。
酒精助长了靳恩亭的胆子,最初的那点紧张感一扫而空。
他将手伸向了一旁的椅子,椅子上放着他的西服,西服底下就是那对对戒。
手指堪堪触碰到西服,指尖感受到一点顺滑的面料,尚且来不及掀开衣服,一抹纤细窈窕的身影翩然而至。
程新余直接坐到了他腿上,双手勾住他脖子,声线迷离而沉醉,坦诚相邀:“来吗?”
靳恩亭:“……”
手指微僵,男人凸起的喉结下意识滚动着,额角微抽。
酒气上涌,冲破胸腔,蔓延到五脏六腑,分秒之间,他就感到了晕眩。
声带震颤,低沉磁性的嗓音轻震而出,深觉意外,“今晚这么热情?”
这姑娘性子含蓄,很少主动。每次都是他逮着她办事。这突然之间变得这么主动,他还真有些不适应。
程新余抬手,细白的手指覆在男人的喉结处,轻轻摩挲几下,笑盈盈,娇滴滴地问:“靳恩亭,你不喜欢吗?”
话音未落,她便吻了上去。
她是真的很会拿捏他。哪里是他的命门,她就专攻哪里。
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靳恩亭咬了咬牙,身体本能绷直,理智节节退败。
算了,办事要紧!表白待会儿再说。反正也不急在这一时。漫漫长夜,他有的是时间。
右手从西服上松开,他扣住程新余的腰,把人抱上餐桌,低头吻下去,“待会儿别哭。”
程新余:“……”
他怎么会不喜欢呢!他可太喜欢了。
她难得的主动简直要人命。
客厅外夜空如梦似幻,灯火一道连一道。老旧的居民楼紧凑的挤在一起,楼与楼之间间隔很密,从阳台外几乎都能看到对面楼层的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