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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第1页)

这孩子如此聪明,生着一颗玲珑七窍心,自己心里想什么她只需一眼就能看透。当时在四季大酒店第一次见面,怎么就觉得她只是个没什么背景、没什么能力、不如赵晨阳的乡下姑娘?

后悔吗?

此刻的赵青云清楚知道,自己后悔了。

赵向晚第一个调查的,是翁萍芳的丈夫,潘国庆。

模样憨厚、见人就笑,穿着件朴素的蓝布大棉袄的潘国庆在建机厂人缘很好。面对警方的询问,他有问必答,态度十分配合。

何明玉心地善良、同情弱者,对潘国庆的印象很好,悄悄对赵向晚说:“翁萍芳不守妇道,倒是可怜了潘国庆被人说闲话。这人啊……就是贪心不足,嫁个老实人吧还不满足,非要找个当官的来满足虚荣心,结果呢?害人害己!”

赵向晚瞥了她一眼,提醒道:“不要代入个人感情,好好做笔录。”

何明玉心一突,下意识地抬头看向潘国庆。

一张国字脸,脸颊带着深深浅浅痤疮的粉色痕迹,小眼睛、大嘴巴、宽鼻头。丑是丑了点,但是笑容亲切,和人说话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身体前倾,带着股殷勤之态。或许因为长年在外跑业务,因此养成了讨好人的习惯。

难道,这个人有问题?

何明玉努力用赵向晚提过的微表情理论来分析潘国庆的心中所想,但依然一头雾水。

赵向晚所说的那些听上去很有道理,但面部表情也好、瞳孔大小变化也罢,包括眼神变化、肌肉牵动这些,都在一瞬间完成,转瞬即逝,停留在脸上的时间不到01秒,哪里能够迅速捕捉到?

也就是赵向晚天赋异禀,能够快速捕捉到哪怕最细微的表情变化,再结合对方的肢体动作、语音语速,从而判断出真相。

潘国庆头上的旧棉帽护耳耷拉下来,一动一动的,显然他内心很激动。说着说着,他抬起一双粗糙厚实的手捂住脸,痛苦的声音从手掌中透出,显得闷闷的。

“我不知道,我什么也不知道。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我差不多有三百天在外面跑业务。我负责北方片,那边重型机械的销售情况好,卖一件提成高,就是有一点,北方人喝酒太凶,一落座就是三大杯,如果不是我酒量好,还真遭不住。

萍芳不喜欢我喝酒,只要一回来她就教训我,不让我喝、不让我喝,可是她不懂,我不喝……怎么拿业务?怎么赚钱给她花?我也没想到,就因为不听她的话,再加上我常年不在家,冷落了她,她竟然……唉!

我长得不好,嘴笨,不会讨好人。只知道赚了钱把钱交给她,也不晓得送什么花、买什么礼物,她长得那么好看,生得一张巧嘴,我身边的人没人不夸她的,原本就是我配不上她。如果我早点知道她在外面有人,我就,我就,我就放她走,只要她能觉得幸福,我怎么样都可以的。”

潘国庆一直在不断地忏悔着自己,话语里没有一丝对翁萍芳的不满,更没有提到赵青云这个人,哪怕头顶戴了顶绿油油的大帽子,依然话里话外都维护着翁萍芳。这么宽容大度的男人,就连朱飞鹏都有些可怜他。

赵向晚却非常冷静。

婚姻要求相互忠诚,如果遭遇背叛,没有人能够宽容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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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众人眼中的模范夫妻赵青云与魏美华,面对赵青云的背叛,魏美华的愤怒与伤心旁人都看得出来。

偏偏潘国庆一丝愤怒都没有,这不正常。

事出反常必有妖。

“11号晚上十点到十二点你在哪里?”朱飞鹏重复这个关键性问题。

潘国庆放下双手,微黄的眼白里泛着血丝,机械性的回答着:“和我进厂时的师父钱振业一起喝酒,我难得回来一趟,钱振业是和我进厂时教我开车的师父。他平时就好这一口,正好我从北方带了两瓶好酒,就到他家喝酒。我们两个边喝边聊,喝醉了,就歪在一张床上睡着了,第二天早上八、九点才醒。”

“一直都在钱振业家?”

“是的,从晚上六点一直喝到九、十点钟吧,后来都喝高了,什么也不记得了。”

“谁能证明?”

“钱振业啊,他一直和我在一起。”

“钱振业家里没有其他人?”

“他媳妇带着孩子回娘家去了,那两天只有他一个人在家,不然我也不敢带酒到他家去喝。”

朱飞鹏问完,转头看一眼赵向晚。赵向晚轻轻点头,示意他继续。

三名警官的细微动作落在潘国庆眼里,顿时引起他的警觉。警方前后来过三拨人马问话,每一次都非常顺利,只有这一回不同。

有哪里不同呢?潘国庆仔细思索着。

潘国庆长年在外面跑,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一落眼就看出赵向晚只是个实习的小警察。

按理说,实习警察就是个打酱油的,没有任何发言权。可是从现在朱飞鹏与赵向晚的视线交流来看,显然赵向晚稳居领头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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