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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第1页)

然而那视线依然是公事公办,并没有在他脸上多做停留,转瞬就离开了。

余初又坐了一会儿,突然站起来,绕到沙发后面,在躁动的音乐的掩护下走到谭知静身后。

他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谭知静屏幕上支离破碎的信息:“别分手,好不好。我后悔了。求求你。我不想分了。”

谭知静匀速地打着字:“好聚好散。”

余初到后来都没法理解自己下一刻的举动,他自己都不知道是哪种情绪支配着他,让他把手伸到谭知静身前,冷不丁将谭知静的手机抢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吻烟》写到第二章就找到写它的乐趣了。

以前就想,得写一个真正的“孩子”。星崽是被揠苗助长的孩子,乐乐是不需经过尼采所说的三变就能浑然天成的孩子,但他们都不是世俗中那种常见的孩子。

余初是真的孩子,就如曾经的我自己那样,觉得自己什么都懂又好像什么都不知道,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又好像什么都做不了,情绪激烈、爱憎分明、希望世界是由黑色和白色构成。余初身处成长的分水岭,像是站在一个不稳定的平衡点上,身后是还没看透的童年,身前是还没看过的成人世界,他就站在那个不稳定的平衡点上,朝两边摇晃。

因为我已经长大了,所以这篇可能更适合以回望的眼光去看,就像杜拉斯老了以后重新写她人生的第一个故事。

写余初写到第二章,就想起杜拉斯的《情人》,想起在高中的阅读课上,在学校的图书馆力找那本书,并且一定得是王道乾老师的译本,因为王小波说这个版本好。后来果然找到了,翻开,读完第一段,被惊艳得连呼吸都忘了,顺便对王小波的崇拜又翻了一番。

因为写余初,突然想起这些,想起当初看《情人》时,看到女主人公和自己同龄,非常诧异,因为书里的“我”的很多想法是我从来都没有过,惊讶她怎么比我成熟那么多。这两天再翻开《情人》,发现书里的“我”是十五岁,才知道原来那天坐在学校图书馆里看《情人》的我才十五岁。没想到已经是那么多年以前的事了。

第3章洁癖

谭知静立刻站起身回头看他,但余初已经更快地往后跳了一大步。从来没跳过这么远,还是往后跳,余初把自己吓坏了。

可这是他第一次在谭知静那张冷淡的脸上看到怒气,虽然不多,却是实打实的,因自己而起的真实的感情。

激烈的心跳陡然调转方向,害怕变成兴奋,余初朝谭知静举起手机,一步一步慢慢地向后退去。

他给自己预留了十几秒,在他的设想里,谭知静会绕过沙发,然后才能找自己算账。但是谭知静沉着脸看眼郑铎那边,然后单手撑住沙发背,就那么直接跃了过来。

一条长沙发将包间分成两半,谭知静跳到余初躲的这半边,带着怒意大步朝余初走过来。

余初飞快地往后退,谭知静离他越近,他就越忍不住地兴奋,兴奋里掺杂着恐惧,因为谭知静生气的样子确实有些吓人。余初的上下牙打起小颤,“硌硌”磕到一起。

他一直退到墙边,谭知静逼到跟前,努力克制着怒火,伸出手,用装出的和蔼语气说:“麻烦把手机给我一下,我正跟人谈重要的事。”

重要的事?余初可没觉得他把那场分手看得有多重。

他轻笑着,对谭知静说:“你凑近点儿,我有话和你说。”

谭知静用未加掩饰的不信任且轻蔑的眼神看他一眼,略微低下头去。

余初突然攀住他肩膀,踮着脚一直凑到在他耳边,嘴唇几乎都要碰到谭知静的耳朵,用气声说:“你最好看着郑铎,别让他喝太多……李琦他们喝多了喜欢嗑药。”

谭知静脸上显出惊讶,下意识去看郑铎那边,又马上转回来,低下头,余初正把他的手机塞回到他的手里。

谭知静拿到手机后没再看一眼,直接收进衣兜,对余初说:“谢谢你。”

余初进屋后就把校服外套脱了,这会儿双手插校服的裤兜里,藏在里面像牙齿刚刚那样微微打颤。赌徒豪赌后竟然真赢了,往怀里捞筹码时,双手也是这样激动地打颤。

他假作镇定地冲谭知静耸了下肩,“李琦女朋友以前对我有意思,他就喜欢和我对着干。一会儿他们要是胡闹,我不好拦着,越拦他越来劲。要辛苦你了。”他在迷离的灯光里抓住谭知静眼睛的每一丝变化,“郑铎说话不走脑子,但是没坏心,你别和他一般见识。”

原来那双眼睛柔和起来是这样的。

谭知静温和地对余初说:“怎么会。”然后客气地说,“我去下洗手间。”

余初坐回到自己之前的位置,盘起腿,把一张数学卷子摊在腿上,余光留意着洗手间的方向。

谭知静很快就出来了,是用胳膊肘开的门,开门的那只手举在胸前,像被重点保护着。谭知静朝沙发这边走来,余初就不再偷看了,低下头假装写作业。

他没想到谭知静坐到了自己身边,屁股下面的沙发猛地陷下去,又微微地弹回少许。屋里一直弥漫着的二手烟都变淡了,余初闻到谭知静洗干净的手上淡淡的洗手液的香味,让他想起刚刚与谭知静说悄悄话时,在其颈侧嗅到的气息。余初还能感觉到谭知静先是看了自己一眼,然后又扫了一眼自己腿上的试卷,之后便看向别处,不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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