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伊傻乎乎地一乐,双颊带着酒醺后的绯红:“这是我对你的专属称呼呢!”
“庄晓?”
庄晓闻声看去,是庞景则。
许久不见,他从红发染回了黑发,倒也成熟了几分,不像之前,最喜欢叫她好学生、好同学。
“好久不见啊。”庄晓跟他打招呼。
“好久不见。”庞景则抬了抬手,“去那边坐吧。”
庄晓微笑点头,心想,既然庞景则都来了,那林仲七会来吗?
她的目光在房间里搜寻着,却没有看见林仲七的身影。
内心泛起一阵不清不楚的失落,被淹没在震耳的音乐下。她要了一杯白地兰,坐在角落的卡座里,双腿交叠,抿了一口后,为和一个面生男人合唱《简单爱》的高伊鼓掌。
庞景则这时在她旁边坐下。
庄晓出于礼貌地和他碰杯。
放下杯子,庞景则说道:“你变化挺大的。”
似曾相识的话语,齐籽宜也对自己说过。庄晓怔了怔,回答:“人都会变的嘛,你和以前也不一样了!”
“确实。”庞景则又喝了一口。
“你一直都在宜城生活吗?”
“没。毕业后,家里人安排我去省城,接管家里的事情了。”
庞景则家是经营房地产投资与开发的,算得上是西南地区数一数二的房地产集团。
当年染着红毛、被唐老鸭在琢玉楼追着赶的混不吝,现在也成为了打着领带、穿着西服的成熟男士。
挺让庄晓感叹的。
蓝色的灯光从庄晓眼眸中扫过,她垂眸抿酒,不禁疑惑,他和齐籽宜还有联系吗?
疑惑归疑惑,她始终没好开口问。
庞景则继续说着:“我听说林仲七回来了,所以也就从省城赶过来。太久都没和那家伙见面了。”
“那你们俩见过面了吗?”
庞景则笑笑:“还没。他等会儿也会来这里。”
话音刚落,包厢的门就被推开。
如引力般吸引着庄晓的目光。和林仲七四目相对的瞬间,仿佛是电影里的特写镜头,时间变慢变长,嘈杂的声音都被减弱。
彩灯缓缓扫过,落在他略带慵意的眼眸中,泛起细碎温柔的光。
“说曹操,曹操到。”庞景则声线向上,和高伊一起迎了上去。
回过神来,庄晓端起酒杯一饮而尽,想平复骤然加速的心跳。然而,酒精是催化剂,越是隐藏,越让心情无处遁形。她的双颊晕染上一层薄薄的淡红色,一直蔓延到小巧的耳尖。卷翘的长睫落下,再打开时,世界在她澄澈的眼中泛起了波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