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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第1页)

“不好!我又不是没有家,干嘛非要去你家!”丁厌想把人掀开,可推了两次,推不动;他索性耍赖地盘腿坐到地上,抱着双臂道,“那我们就耗在这儿吧,你不让我进门,你自己也别想回家。”

“那好。”楚瀛为了和他平等地对话,也席地而坐。两人就这样把狭窄的过道堵得严严实实。

“我要向你承认,我是吃醋了。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害怕被别人知晓我们的关系;所以我需要你亲亲我,来确认你的心意。”

丁厌:“原因我在早上和你说过了,我想低调,不想暴露私生活。”

“但今天是意外,你和我都没想过会那么碰巧地遇上你的学长。他其实是在你后面出来的,所以我确信在你上车时他已经看见了。既然遮掩没有意义,你为什么还想隐瞒真相?你在担心什么?”楚瀛严谨起来称得上不依不饶。

“担心被人非议啊,还能担心什么?”丁厌觉得这么扯下去只会没完没了,“我发觉你这个人很爱疑神疑鬼。你是怀疑我我的学长,才害怕被他知道我有对象了?”

丁厌说完,自己都笑了,觉得很荒唐。“我是个胆小鬼,想尽可能避免有几率爆发的矛盾,你为什么理解不了呢?”

但他又有些许明白,为何楚瀛理解不了他——因为他们的生活是如此天上地下,云泥之别。

他的确不能算作常规意义上的底层穷人,甚至于像丁茵说的,他过着百分之九十的人难以企及的生活,没有资格被称作普通和平凡。可他依然是在平庸这个标签下成长起来的人,许多时候缺乏自信和底气。

比方说楚瀛虽然会在莫名其妙的地方吃醋,却从不介意他穿很短的裙子出现在外人眼前,或在网络上展示自己。

而同样的情况代入自己身上,他却做不到。他和曲荷在一起时,总免不了患得患失,他像所有男人一样,见不得女朋友穿性感张扬的衣服,不想她和别的异性接触,希望她的光芒不被人窥见,永远只属于自己。

这才不是什么占有欲作祟,而是骨子里的自卑和怯懦。大自然里的雄性动物需要靠炫耀美丽的羽翼、相互搏斗、残酷竞争来显示自身的优异剽悍的基因,并以此赢得雌性的青睐,获取交[]配权。

人类同样如此,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只有对自身不自信的男人才会想要把伴侣关在家里,不给别人看见;因为美丽的她必定会引来竞争对手,要杜绝她受到更优秀的男性吸引,从而抛弃自己的可能性,就只有剥夺她和其他男人接触的机会。

他有时换上女装和曲荷去逛街,会刻意把自己往妖艳招摇的风格打扮,他希望男人都来看他,而不要注意到曲荷;因为他真的没有信心能留住她。

只能说这段恋情的终结是种必然,他配不上她,她随时能抛下他,去追寻更好的未来。

但楚瀛和他恰恰相反。楚瀛是舒展自信的,那种既不畏首畏尾,也不会因小小细节艴然不悦,很是胸有成竹的松弛感,令丁厌羡慕极了,他一辈子也做不到。

若是在此基础上追溯更深层次的原因,只能解释为他害怕。曲荷甩掉他这件事,尽管不会影响到他的日常生活,更谈不上情感创伤;但依然在他的人格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迹。

他不会再得意忘形地到处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男朋友,哪怕ta们无比优秀。因为ta们是自由的,可以随时弃他而去。

哪一天楚瀛像曲荷那样,对他感到厌倦,或有了新的追求,他又会变回一条没人要的可怜虫,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全都不分当面背后地看热闹,讥诮嘲弄、挖苦贬低。

包括他的父母和亲朋好友,大家都巴不得他受苦受难,想看他被打断骨头在泥潭里挣扎,好似有一天他能被磨难点化,涅槃重生,脱胎换骨。

可是他不会的,他是软骨头,被多敲打两下就会真的碎掉,所以他只能过着得过且过的生活。谁不想变强壮变勇敢,变得无坚不摧、顶天立地,可他就是做不到啊。

丁厌磕磕巴巴地说了好些话,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表达清楚意思。

“……我懂了。”楚瀛道,“不如你也听听看我的想法?”

“嗯……”丁厌安静地闭了嘴。

“我不评价你的前女友和你分手是对是错,但你也明白,她是个独立的成年人,她只是做了她应做的抉择。这件事已经过去了,不要让它再影响到现在的你。”

“而我,”楚瀛笑着说,“我觉得你的顾虑,仅仅是因为你还不够喜欢我。所以流言蜚语、他人的眼光、缺乏安全感等等的这一切,都能成为横在你面前的阻碍,影响你接受我。”

丁厌不否认楚瀛说的对。他喜欢过人,知道“喜欢”和“爱”是种什么样的体验,是赴汤蹈火、舍身忘死。他对此刻他面对的这个,尚未产生那么炽烈汹涌的感情。

“但你不喜欢我,我也没有什么办法。我只有再接再厉,争取让你早日喜欢上我。”楚瀛眼睛里并无气馁或沮丧之意,仿佛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有一个问题……”丁厌扬起脸问,“你执着于让我喜欢上你的原因是什么呢?成就感吗?”

“第一个原因是,你好看。这世界上好看的人很多,但你恰好长到了我的心尖上,所以那天晚上你喝醉了缠着我,我没能推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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