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清照此次改嫁之事,除清照自己在这封书信中有详细告白外,还有七八种当时的宋人著述提及,如胡仔的《苕溪渔隐丛话》说清照&ldo;再适张汝舟,未几反目&rdo;,王灼的《碧鸡漫志》也说清照&ldo;再嫁某氏,讼而离之&rdo;,还有洪适的《隶释》、晁公武的《郡斋读书志》等。尤其是著名史学家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都记载了此事,其书在绍兴二年九月戊午朔载:&ldo;右承奉郎、监诸军审计司张汝舟属吏,以汝舟妻李氏讼其妄增举数人官也。其后有司当汝舟私罪徒,诏除名,柳州编管。&rdo;其继夫张汝舟,字飞卿,早在赵明诚任建康知府之时,就曾携一玉壶来访,此时正以右承奉郎衔在池州为监诸军审计司之职。有学者以为,他娶李清照是看上她还有一些古物宝器诸财产,一旦财产到手,便露出庐山真面目,且对清照加以虐待,以致清照只能以控告手段谋求离异。所谓&ldo;妄增举数人官&rdo;的罪名,是指犯人因谎报参加科举的次数而得官的不正当手段。宋代对屡试不举的士人给予一种&ldo;特奏名&rdo;的优待,就是只要到一定次数和年龄,都可直接参加殿试而授予官职。张汝舟显然在这方面欺骗了朝廷而谋得官位,这一情况正好让李清照掌握。张汝舟在事实面前无言以驳,最后受到编管柳州的重惩,李清照也因此得以与其离异。
然而到明代,有一位叫徐的学者对李清照改嫁一事提出质疑。理由主要是两点:一是绍兴二年,清照已年近五十,似无改嫁的可能。当时国破家亡,作为南逃的官员家属,清照还会有多少财产?说如此市侩之张汝舟会追求如此年纪之李清照,令人不可思议。二是宋代官宦出身的妇女,一般是不允许改嫁的。清照父李格非,工词章,有笔力,熙宁进士,历官太学博士、著作佐郎、礼部员外郎、提点京东刑狱。其夫赵明诚,出身宰相之家,由太学生入仕,历守莱州、淄州,终知江宁府,着有《金石录》。这样官宦家庭出身的李清照不可能改嫁,所以改嫁之事不可信。
清代更有许多学者为李清照改嫁&ldo;辩诬&rdo;。学者卢见曾根据李清照与丈夫赵明诚真挚坚贞、生死不渝的感情生活,夫妇志趣相投、同研金石的人生佳话,及清照对《金石录》卷轴百般爱护,明诚过世后,她又为《金石录》的出版耿耿于怀、尽心尽力,约在绍兴二十一年(1151),清照以六七十岁高龄,还表上《金石录》一书于朝廷诸有关事迹,推断改嫁之事不可能发生。清照曾言:&ldo;虽处忧患而志不屈&rdo;,其他一些词文作品,也都可作相关佐证。卢氏在《雅雨堂本金石录》中这样感叹道:清照曾经丧乱,犹复爱惜丈夫留下的一二不全卷轴,如见故人一般。其眷恋明诚若是,安有一旦相忍背负之理?
学者俞正燮《易安居士事辑》从几个方面论述了清照改嫁的不可信。他先采用史家编年的方法排比岁月,从中指责有关著作记载的不可靠,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作者李心传,其所居之地与李清照远隔万里,很可能是误传误听而误载的结果。然后考证了李清照的生平经历,也认为没有改嫁的可能。最后是指出上面清照那封信的可疑之处,如信中记载了改嫁、不和及矛盾加剧的整个过程,由是清照告发张汝舟的罪行,涉讼要求离异,应该是正当的行为,为什么信中后面又称此事为&ldo;无根之谤&rdo;?且以为&ldo;已难逃万世之讥&rdo;,更&ldo;何以见中朝之士&rdo;?以至&ldo;清照敢不省过知惭&rdo;,把问题说得如此严重呢?再如男婚女嫁为世间常事,朝廷不需过问,但信中怎么会有&ldo;持官文书来辄信&rdo;诸语呢?此信前后矛盾,文笔劣下,却又杂有佳语,定是经后人篡改过的本子,信中有关改嫁方面的内容,定是后人恶意添加上去的。居此信的内容分析,应是李清照感谢綦崇礼解救&ldo;颁金通敌&rdo;一案的信函。这是清照在建炎三年(1129)遭遇的冤案,有人诬蔑她曾把玉壶献给金人,为了洗清罪名,清照追随御舟作了辨明,此案拖续了二年多时间。
近代学者况周颐写文考证了李清照与张汝舟在赵明诚死后的行踪,结论是两人的踪迹各在一方,判然有别,不可能有婚配之事。学者黄墨谷还补充道,綦崇礼与赵明诚有亲戚关系,清照如果真的改嫁,且还因改嫁而涉讼,会好意思向前夫的亲戚求援吗?赵明诚的表甥,綦崇礼的亲家谢圾在《四六谈麈》中引用李清照对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仍称清照为&ldo;赵令人李&rdo;,难道他对清照改嫁之事会一无所知?清照自传性文章《金石录后序》约作于绍兴五年(1135),却只字未提自己改嫁之事。清照晚年曾自称&ldo;嫠妇&rdo;,意即寡妇,若改嫁后又离婚的话,她能这样自称吗?所以清照前面那封书信只有为了感谢綦崇礼解救&ldo;颁金通敌&rdo;一案而作,那才说得通。写信感激朋友数年前的帮助,也是常有之事。
尽管上述学者提出这么多有价值的理由,现代学者王仲闻、王延悌、黄盛璋等人,还是坚持李清照改嫁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黄盛璋《李清照事迹考辨》一文中指出,胡仔、洪迈、王灼、晁公武诸人都是李清照同时代人,其著述的性质又都是史书、金石、目录等严肃的东西,胡仔一书写成于湖州,洪迈一书写成于越州,离清照生活之地并非遥远,不至于讹传如此。况且这些著作成书时,清照尚健在,难道这些学者敢于在清照面前明目张胆地造谣中伤,或者伪造那封书信,这是不合情理的。何况,南渡后赵明诚的哥哥存诚、思诚都曾做到不小的官,赵家那时并不是没有权势。而&ldo;颁金通敌&rdo;案发生于建炎三年,清照那封信写于绍兴三年之后,之间相隔好几年,二事应并不相关。谢伋之所以仍称清照为&ldo;赵令人李&rdo;,是在看到清照改嫁后仍眷眷于明诚,为完成前夫遗志而不辞辛苦的事实之后,存心避开有关旧事的做法。中国古代妇女守节之风要到明清两代才趋严格,而改嫁在宋代是极为平常之事,有关官员家中妇女改嫁之事史书中时有记载,甚至对皇室宗女都有诏准许改嫁,所以,宋人对李清照改嫁一事是不会大惊小怪的。至于明、清时期有关学者的那些&ldo;辩诬&rdo;,主要是卫道士们不能接受一代才女没有从一而终的这段历史&ldo;污点&rdo;,从而拼命加以掩饰,力图否认她改嫁的事实,是没有什么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