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熙宁七年(1074)二月,宋知河州景思立与吐蕃部将青宜结鬼章战于踏白城,宋军不敌,战败,景思立亦为吐蕃兵所杀。青宜结鬼章遂率兵进围河州。一时间,吐蕃气焰复炽,吐蕃部将木征亦率兵围攻岷州。宋军处境极为危急,宋朝臣甚至主张放弃熙河路,赵顼也感到左右为难,而下诏告诫王韶坚守城池,持重勿出。
王韶返回熙河,行至兴平年(今属陕西),即闻景思立兵败,河州遭围攻,遂日夜兼程,急驰至熙州。熙州守将方部署城防,欲守城御敌。王韶入城,下令撤除城防,乃选精兵2万,与诸将商议进兵去向。诸将认为当进兵河州,夺回城池。王韶向众将分析道:&ldo;贼所以围城者,恃有外援也。今知救至,必设伏待我,且新胜气锐,未可与争。当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rdo;6遂领兵直奔定羌城,拔之。又击败吐蕃结河部,切断吐蕃与西夏国的信道。继而又兵进宁河,分兵令偏将统领出南山,彻底扫除吐蕃设于河州外围的援兵。瞎征正围攻河州,见援军相继为宋军击败,料河州难以破城,只得拔寨而去。围攻岷州的木征部,亦为宋将高遵裕击败。撤围而走。宋廷得知王韶击退吐蕃军,熙河路安然无羌,极为欣喜。
王韶还师熙州,随即派兵沿西山,绕至踏白城后,袭击集结于此处的瞎征部众,焚毁其8000余帐。瞎征见大势已去,走投无路,只得向宋军乞降,宋兵俘获瞎征,熙河路自此稍得安宁。
熙河之役为北宋建国以来,对外用兵的一次重大胜利,使北宋重新据有河湟之地。王韶亦因此再擢升为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未几,复召为枢密副使。然而,其后因与宰相王安石及赵顼有隙,遂罢职遭贬。
注释1《宋史》卷三二八《王韶传》。
2《宋史》卷三三二《李师中传》。
34《宋史》卷三二八《王韶传》。
5《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七。
6《宋史》卷三二八《王韶传》。
熙宁新法宋帝赵祯庆历年间的&ldo;新政&rdo;失败后,守旧势力再度控制朝政,在&ldo;守内虚外&rdo;的基本国策下,宋朝统治集团依旧将&ldo;内忧&rdo;置于首要的地位,致使自宋初以来百年间的种种弊政不断加剧,尤其是&ldo;三冗三费&rdo;问题日趋严重。宋廷官僚机构在赵祯在位时已是极为庞大,通过恩荫(任子)、科举、军功、进纳、胥吏出职等多种途径均可入仕。宋真宗时,文武百官约为9700员,至赵祯皇韦占年间(1049~1054),已增至17000余员,其中尚不包括未被差遣的京官、使臣及选人等。其后竟高达24000余员。宋初,全国总兵力约40余万,分为禁军、厢军、乡军、蕃军,之后为守卫京师之需,不断加强禁军,又以募兵养兵之制,防范饥民的骚乱,于是军队数量巨增,赵祯时,仅禁军即达80万人,总兵力高达140余万。冗官、冗兵,加之挥霍浪费,开支无度,又导致宋廷年度支出逐年勐增。宋太宗至道三年(997),朝廷岁入2224余万余缗,当年尚有大半节余。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岁入15085余万缗,岁支出12677余万缗,尚余2407万缗。赵祯皇枯元年(1049),岁入12625余万缗,&ldo;而所出无余&rdo;1。到英宗赵曙治平二年(1065)时,岁入11613余万缗,岁支出12034余万缗,又有非常支出1152余万缗,当年即亏1573余万缗。朝廷收人逐年减少,而支出却有增无已,亏空数额逐年扩大,&ldo;累世所藏,几乎扫地&rdo;2。
为解决朝廷府库入不敷出的窘困境地,宋廷便采取搜刮盘剥百姓财富的办法,不断增加赋税徭役。赋税中除保留前代的&ldo;二税(田税)&rdo;外,又有&ldo;加耗&rdo;、义仓税、身丁税、杂变税、支移折变等诸多名目。徭役之外,尚有差役(职役),城市中则有&ldo;科配&rdo;。如此繁重的赋役已使社会中下层百姓难以应付,而宋廷又&ldo;不抑兼并&rdo;。宋太祖赵匡胤认为:&ldo;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缓急盗贼窃发、边境扰动。兼并之财,乐于输纳,皆我之物&rdo;3。宋初以后,土地兼并亦不断加剧,&ldo;地各有主,户或无田产,富者有弥望之田,贫者无卓锥之地,有力者无田可种,有田者无力可耕&rdo;4。这不仅使下层百姓丧失土地而陷入更加贫困的境地,造成社会贫富差距的进一步加剧,又影响到朝廷赋税收入的增加,更使已十分尖锐的社会矛盾日趋激化,各地农民抗税、杀贪官污吏及豪强地主等反抗斗争连绵不断。宋朝统治危机四伏。
边境局势亦风波不止。虽有&ldo;澶渊之盟&rdo;,宋辽之间再未发生大的战争,但西夏倚契丹为援,侵边不止,辽亦借西夏之势邀索不已。辽、夏两国自北、西北二方构成&ldo;犄角之势&rdo;,夹困宋朝,亦加重了宋朝统治者的&ldo;外忧&rdo;之感。
&ldo;外忧内患&rdo;与人不敷出更清楚地显现出宋朝的&ldo;积贫积弱&rdo;国势。为扭转这一局面,继&ldo;庆历新政&rdo;之后,又有一些官僚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了某些变更。庆历八年(1048),陕西转运使李参为解决当地驻军粮草不足的困难,于百姓春荒之时,&ldo;令自度谷麦之人,予贷以官钱,谷麦熟则偿,谓之&lso;青苗钱&rso;&rdo;5,即由官府借贷帮助生产。到皇祐占五年(1053),当地军粮已自给有余。两浙转运使李复圭等曾改差役为募役,个别地区亦实行过令民户代官府养马,以解决军马之需。这些措施的实行,都收到一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