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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1页)

主要的问题是,“老”对“美”固有影响,但并不等于葬送,中国人因为上述的那些宣传,往往有一个误解,认为“十八岁姑娘一朵花”,流行歌曲中不就有这一首乎?实际上一个十八岁的黄毛丫头,除了她的对象也是一个尚不懂事的小伙子,否则她的那一套仅只不过表面上飘浮的那一点,而真正的魅力则产生在年龄较大的女人身上。君不见历史上的美人儿乎?把殷纣帝子受辛先生逼得自焚而死的苏姮己女士,把西周王朝四百年天下断送了的褒姒女士,把唐王朝江山搞得乱七八糟的杨玉环女士,她们当时的年龄都在四十岁左右,就是最年轻的西施女士,范蠡先生发现她在河边洗衣的时候,即令那一年她十八岁,十五年后,到了吴王夫差自杀之日,她已三十三岁,也进入中年了矣。

“老”对女人的威胁并不如一般人想象的那样严重,因为一般人想象得太过了火,以致连谈都不敢谈,甚至希望最好在观念中一笔抹杀,结果因它违反人性之故,既行不通,还矛盾百出,不能自圆其说。一个年轻妻子如果为了避免三十年后“老”时不漂亮,便现在也不讲究,那真是自掘坟墓的怪事。盖人的年龄像一种旅行,到甲地有甲地的良辰美景,到乙地有乙地的良辰美景。柏杨先生十岁时,常为二十岁的人悲,认为他们对“撒尿和泥”都没有兴趣,有啥意思;到了二十岁时,又为三十岁的人悲,认为他们不知道向女学生吹口哨,又有啥意思;以此类推,到了六十岁时,更觉得七十岁简直无聊,并常发表言论曰:“我到七十岁就自杀!”盖万不料能活到那一天也,想不到而今不但活到七十,而且还活过了头,不但没有自杀,简直还快乐无穷。前天和老妻争吵,我又发誓曰:“我要到八十岁不死,就买包巴拉松。”今天气平,看情形届时仍不肯善自罢休。

一个女人的外表美丽可能因时间而消逝,好比她的皮肤不再细嫩欲滴,不再白里透红;她的头发不再乌黑发亮,不再光鉴照人。但她的吸引力却与年龄而俱增,二十岁的女孩子像一朵没有香味的花,年龄渐长,其香才渐浓,才能捆男人绑男人。十八岁女孩子能颠倒众生乎?使英王爱德华先生放弃王位的辛博生夫人,那一年已三十七岁矣,难道爱德华先生是一个白痴哉?还是刚才那一句话,一个女人必须不断培养自己,训练自己,感情意境,才能成熟,身上才有磁性,中年妇人的爱深入骨髓,而少女的爱则如浮光掠影,因她们美的地方不同也。

自由恋爱(2)

怎么样稳住丈夫,于此又得一契机。

在古老的婚姻中,没有恋爱,法律和习俗把两个互相陌生的男女衣服脱光,让他们的身和心,同时赤裸裸相见,并且还要过一辈子那种生活,简直不像是真的,而像是一部传奇小说。在洋大人之国,古时候的儿女婚姻,也多由父母包办,但程度上却大大的不同,父母即令再专制蛮横,也总会安排一个机缘,或舞会焉,或宴会焉,使年轻男女能够单独交谈。只有中国不然,大概是圣崽太多之故——呜呼,一个孔丘先生已受不了啦,再加上孟轲先生,后来又冒出程颢、朱熹,那么多的圣人之崽,男女间的关系,便更束缚死人。素不相识的男女,被纳入一个笼中,说它有趣则可,说它戏剧化则可,说它惨无人道亦可也。

但是在表面上,那种婚姻是稳定的。而现在的婚姻似乎有点像儿戏,夫妻们一言不合,随便拉两个人,就可公证拆伙。而从前的离婚却难如上天,妻子要求丈夫离婚固然绝无仅有——五千年来大概只有一位朱买臣夫人,还闹得满城风雨,青史留名。便是丈夫向妻子提出离婚,也不多见,盖他们没有那种必要,看不顺眼时,尽可再娶十个八个。因之现在有很多道貌岸然之徒,或圣崽之辈,每兴怀古之情,认为还是古时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那一套好。

呜呼,古时那种婚姻,乃血泪婚姻,其所以表面稳定,基础乃建筑在女人对男人的绝对屈服上,女人好像狗皮膏药,一旦粘到丈夫身上,就一辈子紧贴,她自己固然不会脱离,便是丈夫硬要掀之,也掀不下。记得有一同乡,在京师大学堂刚读了一年,便和一个女学生相爱,该女学生言明嫁他可以,但不能作妾,这要求一点都不过分,但实行起来却如赴汤蹈火。该同乡的妻子沿街哭闹,到县衙门用头猛撞石狮子,观者落泪,该同乡亦落泪焉。但他仍要求离异,他的意思是,只要名义上分开,有个交代,实际上固和往常一样。可是妻子则恰恰相反,只求保持名义,你在外面随便搞你的,三千年不回来都没有关系。

我们无意讨论这件悲剧的是非,也无意讨论它的结局,只是想说明一点,古老婚姻之所以是稳定的,全靠狗皮膏药,那狗皮膏药由女人的血和泪组成,没有女人的血和泪,婚姻就很难维持。站在一个男人立场,最欢迎“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和“从一而终”。一个大学堂校花一时鬼迷了心,嫁给一个一字不识的强盗,婚后发现他还染有国际梅毒,且有三期麻疯,并且每天抽她一顿皮鞭,她如果忍耐,圣崽们认为那才是美德,这种礼教,不是吃人是吃啥。

自由恋爱乃二十世纪新兴的玩艺,但最初仍是偷偷摸摸。至五四而一变,成为半公开状态,未婚男女即令并肩而行,也没有人失惊打怪。至抗战而又一变,女的虽挂到男的臂上,也不保证她一定嫁他。至台湾而又一变,简直可以和美利坚相比,同居者有之,玩一些时作鸟兽散者有之,情奔私奔者有之,形形色色,叹观止焉。这里面有一种自然的趋势,那就是民国初年的恋爱,差不多都是林黛玉、贾宝玉之型,缠缠绵绵,持之以恒,我有一个朋友,他和他的太太相恋达十四年之久,真是惊天地而泣鬼神,教人吓一大跳。而以后每变一次,恋爱的时间便缩短一次,将来总会发展到早上认识,中午即爱得不可开交,晚上就去法院公证,吹吹打打兼急急忙忙的入了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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