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的盟书,开头往往会提到“自质于君所”——“质”字可以通“贽”,《六书故·动物四》:“质,亦作贽,通作挚,”意即见面礼,无论是定亲还是拜会,都要带上一些礼物,周人常用大雁,是谓贽。据《〈侯马盟书〉丛考》:“‘自质于君所’的‘质’,它的本义是指盟誓时参盟人对鬼神所奉献的各种信物。如《国语·晋语》:‘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河水。沉璧以质。’注:‘质,信也。’又《国语·鲁语》:‘质之以牺牲。’注:‘质,信也,谓使之盟,以信其约也。’但是,在盟书中,不仅仅是这个意思,还包括把自己‘委质’于新君,自献其身,表示永不背叛的意思。”878
应该就是经过这样的发展,“质”就渐渐从大雁变成了人,于是又有了后来所谓的“人质”——即“以人为质”。
在欧洲的“封建社会”,这种以人为质的事情几乎也一样渊源、一样发生、一样演变着,“委质”的仪式被译为“臣服礼”——法国年鉴派史家布洛赫在其为“封建社会”这一概念率先定性的《封建社会》一书中这样写道:
可以设想,两个人对面而立,其中一方愿意为人效劳,另一方则愿意或渴望接受他人的效劳;前者合掌置于另一人双手中——这便是服从的简单象征。这种服从的意义有时进一步由一种跪拜姿势加以强化。同时,先伸出双手的人讲几句话即一个非常简短的宣言,承认自己是面对着他的这个人的“人”。然后主仆双方以唇相吻,表示双方的和谐和友谊。……
臣服礼这种形式不带有基督教的痕迹,这种缺漏大概可以解释为:它所表达的象征意义源自久远的日尔曼社会。对于一个除非由上帝作保便将一种誓言视为无效的社会来说,这种缺漏已逐渐变得不能接受。就其形式而言,臣服礼本身从来没有改变,但从加洛林时代起,显然又加入了第二种基本上为宗教性的仪式:新产生的附庸将手置于圣经或圣物上,宣誓忠于主人。……
所以,臣服礼经历了两个阶段,但这两个阶段的重要性则不相同。因为效忠行为中没有特别的东西。在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怀疑猜忌是司空见惯的事情,诉之神的仲裁似乎是少数行之有效的约束性措施之一,所以有很多原因要求效忠宣誓频繁进行。……879
如果“诉之神的仲裁似乎是少数行之有效的约束性措施之一”,那么,当现实性的考虑呈现出压倒性的优势的时候,这一约束措施在一个“动荡不安的社会”里究竟能发挥多大的约束力呢?另一个问题是:如果这一约束已经多次被现实证明为软弱无力的时候,除了人质之外,还能有什么替代措施吗?
的确,如果仅仅是双方立约,就像鲁隐公和邾仪父这样的,鬼神不大靠得住了,周天子也起不到实际作用了,能够维护约信的大约就只剩下一个“仪式化”了。
“仪式化”,也可以称之为形式主义,古老的周礼就深得这一形式主义的精髓——直观来看,所谓周礼,所谓被孔子那么心向往之的周礼,很多内容也无非是穿衣戴帽而已,当然,这个穿衣戴帽可不比现代人,而是有着无数复杂繁琐的细节讲究。形式主义具有很强的功能意义,比如,如果一个人缺乏自信、萎靡不振,最简便的一个解决办法是:穿一身漂亮的运动装。因为每天的着装都会给人一种心理暗示,服装的气质会逐渐地影响到着装者的气质,
对比一下就更明显了。一位女性,穿西服裙的时候,上楼梯一般都会一步一个台阶,动作幅度被尽量缩小,这无论给别人还是给自己都会造成一种拘束、文雅的心理暗示,可如果换成运动装,上楼梯自然脚步轻快,造成的心理暗示就是青春朝气型的。
常见的例子还有:一般行业的窗口性职员(如商场售货员、饭馆服务员、银行前台),大多通过统一着装来消弭个性,营造出一种整体形象,但创意行业很少有此要求,其宽泛的规章制度,使大家尽量个性张扬。
同类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起名字也是这个道理。这些心理暗示和古老的周礼其实同出一源,如果人的一生都被严格限制在规定的等级之内(表现为服装、色彩等等),他的心理和行为自然会受其影响。近代显例,如日本明治维新,在睦仁天皇的登基大典上,礼服由唐装一变而为西服。康有为论及此事,认为日本当时西法改制并未大获人心,于是改革者试图以服装之变来影响人心之变。880宋恕论当时中国的政治改革,甚至认为改穿西服才是首务当中的首务。881
综上,带来这种种心理暗示的力量,可以称之为“仪式力量”,它的另一层重要意义就是起到一种座右铭或戒指的功效,总之,是负责不断提醒当事人的。这和人类记忆力的特点紧密相关,因为“每当人们认为有必要留下记忆的时候,就会发生流血、酷刑和牺牲”,例证是“那最恐怖的牺牲和祭品(诸如牺牲头生子),那最可怕的截肢(例如阉割),那些所有宗教礼仪中最残酷的仪式……”,理由是“疼痛是维持记忆力的最强有力的手段”。882——尼采在《论道德的谱系》一书中如是说,联系到这里所讲的会盟,“流血、酷刑和牺牲”却是非常准确地形容了那些被割了耳朵的牛,当然,在更原始的情境中,当事人要割伤的往往是自己的身体(现代社会依然流行的文身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一传统的遗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