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见知故纵罪
(二)侵害皇权和危害皇帝人身安全罪
1、不敬、大不敬罪
2、违反诏令罪
3、欺谩、诋欺、诬罔罪
4、左道、祝诅罪
5、阑入宫殿门及皇家园囿罪
6、盗毁山陵、宫阙及御物罪
7、犯跸罪
(二)危害中央集权罪
1、左官罪
2、阿党与附益罪
3、王侯私出国界罪
4、酎金不如法罪
5、漏泄省中语罪
6、王侯逾制罪
(四)思想言论罪
1、诽谤妖言罪
2、非所宜言罪
3、腹诽罪
三、刑罚
(一)、汉文景时改革刑制
1、改革的背景:缇萦上书
2、改革的原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3、改革的内容:1将黥刑改为髡钳城旦舂,即五年徒刑;劓刑改为笞三百;斩左趾改为笞五百;斩右趾改为弃市;
2景帝时把原斩左趾的笞五百减为笞三百,劓刑的笞三百减为笞二百。后又把笞三百减为笞二百,笞二百减为笞一百;
3景帝时又制定《箠令》,对执行笞刑的刑具和执行方法作具体规定。
4、改革的意义:1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有利于保护社会生产力;
2中国古代刑罚由野蛮向文明转变;
3奴隶制五刑向封建制五刑过渡的标志。
(二)徒刑有期:女徒顾山
民事法律
一、民事法律的主体及民事责任能力
二、所有权
三、债权
四、婚姻与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