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头正当中,赵戈失魂落魄地往回走,只觉得度日如年,岁月难熬,十年,那不是要经历三千六百五十个日出日落。
作者有话要说: 为了推动情节的发展(水字数)拉低了某人的情商和智商。
第37章逛街出游
深冬的夜,?o?o??地下着雪花,卫娆气急败坏的扔掉一片写废了的竹简。
该死的,她真是高估了自己,卫国的文字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难认难写,她这手里的毛笔都不听使唤。
其实并不是卫国的文字特别复杂,而是卫娆学习并习惯运用现代文字,当她要写一个字的时候,手不由自主的就写成了现代字。
她引以为傲的文化基础反而成为了她学习新文字的阻碍,认识到问题的所在还改不了,这个让她烦躁得很。
这个时候,赵戈抱着一个手炉进来了,&ldo;丑丑,夜都深了,你还在写啊。你放心,写不完就写不完,我不会像邹夫子那样打手心的。&rdo;
没错,教卫娆认字的,正是赵戈,别看赵戈这个人学习不怎么样,那一手字,真是漂亮得没得说,虽然卫娆看不懂,但是她感觉他的字比竹简上还多了几分飘逸洒脱。
一天没记住几个字,卫娆心里正不爽,他还来调侃她,卫娆啪地扔掉手中笔,没好气道:&ldo;你来干什么?&rdo;
&ldo;我怕你冻着,给你送个暖手炉。&rdo;将炉子递到她手中,通红的炉火映得她小手葱白细嫩的,赵戈吞了吞口水,连忙移来了视线,撇到地上的竹简,弯腰捡了起来,上面的一排小字写的歪七八扭,他忍不住笑了,&ldo;明天去集市给你买一沓纸,让你好好练习。&rdo;
&ldo;你《太学》背完了?邹夫子不是说背不完《太学》不让你出门吗?&rdo;本来她就不会写毛笔字,更不要说在那么小的竹简上写。
&ldo;我这就去背。&rdo;赵戈面色一?澹?匆忙离开了。
卫娆满脸黑线,他该不会是,没有背吧。
天将破晓,邹夫子躺在床上大梦正酣,奈何被一阵噼里啪啦的叫门声吵醒了,&ldo;邹老头,快起来,我来背书了。&rdo;
邹夫子都要哭了,深更半夜的背什么书嘛!&ldo;且等天亮再说。&rdo;徒弟难得如此上进,他却有些吃不消了。
&ldo;不成,我就要现在背。&rdo;等天亮他都忘记完了,说完赵戈就开始背诵了,也不管邹夫子听没听。
清晨,清脆的鸟叫声与少年阅读声编制成一首醒神曲。
卫娆推开窗户,落满积雪的梅花树下站了一位身穿织锦淡绿袍子的少年。
他脊背挺直,身子颀长如竹子,手里拿着一沓竹简正在在摇头晃脑的背诵着。
他原本就生的俊俏潇洒此刻拿着书本装模作样的还真像个温润如玉的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