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当时自告奋勇帮忙的时候,林霜霜的外婆还多看了她两眼,就像林芳会做什么坏事儿似的。
那眼神,摆明了就是让人看着不舒服。
好在林芳才不跟她计较,仍然坚持自己来拌。
老太太也就没说啥,把那碗递给了她。
林芳就着张家厨房里有的调料,辣椒面儿,葱花儿,香菜什么的,连同她包包里带来的一点儿料,一同拌在了那腌菜里。
由于菜少,人多,那些腌菜一上桌,就遭到了疯抢。
这张家一大家子,两个儿子,加儿媳,还有两个小不点儿的孩子。
吃的又是玉米煮的稀饭,能吃饱才怪。
这腌菜自然就是用抢的。
林芳的筷子故意伸得慢了些,哪里还有她要吃的份儿。
很快,就被张家这一家子,还有林霜霜母女给抢完了。
林霜霜还十分同情地看着林芳道:&ldo;在我外婆家,吃东西就是要用抢的,你这么客气,吃不到怪得了谁?&rdo;
林芳便笑得腼腆:&ldo;不是还有稀饭嘛。&rdo;
她喝稀饭就行了。
林芳把自己碗里的那点儿稀饭喝完了,就算吃了一顿晚饭。
吃罢了饭,林芳还主动去要求洗碗。
那张家人巴不得有人帮着洗碗呢。
以往可都是张家的两个儿媳妇儿在洗碗。
之前稍微有点儿偷懒,这两个女人都会被张家的两个男人打得皮开肉绽。
总之嫁到这个村儿里的女人们,就没几个日子过得舒坦的。
至于为什么不跑,还不是因为哪里都一样。
可不像现在的日子过得好了,随便搭上什么车,一跑就能跑很远。
那时候的路全是土路,要是下过雨,就更糟,走一路,可以踩一脚的泥巴。
那泥巴粘在鞋子上,好半天都弄不下来。
所以,就算是跑,也跑不了多远。
好在林芳他们去的时候,是晴天,不存在下雨这样的情况。
林芳蹲在张家的院子里洗碗的时候,活见鬼的是,那条黑色的土狗,竟然就不叫了。
只是呜呜地盯着林芳,就像她才是它的统领者一样。
没有人会注意这个变化。
张家人只以为,林芳在这儿待了一段时间,和狗也混熟了,自然就不叫了。
他们自然不会想到,其实是林芳的个人魅力,征服了那狗。
怎么说呢,有一种人,天生有一种能力,那就是,再凶猛,凶残的动物,见到他们,都会俯首称臣。
林芳之前被这条黑狗当作外来人,吠得不可开交。
可是后来,林芳只是瞪了那狗一眼,和它微微对视了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