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许博士询问我们的态度,贝茨博士告诉他,如果王以前是军人,我们就不能干预,因为这样的事件涉及军事事务,再说王是以外来人的身份到我们这儿来的。但我们(大学委员会)愿意为那两个佣人提供担保,此外,也愿意为牵扯进此事件的其他难民提供担保。
8.许博士动身去向日本大使馆报告。
1月11日
今天,日本人中断了我们的大米供应。今天中午,我们为自治委员会进行的运输大米的工作停止了。下午,我还在办公室的时候,日本宪兵到宁海路5号我们的总部搜查。据说是寻找一包被一个难民抢走的旧衣服,这包衣服几天前有人从他那儿拿走了,并且藏在我们总部总干事菲奇的办公室里。今天下午我们总部所有的房间几乎都敞开着,只有菲奇的房间例外,这引起了日本人的注意。在他们将要把门撬开之前,克勒格尔来了,他让人取来了钥匙并当即把这包衣服交了出来。日本宪兵的态度令人不可思议。假如他们温和地要求进入,这包衣服也会立即交给他们的,实在用不着为此事包围整个总部。宪兵按照命令从四面翻越院子围墙,并且发现了我们存放在院子里的汽油和柴油储备。现在我们必须把这些储备转移到安全地方以免被他们拿走,因为我担心被没收。看来有人想把上面描述的这件事情制造成&ldo;一起事件&rdo;,因为衣服是被一个中国难民抢走的。我还得同大使馆取得联系,以确定我应该对这起宪兵侵犯事件持什么态度。我们可是不知道何时会有第二步,结果如何。
纵火还在继续,北面有一所房子在熊熊燃烧。19时,在回家的路上,我的汽车被一个日本岗哨拦住,但当他认出卐字旗和我的党徽时,我的汽车立即被放行了。
今天下午,被日本人于12月13日解除武装的中国警察厅由自治委员会接管。
1月12日
一个月前的今天,南京落人日本人之手。被枪杀的那个中国士兵还没有被掩埋,被绑在一张竹床上,陈尸于离我的住所约50米的街头。早上7时,波茨坦广场(新街口)附近两所房子燃起了熊熊大火,这是日本人惯常的用来暖手的晨火。我们对此已习以为常了,如果火不在离我们很近的地方点燃,我们就感谢造物主了。
我造访了德国、美国和英国大使馆,同罗森博士先生、阿利森先生和普里多-布龙先生讨论了昨天我们的总部被搜查一事。他们同我在下面这一点上是一致的:在没有事先通知有关大使馆或者在没有大使馆的一个成员的陪同下,日本宪兵是不允许闯入欧洲人的房屋的。在提出要求方面,我比贝茨博士走得还要远些,他的观点写在下面这篇备忘录里。
今天下午城南发生了新的纵火案,又有一些中国人被杀害。我们向各个大使馆报告了一起特别可怕的事件。在这期间所有大米销售都停止了!既不允许我们往安全区运米又不允许运煤。日本人在安全区内张贴了告示,要求安全区的难民返回他们的住所。住所被烧毁了或者被洗劫了,这并没有被考虑到。
为了同日本人友好相处,我想出了一个计划。我想解散安全区委员会,成立一个国际救济委员会,在这个委员会里也应有日本代表。我是否会成功,还要等着看。这个建议首先必须同安全区委员会成员和3个大使馆的官员们讨论。
对抄家、没收和恐吓的态度的建议
我提出以下建议供批评和讨论:
这些建议是根据处理有关中国人的事件的经验提出的,这些中国人或者同美国人或美国机构存在有直接的雇佣关系,或者服务于在美国辖区的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
这方面的基础是合同、历史事件和习惯法,习惯法允许外国人雇佣中国人并利用他们的劳动而不允许来自第三方的干预和恐吓的发生。在上海和其他地方的日本当局,近几年特别重视维护这些原则以防止对他们自己的职员产生压力。
1.我们承认有权力在我们的辖区进行被授权的和有秩序的抄家,尤其是如果在这样的抄家之前或同时对理由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2.我们不想保护作恶者免受对其行为结果的惩罚,也不想干预对居民进行合法的军事或政治的检查。
3.我们抗议违法地、没有理由地或强制性地闯入我们的辖区和房屋。
4.我们抗议任意干预我们在我们美国的辖区合法地建立机构或企业,也抗议强迫拉走我们的中国助手或者对其进行恐吓。
如果上述最后两个建议在深入的研究之后证明是有理由的,那么在处理可能发生涉及我们的财产和我们的中国人员的事件时,可以把这两个建议作为积极的建议和要求一并加以考虑。
签名:.s.贝茨
1938年1月12日
事态报告
188)今天早上,两个按照规定由日本人登记了的中国人(马和殷)动身前往地处汉西门的马的住房去探望马失明的母亲。邻居告诉他们,她被日本兵打死了,他们看到的是她的尸体。在返回安全区的路上,他们被日本士兵拦住。日本士兵抢走他们的衣服,然后用刺刀戳他们,并把他们扔进了一条沟里。但是这两个中国人只有一人死了,另一个人苏醒了过来,爬出了沟。看到这一情形有同情心的同胞给了他衣服,因此他得以回到蚕厂。朋友们用一张床把他从那儿抬到了我们总部。菲奇先生张罗着把他送进了鼓楼医院。(受伤者向吴先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