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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据我观察,对美敏感的人往往比较有人情味,在这方面迟钝的人则不但性格枯燥,而且心肠多半容易走向冷酷。民族也是如此,爱美的民族天然倾向自由和民主,厌恶教条和专制。对土地和生活的深沉美感是压不灭的潜在的生机,使得一个民族不会长期忍受僵化的政治体制和意识形态,迟早要走上革新之路。

帕乌斯托夫斯基擅长用信手拈来的故事,尤其是大师生活中的小故事,来说明这一类艺术的真理。有一天,安徒生在林中散步,看到那里长着许多蘑菇,便设法在每一只蘑菇下边藏了一件小食品或小玩意儿。次日早晨,他带守林人的七岁的女儿走进这片树林。当孩子在蘑菇下发现这些意想不到的小礼物时,眼睛里燃起了难以形容的惊喜。安徒生告诉她,这些东西是地精藏在那里的。

&ot;您欺骗了天真的孩子!&ot;一个耳闻此事的神父愤怒地指责。

安徒生答道:&ot;不,这不是欺骗,她会终生记住这件事的。我可以向您担保,她的心决不会像那些没有经历过这则童话的人那样容易变得冷酷无情。&ot;

在某种意义上,美、艺术都是梦。但是,梦并不虚幻,它对人心的作用和它在人生中的价值完全是真实的。弗洛伊德早已阐明,倘没有梦的疗慰,人人都非患神经官能症不可。帕氏也指出,对想像的信任是一种巨大的力量,渊源于生活的想像有时候会反过来主宰生活。不妨设想一下,倘若彻底排除掉梦、想像、幻觉的因素,世界不再有色彩和音响,人心不再有憧憬和战栗,生命还有什么意义?帕氏谈到,人人都有存在于愿望和想像之中的、未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的&ot;第二种生活&ot;。应当承认,这&ot;第二种生活&ot;并非无足轻重的。说到底,在这世界上,谁的经历不是平凡而又平凡?内心经历的不同才在人与人之间铺设了巨大的鸿沟。《金玫瑰》中那个老清扫工夏米的故事是动人的,他怀着异乎寻常的温情,从银匠作坊的尘土里收集金粉,日积月累,终于替他一度抚育过的苏珊娜打了一朵精致的金玫瑰。小苏珊娜曾经盼望有人送她这样一朵金玫瑰,可这时早已成年,远走高飞,不知去向。夏米悄悄地死去了,人们在他的枕头下发现了用天蓝色缎带包好的金玫瑰,缎带皱皱巴巴,发出一股耗子的臊味。不管夏米的温情如何没有结果,这温情本身已经足够伟大。一个有过这番内心经历的夏米,当然不同于一个无此经历的普通清扫工。在人生画面上,梦幻也是真实的一笔。

活着写作是多么美好(2)

周国平

作为一个作家,帕氏对于写作的甘苦有真切的体会。我很喜欢他谈论创作过程的那些篇章。

创作过程离不开灵感。所谓灵感,其实包括两种不同状态。一是指稍纵即逝的感受、思绪、意象等等的闪现,或如帕氏所说,&ot;不落窠臼的新的思想或新的画面像闪电似地从意识深处迸发出来。&ot;这时必须立即把它们写下来,不能有分秒的耽搁,否则它们会永远消逝。这种状态可以发生在平时,便是积累素材的良机,也可以发生在写作中,便是文思泉涌的时刻。另一是指预感到创造力高涨而产生的喜悦,屠格涅夫称之为&ot;神的君临&ot;,阿?托尔斯泰称之为&ot;涨潮&ot;。这时候会有一种欲罢不能的写作冲动,尽管具体写些什么还不清楚。帕氏形容它如同初恋,心由于预感到即将有奇妙的约会,即将见到美丽的明眸和微笑,即将作欲言又止的交谈而怦怦跳动。也可以说好像踏上一趟新的旅程,为即将有意想不到的幸福邂逅,即将结识陌生可爱的人和地方而欢欣鼓舞。

灵感不是作家的专利,一般人在一生中多少都有过新鲜的感受或创作的冲动,但要把灵感变成作品绝非易事,而作家的甘苦正在其中。老托尔斯泰说得很实在:&ot;灵感就是突然显现出你所能做到的事。灵感的光芒越是强烈,就越是要细心地工作,去实现这一灵感。&ot;帕氏举了许多大师的例子说明实现灵感之艰难。福楼拜写作非常慢,为此苦恼不堪地说:&ot;这样写作品,真该打自己耳光。&ot;陀思妥耶夫斯基发现,他写出来的作品总是比构思时差,便叹道:&ot;构思和想像一部小说,远比将它遣之笔端要好得多。&ot;帕氏自己也承认:&ot;世上没有任何事情比面对素材一筹莫展更叫人难堪,更叫人苦恼的了。&ot;一旦进入实际的写作过程,预感中奇妙的幽会就变成了成败未知的苦苦追求,诱人的旅行就变成了前途未卜的艰苦跋涉。赋予飘忽不定的美以形式,用语言表述种种不可名状的感觉,这一使命简直令人绝望。勃洛克针对莱蒙托夫说的话适用于一切诗人:&ot;对子虚乌有的春天的追寻,使你陷入愤激若狂的郁闷。&ot;海涅每次到罗浮宫,都要一连好几个小时坐在维纳斯雕像前哭泣。他怎么能不哭泣呢?美如此令人心碎,人类的语言又如此贫乏无力……

然而,为写作受苦终究是值得的。除了艺术,没有什么能把美留住。除了作品,没有什么能把灵感留住。普利什文有本事把每一片飘零的秋叶都写成优美的散文,落叶太多了,无数落叶带走了他来不及诉说的思想。不过,他毕竟留住了一些落叶。正如费特的诗所说:&ot;这片树叶虽已枯黄凋落,但是将在诗歌中发出永恒的金光。&ot;一切快乐都要求永恒,艺术家便是呕心沥血要使瞬息的美感之快乐常驻的人,他在创造的苦役中品味到了造物主的欢乐。

在常人看来,艺术与爱情有着不解之缘。惟有艺术家自己明白,两者之间还有着不可调和的冲突,他们常常为此面临两难的抉择。

威尼斯去维罗纳的夜行驿车里,安徒生结识了热情而内向的埃列娜,她默默爱上了这位其貌不扬的童话作家。翌日傍晚,安徒生忐忑不安地走进埃列娜在维罗纳的寓所,然而不是为了向他同样也钟情的这个女子倾诉衷肠,而是为了永久的告别。他不相信一个美丽的女子会长久爱自己,连他自己也嫌恶自己的丑陋。说到底,爱情只有在想像中才能天长地久。埃列娜看出这个童话诗人在现实生活中却害怕童话,原谅了他。此后他俩再也没有见过面,但终生互相思念。

巴黎市郊莫泊桑的别墅外,一个天真美丽的姑娘拉响了铁栅栏门的门铃。这是一个穷苦女工,莫泊桑小说艺术的崇拜者。得知莫泊桑独身一人,她心里出现了一个疯狂的念头,要把生命奉献给他,做他的妻子和女奴。她整整一年省吃俭用,为这次见面置了一身漂亮衣裳。来开门的是莫泊桑的朋友,一个色鬼。他骗她说,莫泊桑携着情妇度假去了。姑娘惨叫一声,踉跄而去。色鬼追上了她。当天夜里她为了恨自己,恨莫泊桑,委身给了色鬼。后来她沦为名震巴黎的雏妓。莫泊桑听说此事后,只是微微一笑,觉得这是篇不坏的短篇小说的题材。

我把《金玫瑰》不同篇章叙述的这两则轶事放到一起,也许会在安徒生的温柔的自卑和莫泊桑的冷酷的玩世不恭之间造成一种对照,但他们毕竟有一点是共同的,就是珍惜艺术胜于珍惜现实中的爱情。据说这两位大师临终前都悔恨了,安徒生恨自己错过了幸福的机会,莫泊桑恨自己亵渎了纯洁的感情。可是我敢断言,倘若他们能重新生活,一切仍会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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