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佚自顾自地剥龙虾吃,老男孩心灵手巧,就是速度慢,所以她自己剥,一双一次性手套又油又辣。
那个什么,徐菀卿是不会吃吗?难道请她来就是看着吗?
商佚屈尊降贵地剥了虾肉放进她面前的碟子里。
“姑娘与我素不相识,为何——”
“有缘相见哈,就,就一起吃饭,吃吧,吃完送你回去。”
商佚没了脾气。
老男孩已经发消息告诉她,已经找人调查关于徐菀卿或者徐亦久这个人的资料了,需要更多信息,所以商佚现在缓过劲儿来,心平气和地与徐菀卿说话。
好惨一女的,大半夜不能睡,与神经病谈天。
聊了一阵,徐菀卿看着傻,像个远古人类,但心思缜密,时刻记得她是张绪,没有露半点口风。
就是说话方式文绉绉的,不像个正常人。
商佚突然叫了一打啤酒两瓶白酒来,眼神暗示老男孩,两人像犯罪分子,左右开弓,打算灌醉徐菀卿。
左边商佚说:“来,走一个。好朋友就要一起喝酒。”自己却一口不沾。
徐菀卿称女子醉酒实在不雅,抿唇不喝。
右边老男孩说:“相逢一场不容易,今日别过就当饯行。”
回道:“萍水相逢何须酒,以茶代酒更好。”
等吃饱后,商佚坐到副驾驶,噼里啪啦打字:
就在那种专门关精神病的医院找找,把那什么电击的那种医疗机构也找找。
老男孩:我觉得她就是说话方式有点奇怪,其他都还蛮正常。
商佚:放屁。
后座的徐菀卿拘谨坐了一会儿,不懂就问:“平都民风都如您二位般好客?”
“平都人都是神经病。”商佚带着情绪回了一句。
“何谓……‘神经病’?”
商佚转过头,凝望了张绪身,徐菀卿心的那个分裂的样子,莫名想到课堂上的场景。
每次想到自己就在前一秒这么神经的状态下过来,换成一张冷脸——
她该去为张绪去六医院预定个位置。
“就是——”商佚咬牙切齿地想词。
老男孩已经递过ipad:“喏。”
徐菀卿小心谨慎地接过,逐字逐句地看百科,还没看完,屏幕暗了下去,惊吓她往后仰脸。
商佚猜想,或许是因为男女授受不亲,徐菀卿才选了凶神恶煞的自己求助。
徐菀卿轻轻拍一下她袖口的衣裳,轻声:“姑娘……”
她没好气地把手指一摁,屏幕再度亮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