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的陈晋哼着的曲调旋律好熟悉,却怎幺也想不起来这是什幺歌。
「你在哼什幺?」
「挖哪栽(我哪知)?小银白里面的,一个查某(女人)唱得很好听,叫啥米『去吐去』……」
「去吐……」想起来了,那是艾拉费兹洁罗唱的『cheektocheek』吧!去吐去
……好惊人的联想力。
「想笑就笑,林杯今天不揍人。」陈晋咕哝道。
「我没有要嘲笑的意思……」只是觉得非常地有趣……
「唱这首歌的人,是个很厉害的jazz天后喔!」
「真的吗?很水(美)吧?」超爱这个查某的歌声!听起来好性感,沙沙的好有磁性,在陈晋的心中已经自动赋予这个歌手像玛丽莲梦露般的那种形象。
「……高大,有点胖。嘴巴大大的黑人……嗯,我个人是觉得称不上美啦。」
「干!」陈晋露出洁白的牙齿笑着。
「反正是听声音,管她长什幺样。」魏巍耸耸肩道。
「对啊,像那个伍佰就好丑,可是唱歌很好听说。」
「伍佰哪里丑了?他蛮性格的……」
「林杯觉得他像猴子,丑死了。」
「……」这个人的审美观好怪,伍佰那样叫丑死了,那……什幺样子的长相在他的眼中才算好看啊?
「你回去以后做什幺?」
「继续读书。」大概就考博士吧……
「不用去当兵?」
「我想当可是人家不给我当。」魏巍指着自己的眼睛道。
「啊哈,大田鸡。」
「……那你呢?」
「我?林杯已经当过兵了。」
「啥??骗人……」他不是才二十出头顶多二十一?
「干!骗你是要死喔,林杯十七岁就提早入伍了。」
「呃……」真……看不出来啊!人家不是常说,当过兵的人会比较……成熟稳重???看样子,所谓定律跟常理,未必能套用在所有人身上。
「你几点要走。」沉默了一会,陈晋突然问。
「下午三点,吴教授会开车载我们回台北。」
「……我没办法去送你。」
「我知道。你不用来送我了啦……」因为道怡也是今天要坐火车回台中吧。
「那我们就在这里说掰掰了。」陈晋转过头来望着他,表情有些复杂。
好想问魏巍,想问他以后还会不会来,却觉得这个问题很没有意义。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准,干麻先订什幺契约啊?如果他想来他就会再来,如果不想来,就算是口头上说得信誓旦旦也是放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