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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第1页)

羊是一种重要的祭品。依照周礼,每月初一,诸侯们都必须杀一只活羊祭于祖庙,叫&ldo;告朔&rdo;;然后回朝听政,叫&ldo;视朔&rdo;。到了孔子的时代,&ldo;礼坏乐崩&rdo;了。诸侯们在朔日既不祭庙,又不临朝,只不过照例杀一只活羊来&ldo;虚应故事&rdo;。孔子的学生子贡(端木赐)认为内容既失,形式也不必徒有,主张不如干脆连这只羊也一并省去。然而孑l子却不能同意。在孔子看来,有那么一只半只羊在那里支撑门面,也就还多少有那么一丁点&ldo;礼&rdo;在。要是连这只羊也公然取消,可就一点儿&ldo;礼&rdo;也没有了。

事实上,不但中国的鬼神爱吃羊肉,外国的上帝也爱吃羊肉。犹太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都有&ldo;替罪羔羊&rdo;的故事。这故事说,有一天,上帝耶和华(或真主安拉)昭示其忠实信徒亚伯拉罕(或易卜拉欣),要他将幼子以撒(或易司马仪)宰杀献祭。当那愚忠的亚伯拉罕(或易卜拉欣)真的将亲子带上神山并举起屠刀时,上帝(或真主)却用一只同样无辜的羔羊代替了那无辜的孩子。可怜羊又何罪之有,而当受此一刀?难道不正因为那肥美鲜嫩的小羊羔太好吃了吗?

神的爱好其实不过是人的爱好。对于许多人来说,羊肉确实好吃。如果把羊和鱼放在一起烹煮,就更好了,因为那就是&ldo;鲜&rdo;。没有鱼也不要紧,单单羊肉也是美味。这美味就叫做&ldo;羞&rdo;。&ldo;羞&rdo;是一个羊字加一个&ldo;丑&rdo;字。丑,按许慎的说法,是&ldo;象手之形&rdo;;按郭沫若的说法,则是&ldo;象爪之形&rdo;。所以&ldo;羞&rdo;的本义是&ldo;进献&rdo;。但解释为进献&ldo;手抓羊肉&rdo;,大概也不会错。手抓羊肉也是一道名菜,现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仍以此肴款待贵宾,可以推想当年也是我们祖先喜爱的美食。

烹制羊肉最便当也最原始的办法,大约是把羊架在大火上烧烤。直到现在,它也是一道名菜‐‐&ldo;烤全羊&rdo;。写成汉字,就是&ldo;美&rdo;。这个字,有两义,其一为&ldo;美&rdo;,其二为&ldo;羔&rdo;。当年徐灏注《说文》,就曾怀疑&ldo;羔&rdo;的本义是&ldo;羊炙&rdo;。炙这个字,是火上一块肉,也就是烧烤。徐灏说:&ldo;小羊味美,为炙尤宜,因之羊子谓之羔。&rdo;这是有道理的。

羊羔除架在火上烧烤外,还可以切碎了放进&ldo;鬲&rdo;中文火慢熬。这样做成的美味佳肴就叫&ldo;羹&rdo;。如果不放盐梅,原汁原汤,就叫&ldo;太羹&rdo;。羹字的又一写法,是一个&ldo;羔&rdo;字加一个&ldo;鬲&rdo;字,即把羊羔放进鬲中去煮。鬲(li)是古代的一种炊具,有陶制和金属制两种,圆口,三足,足中空而曲且肥大。这种足叫&ldo;袋形足&rdo;,里面能盛食物,受热面积大,受热均匀,所以能做味道很鲜美的羹。不但羊肉,其他肉类(包括鸟、鱼)也能做羹。甚至水果、蔬菜、豆类所做,只要汤浓,也叫羹,如曹植《七步诗》所云&ldo;豆在釜中泣&rdo;,做的就是&ldo;豆羹&rdo;。不过究本清源,大约还应以羊羔所制而最为正宗。

羊肉如此可吃、好吃,当然也就有资格有理由成为奉献给上帝、神祗和祖宗们的祭品,成为请神吃饭宴席上的一道主菜。

神圣的背后

羊的功德还不止于此。

羊肉可食,羊皮则可衣。衣着、穿着、着装之&ldo;着&rdo;,就是一&ldo;羊&rdo;一&ldo;目&rdo;,即可供观看之羊,大约就是羊皮大衣。羊皮做大衣是很合适的。不但穿在身上暖和,而且往地下一铺,就成了毯子,因此无论贵贱贤愚都不妨一穿,只不过贫贱者穿老羊皮,富贵者穿名贵的卡拉库尔羊羔皮(其价值甚至高于貂皮)。也可以把羊毛剪下来织毛衣,没毛的羊皮则可以用来做船。民谣有云:&ldo;甘肃省,武威县,羊皮筏子当军舰。&rdo;当然这是特例,更多的情况还是羊皮做衣羊肉做菜。这真是妙不可言。

一道&ldo;手抓羊肉&rdo;(羞),一件&ldo;羊皮大衣&rdo;(着),便概括了饮食服饰两件大事。善哉羊也,真乃我之衣食父母!

不过,我们的先民对这位衣食父母,似乎并不礼貌有加,反倒时时打它的主意,要把它捉来杀掉。这也怪不得咱们。那时肚子实在太饿,吃口肉又实在太难。你想那个年代是谁的天下?满世界的凶禽猛兽,猛犸象呀,剑齿虎呀,目中无人横行霸道,不被它们吃了就是好事,还敢打它们的主意?其他体大肉多的动物也不是没有,野牛啦,野猪啦,大狗熊啦,梅花鹿啦,可就凭咱们那两下子,你逮得住?顶多也就是逮个兔子,抓个老鼠,捕只鸟,钓条鱼,再弄点贝类螃蟹什么的。可那么一丁点肉,解馋都不够,更不用说让一大家子人维持温饱奔小康了。

幸亏有羊。羊这东西,跑又跑不快,打又打不赢,体又大,肉又多,捕杀起来非常方便,还成群集队的,简直天生就是上帝赐给的美味佳肴。恩格斯早就说过,肉食是从猿到人的重要一步,而羊肉则很可能是我们先民的主要动物蛋白来源。羊以一己之躯帮助人类完成了从猿到人的伟大历史转变,简直是功德无量!正因为有此大功德,羊才成为吉祥之物,羊字才成为美善之词,‐‐羊言为善,羊人为美,羊我为羲,示羊为祥。其实,&ldo;吉祥&rdo;二字,原本就写作&ldo;吉羊&rdo;。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更干脆说,羊,就是祥。

羊之所以为&ldo;祥&rdo;,其功德恐怕首先在于可吃和好吃。因为有了羊就有饭吃,当然&ldo;吉祥&rdo;;没有羊就要饿肚子,当然&ldo;不祥&rdo;。反正吉祥不吉祥,就看抓不抓得住羊。

这就要想办法。办法也很简单:抓不住就骗。羊的智商大约是比较低的,又喜欢随大流,盲从。只要你装成它的样子,它也不辨个真假,就傻乎乎地跟着你走。于是先民们便头戴羊角身披羊皮装作羊儿混入羊群,将其一举捕获或诱入某地。这就是最早的&ldo;着羊之装&rdo;。所以,至今我们还把伪装称之为&ldo;佯装&rdo;,把假装攻击称之为&ldo;佯攻&rdo;。佯装就是&ldo;装羊&rdo;,现代汉语演化为装洋、装样、装洋蒜;而那些头戴羊角身披羊皮装作羊儿混入羊群的猎人,也就是最早的&ldo;羊人&rdo;。

由此可见,&ldo;羊人&rdo;本是&ldo;佯装&rdo;,是一种狩猎技术。当这种技术获得成功并屡试不慡时,原始先民们便连自己也迷惑起来,以为羊皮羊角与真羊之间真有什么联系。而我们之所以能有那么多羊肉可吃,则是我们身披羊皮头戴羊角之故。于是,他们便把&ldo;佯装&rdo;、&ldo;装羊&rdo;的行为固定化、规范化和程式化,并赋予它新的内容而成为&ldo;仪式&rdo;。这样一来,&ldo;狩猎技术&rdo;就变成了&ldo;狩猎巫术&rdo;,&ldo;佯装&rdo;也就变成了某些人‐‐巫师和祭司的专利和职业。

巫师和祭司们的任务,是头戴羊角身披羊皮施行巫法,或敬神、媚神、贿神,以企求上苍多赐羊肉给我们吃。这些人当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ldo;大人&rdo;,故于文字上,不能写作&ldo;亻&rdo;(侧身而立之人),而应写作&ldo;大&rdo;(正面而立之人)。他们作为&ldo;羊人&rdo;,也不能写作&ldo;佯&rdo;,而应写作&ldo;美&rdo;。其之所以&ldo;美&rdo;,并非面目姣好(其实狞厉可怖),而因为他能使我们多吃羊肉。顺便说一句,&ldo;多&rdo;是两块肉加在一起。吃一块肉,又加一块肉,便是&ldo;多&rdo;。正是为了&ldo;多&rdo;,先民才需要&ldo;美&rdo;的&ldo;羊人&rdo;。如果羊肉不美,佯装何益?如果羊儿不肥,冠羊何为?只因&ldo;羊人&rdo;能使我&ldo;多&rdo;,故在他人看来就是&ldo;美&rdo;。对他自己而言,冠羊则是&ldo;仪&rdo;。仪之本字为&ldo;羲&rdo;,即一个&ldo;羊&rdo;字加一个&ldo;我&rdo;字。冠羊之事,在人(他人)为美,在我(自己)为仪(儀)。而这&ldo;仪&rdo;又是一种义务,因此也是&ldo;义&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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