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殊荣”,总该使你收不到回信的难过,得到补偿了吧?
我不写信的原因之一,也是因为照羁押法第三十八条准用监狱行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在押被告(含分监受别人)通信对象以最近亲属及家属为限,所方发给我通信对象调查表,
很宽大的告诉我所谓最近亲瞩及家属,如果我填上“未婚妻”就可以任我发信。我感到他们
很会解释法律,台湾大法官先生实在该向他们学习。
你说你又恢复了长发,我很兴奋,你的短发有它的美,长发一定另有一种美,为了看看
你的长发,你二十二号来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们:“那个不见人的李敖,今天同意见我,
让你们把他提出来。”你若成为第一位见到我的人,这是你另一次的“殊荣”。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这是王安石的自负,也是我的。我斗室独居,
乏善可陈,无恶可作,只是努力看书而已。有时半夜醒来看书,夜已微凉,披上你我共有的
那件褐色夹克,恍然如昨。这次“二进宫”,使我对人憎冷暖有全新拷贝的了解,现在是
“以牢为家”,将来真要“以家为牢”了!
代我向怕父及各位问好。
敖 之 七十(一九八一)、十、十九夜
这封温馨的短信,是狱方惟一能检查到的李敖亲笔了,我把它收在这里,留做“二进
宫”的一项纪念。
如上所述,与胡茵梦扯在一起的后遗症很多,最后一个后遗症是我写作甚稀,原因是花
了大多时间在女人身上。不过这次坐牢前后,我完成了《李敖全集》八册,也算是具体“成
就”,事实上这全是叶圣康、林秉钦的功劳。《李敖全集》出版时,遭到官方的干扰,内情
有趣,值得一述。原来国民党钳制言论自由有一特色,就是以武夫(尤其政战系统的武夫)
审查书刊。按说书刊纵该审查,似乎也轮不到武夫者流来捞过界,但是国民党的武夫则不
然,从外放做“大使”到内定掌华视,赳赳者天下皆是也,又何况审查书刊哉?自从在台湾
写文章起,我就与国民党武夫结不解缘。国民党审查书刊,单位不少,但总其成者,则在警
备总部。警备武夫皆蛮干派,武而不三思者也。他们捣我的蛋,一直藏身在暗处。
但是因缘际会,倒也有露白者二起。第一次是一九六六年警总抢劫我的告别文坛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