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殃及子孙”,是由先生的第二代出面,参加斗臭我了,我真觉得意不能平。回想十八年
前,我到法院告先生,国民党法院为了开脱先生,竟推翻文明法例、推翻自己二十二年院字
第一,一四三号解释例,说先生是发行人,所以无罪;如今我告先生第二代,自知结果如
何。先生当然知道我绝非笨到妄想在此时此地法律上还我公道之人,先生当然知道我不过在
留下历史记录与时代罪证。先生又何苦一而再再而三三而网的与我结怨,以为子孙之余殃?
我真对先生之不智,为之呗息。国民党的悲剧性格有多重,其中之一就是自大狂,总是高估
了自己,错估了敌人。在大陆错估了共产党,所以到了台湾;在台湾又把我们看扁,所以好
像总把我们吃定。其实如日中天的汉武帝,都吃定不了司马迁,而被司马迁遗臭万年;何况
是日暮途穷的国民党?当然国民党不怕历史、不怕异己,但对为子孙余殃,总有所怕。陶百
川日日大声疾呼请种善因以留善果,但他自己却举家放洋以为趋避,其内心之明智与恐惧,
可知矣!我今天做法律游戏,告先生的第二代,官司事小,象征事大。即我们这些国民党统
治下的受难者,决心有同第一代斗争后又同第二代斗争的准备,结怨相报固然令人不快,但
是只要国民党执迷不悟、欺人太甚,我们又有什么选择?遗憾的是,对我个人说来,我真的
“不愿与余先生结怨,因为余先生毕竟是国民党大员中最能欣赏我的人”。但事实演变,先
生人在江湖,竟前后四次,以不公正对我,甚至有甚于《联合报》,纵有;日交余情,亦云
寒矣!我遗憾要以先生父女为斗争选择之一,一如先生父女选择跟我过不去。我真的感觉
到,在政治壁垒的对峙下,甚至仅存的最后一叶都要飘零以去,在火光中、在爆破里,为时
代的无情,留下悲怆见证。我本想尽量抑制自己,留下一个例外,但先生逼得我没有选择,
我只好备述原委,以供先生反省之资。这是我给先生第一信也是最后一信,长与先生,生死
辞矣!
这封信是一九八四年二月五日清早写的。写好后,我拿给黄怕看。深知余纪忠的黄怕
说:“要这么麻烦吗?以余先生那么聪明,我去跟他说就好了。”果然黄怡越过“柯、简二
位”,开辟第二渠道,见了余纪忠,余纪忠照我开的条件,道歉赔款了事。为了给余纪忠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