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国作家勒萨热的讽刺小说《瘸子魔鬼》中的主角,他把马德里城的房屋的屋顶都掀开,使得居民们的一切活动暴露无疑。汤加群岛、萨摩亚群岛、南方群岛、瓦利斯群岛、范宁群岛,更不用说什么纽埃岛、托考劳岛、菲尼克斯岛、马纳希基岛、复活岛、萨拉‐戈麦斯岛等那些单个的岛屿了。最后他弄清楚了,在大部分群岛上,甚至在那些受别国保护的岛屿上,政府始终都是由强权人物把持着。这些人的权势从没受到过异议,穷人阶级完全受富人阶级统治。此外他还知道,那些土著人信奉婆罗门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不过在附属于法国的那些岛屿上,只有天主教占优势,这归因于天主教的礼拜仪式盛大隆重。他甚至了解到,当地的文字并不复杂,只有13到17个字母,当地的语言与英语混淆得非常厉害,恐怕最终会被盎格鲁‐撒克逊同化。最后他还知道,从人种学的角度上看,总的来说,波利尼西亚的人口呈下降趋势。这实在令人遗憾,因为卡纳克人长得很漂亮,赤道地区的卡纳克人(该词的意思是&ldo;人&rdo;)比远离赤道线的那些群岛上的卡纳克人皮肤白。波利尼西亚在被异族人同化过程中将输得多么惨啊!不错!他知道这些,而且在与埃塞尔&iddot;西姆考耶舰长谈话中,他又了解到了许多其他的东西。所以当他的伙伴们问他时,他总是对答如流毫不含糊。
为此,潘西纳叫他时一口一个&ldo;热带活词典&rdo;。
样板岛载着它的大款居民正是应该在这些主要岛屿之间徜徉。它确实配得上&ldo;幸福岛&rdo;这个名字,因为凡是能保证物质上的幸福,甚至从某种形式上说,保证精神上的幸福所必需的一切东西,岛上全解决了。然而,这么一种环境,为什么非要被竞争、猜忌、不睦,甚至权势和虚荣心而被搅得一塌糊涂呢?现在,亿万城已经因权势和虚荣心等方面的问题分成了两个阵营,就像目前的两个区一样。这两个阵营分别以坦克登和科弗利为首。不管怎么样,在几位艺术家看来,这事与他们没有丝毫利害关系,所以他们对这场势均力敌的龙虎斗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詹姆&iddot;坦克登是个地地道道的北方佬,喜欢发号施令,爱出风头,宽大的脸盘上留着半截淡红色的络腮胡,头发短短的,尽管年过60,两眼依然炯炯有神,眼中的晕彩几乎黄的像狗眼睛,眼球时刻发出炽热的光芒。他的个子很高,体格强壮,四肢有力。他身上有一种在大草原
1上设陷阱捕捉皮毛兽的猎人气概,其实说到他设的陷阱,不过是他在芝加哥的几个屠宰场,再没有别的了。他过去曾把几百万头猪赶到了那种陷阱里。他这个人很粗暴,他的地位本应使他变的更加文明些,但是他连起码的教育都没有受过,又如何斯文得起来呢?他喜欢炫耀财富,而且就像别人说的那样,他确实有一个&ldo;叮当作响的钱袋子&rdo;。不过,现在好像他觉得&ldo;钱袋子&rdo;还不够满了,因为他和他那个区的其他几个人又打起了重操旧业做买卖的主意……
坦克登夫人是位普普通通的美国女人,相当善良,对丈夫非常顺从,对子女非常慈祥,典型的一个贤妻良母。她命里注定要抚养一大群儿女,而且也确实是尽心尽力没有丝毫失职。既然有20亿分给直系继承人呢,为什么就不能有一打子女?再说,她把所有的孩子都教育得很出色。
这么一大家子人里面,&ldo;四重奏&rdo;的注意力应该全部集中到大儿子身上才对,因为他注定要在这个故事中发挥某种作用。沃尔特&iddot;坦克登风度翩翩,温文尔雅,虽不聪慧过人,却也并非是愚笨之徒。他的举止和相貌都很讨人喜欢,与其说他像父亲倒不如说像母亲的地方更多。他受过充分的教育,周
1指美国密西西比河西部的大草原。游过欧美,偶尔出门旅行一趟,但每次外出,他的习惯和爱好总是使他尽快返回样板岛充满魅力的生活中。他喜欢参加体育活动,在网球、马球、高尔夫球和棒球的比赛中,他是亿万城那一帮年轻人的头头。对自己将来某一天要继承的那笔财富,他并不怎么感到骄傲。他的心地很善良,只是岛上实在没有穷人,所以他根本没有机会表露他的菩萨心肠。总之,了解了他的一切,人们有理由希望他的弟弟妹妹和他一样好。虽说那群小不点儿一个个都还没到婚嫁的年龄,可是他却老大不小的了,已经摸到30的边,应该考虑婚姻大事了。他想到结婚了吗?……大家等会儿就清楚了。
左舷区举足轻重的是坦克登家,右舷区最受人尊重的则数科弗利家了。这两家之间有一个鲜明的对比。奈特&iddot;科弗利具有一种非常高雅的气质,这一点,他的对手比他逊色。他的身上留有他法兰西祖先的遗风。他的财富没有一点是从地心深处的石油层里冒出来的,也不是从冒着热气流着血的猪内脏里扒出来的。决不是!他的钱都是办工业挣的,是修铁路,开银行赚来的。目前他所想的,只是平平和和地享受财富。他并不掩盖自己的观点,反对任何想把&ldo;太平洋明珠&rdo;变成一个巨大的工厂或广阔的商贸市场的企图。他的身材高大,端正,漂亮的脑袋上披着灰白的头发,脸上蓄着棕色的大胡子,其间夹杂着几缕银丝。凭着冷静的头脑,高贵的仪表,在亿万城那些保留着美国南部上流社会传统的名流中,他始终是受众人瞩目的人物。他喜爱艺术,懂得绘画和音乐,通常操一口法语,在右舷区居民中这种语言最常用。他通晓欧美文学。每逢演出精彩处,在远西和新英格兰的那帮粗鲁家伙又是叫好又是跺脚的嘈杂声中,也夹杂着他斯文的鼓掌和喝彩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