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的头三年,我忙着高中和预科的学习,以及心理上的煎熬,我是一个不一样的人,这样的想法让我失控。
真正让我清醒的事发生在头一年,我被一个女老师勾引。
当她的手搭在我□的肩上,用怪里怪气的口音喊我:&ldo;叶&rdo;的时候,我直接吐了出来,穿上外套,奔入雨中。
我想或许我不是同性恋,或许老天还是饶恕我的!
熊晓苗,你绝对想象不到在那晚的大雨之中,像个疯子般大哭,酣畅淋漓的感觉。
我信命!
我们比其他人更先懂的生活的残酷,所以我们比其他还在享受的人更先成熟
我开始在阳光下舒展我的触角,即使寂寞,即使忙碌,我也觉得,我是满足的。
我开始□于男人之间,虽然厌恶,但却是能证明我是个正常人的。
我开始流起长发,学会在镜子前用卷发棒捣腾,然后,我开始极少的想起姗姗。
其实我没有说实话,在erp的课上,我的确认识了你,但真正的熟悉,却是让我铭记在心的。
那天下半夜,胖子突然把你带回我们的房子,你惨白了脸还在自我介绍说:&ldo;我叫熊晓苗!&rdo;
胖子打趣说:&ldo;别理她,大家就叫她熊猫好了!&rdo;
你才抹了把脸笑起来。
我突然想起儿时被人欺负的姗姗,躲在栀子树下哭泣,我去寻她,然后拉着她去处理小胖子的书包,她对着我抬头一笑……
别不给面子啊,我对你可是纯洁的姐妹之情!
别不相信,老娘我虽然恶心,但说的是实话。
还记得,那年冬天,我们一家开车出去玩后来出的车祸吗?我知道大家都不愿再提起了,文树,我,你,胖子,那是一场噩梦,但共过患难的朋友,肯定是今生的知己!
再说,你和姗姗不一样,虽然你看起来像个软柿子(表打我)
但你心里可是比谁都坚强,倔强,直的吓死人,说什么:&ldo;我不会听她们说的话,你也别讲她们的坏话!&rdo;
想想当时你无可奈何的样子,我都想笑!
这儿,又不得不说说你那传说中的老公!
别说,你说结婚时,还真把我们给吓死了(尤其是胖子)
我真的认为你老公是那种贼精的人,外表笑呵呵,皮下可是比谁都冷,但那天郊游,真的使我有了改观。
或许有的人的情绪是不喜外露的!
比如说你老公,明明表现出一副不喜欢阿蒙的样子,可是那天我们从厕所出来,你老公可是捧着一掌心的清水在喂阿蒙喝水,阿蒙可开心啦,摇着尾巴,直伸舌头!
那么多人出去旅游,就他注意到小狗没水喝,赞一个,有爱心的男人最帅!
还有,饭后洗碗,你这女人真不会持家,我这客人都看不下去了,本来想去帮忙的,站在厨房口,却发现你老公居然在里边洗碗边唱歌,一手的肥皂沫子,但表情却陶醉至极。
唉,你啊你,还真是傻人有傻福!
别看我这么说,就以为我要做小三了,告诉你,姑娘我虽然有段时间的不正常,但也是有喜欢过男人的!
爱情这种事嘛,就好比涂指甲油,即使每周都要卸掉重涂,麻烦无比,但还是有很多女人不厌其烦的每周折腾,卸回去,涂上来,再卸,再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