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泽心里清楚的很。穿越前的他虽然只有25岁,却看尽世态炎凉。要说他跟书中的白泽也有一些共同点,他们都从小家境贫寒,命运多舛,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不同的是,他是靠自己聪明绝顶的大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闯出了一番天地,而书中的白泽是靠尔虞我诈,出卖*达到目的。
他们根本不是一个级别的人。
不过现在,他不想再过以前的生活了。真的太累了。
要不是他太过急功近利弄得体力透支,怎么会造成医疗事故?
他的确对不住那孩子,但让他穿到一本奇葩小说作为惩罚,未免太过了吧?
又或者,这次穿越只是一场恶作剧,单纯想让他重活一回,体验人生真谛?
不管什么原因,在这该死的书里,身为炮灰的他,多活一秒钟都是赚的。前途未卜,他再那么拼命,他就是纯傻叉。
李白不是有首诗吗?其中有两句他觉得最符合他此刻的心境: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现在他只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把能吃的东西都吃了,把能享的福都享了。
进门后,白泽无视所有人,直奔餐桌而去。顺着长长的餐桌,挨盘儿吃。
崔明在一旁看得瞠目结舌,“你丫饿死鬼托生的吗?刚中了毒,身体能消化得了吗?别又吃吐了。”
白泽也奇怪,不知是味蕾变弱,还是有外挂加持,他觉得这个世界的食物特别有味儿。
“哎,你少吃点,这么多东西又跑不了,别吃撑着。”崔明拉了拉白泽,抢下他手里的蛋糕,“这东西太甜了,会发胖的!”
白泽抢回来,“我又不是女人,不怕胖。”
“那也先别吃了,我介绍我爸我哥还有我姐给你认识。”
“不去。”
“为什么啊?我就你这么一个朋友,天天跟他们念叨,他们早就让我带你去见他们了。”
“我现在不想跟人交际。以后再说吧。”笑话,认识的大人物越多越容易招黑,小老百姓的日子虽然清苦,却也自在逍遥。以后他要尽量低调,争取多活两天。精彩纷呈撕逼不断的生活让别人去过吧,他一点也不羡慕。
“你这人怎么这样?太不够意思了吧?”崔明抢过他手里的蛋糕盘,就是不让他吃到嘴。
“嘿!你小子长脾气了是不?给我!”白泽要把盘子抢回来。
崔明一闪身,“不给!跟我去见我爸。”
你爸算个六?你爸就算是美国总统小爷也不想见。
白泽懒得跟这傻孩子计较,又拿了个盘子,叉了块蛋糕吃,嗤笑道:“知道你现在这样像什么吗?”
“像什么?”
“追着男朋友回家见长辈的怨妇!”
“卧槽——尼玛!”
崔明低骂一句,朝白泽扑了过来,目标正是他手里的蛋糕盘。
这次白泽反应迅速,敏捷的转过身去,崔明撞到了白泽的后背,白泽没站稳,向前跨了几步,好巧不巧,刚好有人正往这边走,和对方撞了个满怀。
奶油蛋糕也一丁点不剩,全都粘在对方的胸前。
那件黑西装一看就不便宜,他可赔不起。不过这事不能怪他,全是崔明这二百五搅合的,钱得让他出,反正他家有的是钱。
白泽的诸多想法只是一瞬间,刚要张口道歉,却对上了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到嘴的话硬生生给噎了回去。
他以为自己撞到了一只吸血鬼。
那个男人跟自己个头差不多,身材修长,比例完美。他皮肤毫无血色,白得吓人。但他精神状态良好,没有丁点瑕疵如白瓷般的白眼球,证明他应该没有病。白血病、心脏病,或是身体素质差的人眼睛不可能像他这样清澈幽静。
他嘴唇殷红得像含了一大口血,仿佛刚咬了谁的脖子,还没来得及擦干净。
他有着精致立体的五官,浓黑的眉毛呈一字型,眼睛因微微眯起而显得细长,黑亮的眼珠像沾满了水,随时从眼角溢出来。
此刻,他正用这双桃花眼打量着白泽,像是锁定了一只美味的猎物般,眼中放出惊艳兴奋的光芒。
白泽被对方盯得头皮发炸,嗓子眼发紧。一种从未有过的不详气息扑面而来。让白泽冒出立即拍屁股走人的想法。
这人谁啊?长成这样也敢出门,不怕被人抓去做实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