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里还剩下93块,手机里有148。在这座偌大的城市,这点钱恐怕连一周都撑不下去。
她从那家出来的时候,没舍得搭车,甚至舍不得坐地铁,拖着行李箱走了两个半小时才走到这里,腿酸脚痛,也只能咬牙坚持。
t市的冬天比小镇上要暖和一些,但到处都是行色匆匆的路人,大家都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跟周遭没有任何联系。找不到一点归属感,哪怕全部家当都立在脚边,于这座城市而言余欢也不过就是个过客罢了。
可过客,也是需要吃饭的。余欢拢了拢外套,深深吸一口满是雾霾的空气,抬腿迈进了公司大门。
来到这座城市其实是个意外。
原本余欢是打算到b市去的。听说那里赚得多,机会也多,是一座距离梦想很近的城市。可她实在太累了,趴在小桌子上直接睡死过去,再醒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在b市下车的机会,只能又坐了一小会儿在t市下车。
补车票还多花了二十块。
买完车票身上就剩不到两百块,她还得靠这点钱支撑到发工资。余欢舍不得再花钱往b市跑,干脆留在这边找机会。
走出小镇之前,余爸爸在小镇上拥有唯一一家小饭馆。镇上的人要请客或者办宴席都会到他们家去,农忙的时候顾不上做饭,干完活也会上他们家去吃一碗热腾腾的盖浇面。
说是小镇,其实跟大一点的村子没什么两样。小饭馆收入不算多,省一点养活他们父女两个也算绰绰有余,几年下来还有了一点小存款。余欢曾想过,等她学会爸爸的所有手艺,就让爸爸好好休息,她来撑起那家小小的饭馆。
可天不遂人愿,爸爸终究没能熬过那个年。
余欢一个水灵灵的大姑娘,打小没了娘如今又没了爹,孤苦伶仃一个人看着就可怜。三姑姑劝余欢,不如去嫁人了吧。
和小镇上不到二十岁就已经当妈的人比,余欢这个时候嫁人其实不算早。刚好王大柱也是一个人,正缺个媳妇儿帮他管家。
三姑姑说,王家赚了那么多钱,就王大柱这么一个儿子,余欢要是能嫁过去,后半辈子保准衣食无忧,不用下地干活也能吃香喝辣。
可余欢不乐意。
王大柱比她大了十二岁不说,还有两个孩子。那两个小不点被家里惯得简直不要太熊,今天拿石头砸人家的玻璃,明天踩坏人家地里刚长出来的土豆苗。五岁的孩子带着个三岁的小屁孩儿,皮得都快上天了,余欢看见他们就头疼。
两个孩子的妈妈余欢也见过,挺好看的一个姑娘,听说是上过大学的,就是不知道怎么到了他们这个小地方。
镇上的人都说,那姑娘是王家一个在城里的亲戚介绍给王大柱的。可余欢总觉得,那姑娘应该不是自愿嫁到他们这个小地方,也不是真的愿意和王大柱一起过日子。
因为那个姑娘眼睛里没有光。
没有对生活的憧憬,没有对未来的期望。就像,活着的每一天只是在完成任务一样。
余欢总有一种直觉,那姑娘不是病死的。
-
“回来了。”头发染成酒红色的杨姐坐在办公桌后面对着电脑敲敲打打,听到门口动静抬起头来,顺手捏了张纸递过来,“填一下,一会儿去见面会。”
余欢接过表格,轻车熟路找了支笔趴在茶几上刷刷几笔填完交还给杨姐,拿了钥匙去宿舍放行李。
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个小朋友,也就刚到余欢腰上,口罩捂住了半张脸,露出来的一双眼睛水汪汪的,正好奇地看着公司大门方向。
因为王大柱家的两个熊孩子,余欢对小屁孩儿真的没什么好印象。即便眼前这个小家伙长得软萌,也很有可能是披着天使外衣的小恶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