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不斜视盯着桌面上的玻璃烟灰缸。
文学啪地摔了一下手册,揣进衣袋,有30秒钟谁也没有做声。渔夫又点燃一支&ldo;七星&rdo;。
&ldo;久经沙场。&rdo;渔夫道。
&ldo;莫非要叫人权维护委员会来?&rdo;文学说。
&ldo;喂喂,这还谈不上什么人权不人权的。&rdo;渔夫道,&ldo;这是市民的义务。市民须尽可能对警察的破案工作予以协助,这在法律上写得明明白白,你所喜欢的法律上可就是这样写的。你为什么对警察那般深恶痛绝呢?向警察问路什么的在你也是有的吧?小偷进来你也要给警察挂电话吧?彼此彼此嘛!可为什么连这么一点小事你都横竖不肯协助呢?不就是走走形式的简单问题吗?昨天夜晚你在哪里干了什么?根本用不着费事,快点答完算了!我们也好往下进行,你也好回家,皆大欢喜。你不这样认为?&rdo;
&ldo;我想先知道事由。&rdo;我重复道。
文学从口袋里掏出纸巾,肆无忌惮地擤了一通鼻涕。渔夫从桌子抽屉里取出塑料尺,啪嗒啪嗒地拍打手心。
&ldo;我说,你还不明白?&rdo;文学将纸巾扔进桌旁的垃圾筒,&ldo;你在使自己的处境变得越来越糟。&rdo;
&ldo;知道吗,现在不是1970年,没有闲工夫和你在这里玩什么反权力游戏。&rdo;渔夫忍无可忍似的说,&ldo;那样的时代早已过去了。我也罢你也罢任何人也罢,都已被一个萝卜一个坑地安在社会里,由不得你讲什么权力或反权力,谁也不再那样去想。社会大得很,挑起一点风波也捞不到什么油水。整个体系都已形成,无隙可乘。要是你看不上这个社会,那就等待大地震好了,挖个洞等着!眼下在这里怎么扯皮都没便宜可占,你也好我们也好,纯属消耗。知识人该懂得这个道理吧?&rdo;
&ldo;说起来,我们是有点累了,话也可能说得不大入耳。这是我们不对,特此道歉。&rdo;文学一边嘛里啪啦翻着手册一边说,&ldo;不过,我们的确累了。马不停蹄地干,昨晚到现在几乎没睡上觉,5天没见到孩子了,饭也随便乱凑合。也许你看不顺眼,可我们也在为社会尽我们的力。而你到这里来,硬是别着劲儿一言不发,我们自然要不耐烦。明白吗?说你使自己的处境越来越糟,指的就是我们一累心里就烦得不行,以致本来可以简单完结的事却完结不了,容易节外生枝。当然喽,你有可以求助的法律,有国民的权力,但那东西运用起来需要时间,而在那时间里很可能遇到不快。法律这玩艺儿啰嗦得很,费事得很,而且总有个酌情运用的问题。这些你能理解吧?&rdo;
&ldo;别误解,这不是吓唬您。&rdo;渔夫道,&ldo;是他忠告您。我们也不愿意让你遇到不快嘛!&rdo;
我默默看着烟灰缸。这烟灰缸没有任何标记,又旧又脏。最初玻璃也许还透明,但如今则不尽然,而呈浑浊的白色,底角还有油腻。我揣摩恐怕在这桌子上已经放了不知多少岁月‐‐10年吧。
渔夫久久摆弄着塑料尺。
&ldo;也罢,&rdo;他无可奈何地说,&ldo;那就说明一下事由。实际我们提问也是该讲究顺序,你的说法也有几分道理,就按顺序来好了,事情既已至此。&rdo;
言毕,将尺置于桌面,拉出一本文件夹,啪啪翻了几页,拿起一个信封,从中取出大幅照片,放在我的面前。我将这3张照片拿在手中审视。照片是真的,黑白两色。一看便知不是艺术摄影。照片上是个女子。第一张照的是裸背,女子俯卧床上,四肢修长,臀部隆起,头发像扇面一样摊开,掩住头部。两腿略微分离,下部隐约可见,胳膊向两侧随意伸出。女子看来是在睡觉。床无甚特征。
第二张更逼真。女子仰面而卧,整个身子袒露无余,四肢呈立正姿势。无须说,女子已经死了。眼睛睁开,嘴角往一旁扭歪,扭得很怪。是咪咪!
我又看第三张照片。这张是面部特写。是咪咪,毫无疑问。但她已不再雍容华贵,而显得冻僵般的麻木不仁。脖子四周有一道仿佛被揉搓过的痕迹。我一时口干得不行,连咽唾液都很困难,手心皮肤阵阵发痒。咪咪,那场绝妙的欢娱!曾和我快活地扫雪不止,直至黎明。曾和我一起听斯特伦兹,一起喝咖啡。然而她死了,现已不在人世。我很想摇头,但没摇。我把3张照片重叠收好,若无其事地交还给渔夫。两人全神贯注地观察我看照片时的反应。我用催问的神情看了看渔夫的脸。
&ldo;认识这个女孩儿吧?&rdo;渔夫开口道。
我摇头说不知道。如果我说认识,势必将五反田卷入进去,因为他是我同咪咪的中介。但眼下不能在此将他卷进去。或许他已经卷入,这我无从推断。果真如此,果真五反田道出我的名字并说我同咪咪睡过,那么我的处境就相当尴尬,等于说制造伪供。那样一来,可就非同儿戏。这是一次赌注。但不管怎样,不能从我口里吐出五反田的名字。他和我情况不同。如若说出他来,必然舆论大哗,周刊蜂拥而至。
&ldo;再仔细看一遍!&rdo;渔夫以颇含不满的缓慢语调说道,&ldo;事关重大,再仔细看一遍,然后好回答。如何?对这女子可有印象?请不要说谎。我们可是老手,谁个说谎当即一目了然。对警察说谎,后果可想而知。明白吗?&rdo;
我再次慢慢地看了一遍3张照片。本来恨不得背过脸去,但不能。
&ldo;不认识。&rdo;我说,&ldo;但她死了。&rdo;
&ldo;是死了。&rdo;文学富有文学性地重复一遍,&ldo;彻底死了,的确死了,完全死了,一看便知。我们看到了,在现场。蛮不错的女子,一丝不挂地死了。一看就知是个不错的女子。但已经死掉,不错也罢什么也罢都无所谓了,赤身裸体也无所谓了。死人一个而已。再放下去就会腐烂,皮肤胀裂,血肉露出,臭气熏天,蛆虫四起。看过那种光景?&rdo;
我说没有。
&ldo;我们看过好几次了。到那步田地,女子错与不错早已分辨不出,一堆烂肉罢了,和烂掉的烤牛肉一样。闻了那种臭味,好久都咽不下饭。虽说我们是老手,可惟独这臭味受用不了,除非习惯。再过一段时间,就只剩有骨头,这回臭味是没了,一切都已干干巴巴,白生生的,也还好看。总之骨头是干净的,不坏。不过,这女子还没到那般地步,没有腐烂,没见骨头。仅仅是死掉,仅仅是变僵,硬挺挺的。是个不错女子,这点分明看得出来。要是能趁她活着的时候和她尽情大干一场该有多妙!但如今日睹裸体也兴奋不起来,因为已经死了。我们和死毕竟截然不同。人一死,就是一尊石像。就是说,这里边有个分水岭,一旦越过分水岭一步,就成了零,真真正正的零。等待的只有火化。多好的女孩儿,可怜!要是活下去,肯定更好无疑,可惜!哪个杀的?伤天害理。这女孩儿也有生存的权利,才20岁刚出头。是被人用长统袜勒死的。一下子死不了,到咽气要花不少时间。痛苦到极点。她自己也知道要死,心想我为什么非要在这种地方死去不可呢。她肯定还想活。她感觉得出氧气少得让人窒息,头脑一阵发晕,小便失禁,拼命挣扎,但力气不够,最后慢慢死去,死得够惨的,我们想把使她惨死的犯人捉拿归案,必须捉拿。这是犯罪!而且是非常残忍的犯罪,强者使用暴力杀害弱者。不能听之任之。如果听之任之,将动摇社会的根基。必须逮住犯人,严惩不贷。这是我们的义务,否则,犯人可能还将继续杀害其他女孩儿。&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