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合时宜的话一出,山寨众土匪一阵短暂的讨论之后,很快就都沉默了下来,寨子里也顿时一片寂静。
要知道,土匪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讲规矩的,不过他们都只认同自己的规矩,道德底线又十分灵活,所以很多时候显得十分不守规矩。但技不如人,输了就得把位置让出去这一点,则是土匪们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中,不约而同都会遵守的潜规则。
不过,赵华泰毕竟是赵日天的干儿子,这个犊子,他还是要护着的。只见他笑容满面地看向林一凡,语气亲热道:
“天色已晚,林英雄比试了一天,想必一定也累了,不嫌弃的话就在小寨中吃上一顿饭,好好休息休息,押金我一会就叫兄弟们点清,送到英雄面前。等吃完饭之后,我再亲自送林英雄和两位军爷下山,林英雄您看行吗?”
林一凡看向王建邦和刘彪两人,而这两人显然是已经把他当成了主心骨,眼神示意一切都由他来做主。林一凡心领神会,又沉吟了一会儿,才在赵日天满是期待的眼神中点了点头。
赵日天顿时大喜,赶紧扭头对着众手下大声吆喝道:“弟兄们还杵着在哪干嘛,还不快去准备些硬菜给英雄和军爷们接风洗尘!”
“是,当家的!”
飞龙寨的土匪们纷纷应和,然后各有分工,很快就忙活了起来。寨里的十几个厨子也赶紧开火做饭,赵日天特意叮嘱他们多烧几个好菜,就按寨子里过年的规格来办,就怕怠慢了林一凡。
如今,他对待林一凡的态度可谓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客客气气地把林一凡请回大堂之后,直接就让对方坐在平时二当家的位置上,还亲自倒了一杯热茶。而王建邦和刘彪两人也沾了林一凡的光,所有人对他们的态度都变得异常客气有礼。
毕竟,飞龙寨的土匪们都亲眼见识过了林一凡的本事,赵日天更是许多年之后,再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心有余悸”,还好他没有把林一凡得罪得太狠。要是和这样的人结下了无法和解的仇怨,那他的飞龙寨恐怕会直接陷入万劫不复的灾难之中。
这就是大别山里的土匪们,他们只信奉“强者为王”的丛林法则,只要你比他们强,他们就会对你心服口服,因此对于林一凡这样拥有绝对实力的强者,他们根本没有不谄媚奉承的道理。
赵日天现在就在对林一凡各种示好,似乎是想要以此扭转一开始留在林一凡心里不好的印象,如果能趁机和这样的强者交个朋友,同时宣扬出去,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相比之下,他吞下的那些军火钱根本不算什么,毕竟做人不能太短视了,就像林一凡说的:想赚钱,那也得有命花,否则现在就是吞下去再多,那又有什么用呢?
很快,一盘盘硬菜端了上来,飞龙寨不愧是大山寨,烧野鸡,炖野猪肉,烤兔子……各种山珍琳琅满目的摆了满满一大桌,赵日天在自己的寨主位子边上加了张椅子,特意邀请林一凡和自己坐在一起,二当家秀才,三当家笑面虎,四当家赵华泰和五当家王五则是分别坐在近前的两边。
赵日天先是亲自给林一凡倒了满满一碗酒,然后才给自己倒,他端着大瓷碗,面对着长桌上的众人,朗声道:“弟兄们,我们一起敬林英雄一碗,是林英雄今儿个让咱们这些山野村夫见识到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林英雄,我们敬你!”众土匪齐声喊道,他们现在也都对林一凡无比崇敬。
“那兄弟我就不客气了,先干为敬。”林一凡端起装酒的瓷碗,一口气喝完了碗里的酒,然后将瓷碗倒过来,果然没有一滴酒滴下。
“好酒量!”赵日天哈哈大笑,也不甘示弱地将自己碗里的酒一口气喝完,在他们土匪的观念里,酒量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你的实力,因此在喝酒一事上是绝对不能输的。
长桌上,气氛一时欢快至极,林一凡也丝毫不客气,夹起桌上的烧鸡腿就啃,在土匪窝里,自然也得入乡随俗,客气反而显得没有义气。而且,他也是好久没有吃过大鱼大肉了,这对于长期高强度行动的军人来说,并不是一件好事。
“林兄弟,你那么年轻,就能有这样的身手,真的不怪我老赵眼拙,换谁谁也猜不到啊!”
一碗酒下肚,赵日天就自作主张地称呼林一凡作“兄弟”了,他语气熟络亲热,态度温和,就好像两人是拜了十几年把子的老兄弟一样。
“我王五这辈子除了我大哥,就没服过谁,但这一次,我是真的服林兄弟你了,你的速度比我快得多,力量也比我强,我输得心服口服!”王五一边啃着大猪蹄子,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口水不断喷出。
“今天的比试,是我输了,林哥你的枪法确实比神仙还要神,我这‘大别山枪神’的称号该是你的!”赵华泰说着端起自己的酒碗朝林一凡敬了一下,然后自顾自地一饮而尽。
比试过后,不仅仅是赵日天服气林一凡,山寨里的一众当家们更是如此,特别是和林一凡交过手的飞龙寨的两大高手王五和赵华泰,都甘拜下风。
林一凡对于众人的夸赞,只是宠辱不惊的微微笑着,口中客气回道:“今日以来,寨中的各位也让我林某人很是惊喜,两位当家的身手和枪法便是放在整个华东,也都是一等一的存在,赵当家的手下高手云集,怪不得飞龙寨能发展壮大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