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越到年龄大时,才越发懂得聆听自己内心的声音,在国外辗转了很多年,也交了很多女朋友,却总是有一个凶巴巴的少女,占据着他心中最重要的位置,赶都赶不走。
于是他回来了,但愿那个女孩,还能属于他。
季琉失眠了大半夜,第二天上班格外地没精神,恍惚了大半天之后,终于到了下班的点,一溜烟飞奔到公司大门口的她觉得自己出现幻觉了。
顾熙居然懒洋洋地倚在一辆黑色宝马上,像是在等她?
不,一定是接其他人。季琉一边给自己催眠,一边淡定地从他身边绕过。
“六六大顺。”
身后的人懒洋洋地喊了一声,季琉停下来,转头看他。
“别看了,我就是找你的。”顾熙一手撑着车头,摆了个自认为很酷的造型,“怎么样,我新车是不是很酷?”
“你一天不装逼能死吗?”季琉从小到大就看不惯他这个死样子,总是让人忍不住想抽他。
顾熙扯起了一抹灿烂的微笑,“不怕,我随身带着避雷针呢!”
他的车缓缓停下,季琉这才发现,他竟然来到了他们以前居住过的老宅子。
后来他出国了,市里进行房屋整顿,她们家也就搬走了。
大门已经锈的不成样子了,开门时还伴随着刺耳的咯吱声,听的人心里发毛。
“喂,我说。”季琉用胳膊肘拐了拐他,“你没事儿来这么个阴森的地方想干啥?”
“阴森吗?我这是怀旧,像你这种粗人是不会懂滴。”顾熙说着,还文绉绉地凭空捋了捋想象中的胡须。
季琉抬手就是一巴掌招呼到了他的后脑勺上,“再装逼我打死你哦!”
顾熙也不恼,只是摸了摸头一脸认真地看着她,“我警告你哦六六大顺,你再敢对我动手动脚我对你不客气,这里人烟稀少,杀人抛尸最适合了。”
“就你还杀人抛尸呢,啥时候能学会杀鸡再说吧!”季琉嫌弃地说。
说到这儿可就有典故了,小时候有一次顾熙去她家里蹭饭,季妈妈刚好买了一只鸡,张罗着要给他们煮鸡肉吃。顾熙自告奋勇地拎着刀要去杀鸡,他将鸡抱了个满怀,一手死死地握着鸡脖子,另一只拿刀的手一直哆嗦着要割,却又一直下不去手,最后那只鸡是被他活活勒死的。
这件事季琉笑话了他半年。
顾熙一看她那表情就知道她想到了什么,解释道:“我那完全是因为善良!”
“得了吧还善良,善良你会主动去杀鸡?善良你会把它勒死?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天的鸡肉就数你吃的多,你说你怎么就这么善良呢?”
“行行行我不跟你说!”顾熙无奈地举双手投降,脸上的笑容却是无比灿烂,真好,他的事她都记得。
两个人在院子里随便找了个地儿坐下,顾熙拿出了早已备好的啤酒,“没别的意思,我就是想来看看。”
季琉拉开了一罐,一口气灌了下去,潇洒地一扔易拉罐道:“看又怎么样呢,时间又不会倒回去。”
顾熙只是笑,一瓶又一瓶的啤酒下肚,两人都开始有些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