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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第1页)

我虽然觉得她这样很过分,但什么都不能说。因为即便是小小的抗议,她也会马上拿圆珠笔的事来让我闭嘴。

最后,学校里就没有人来找我玩了。这也是情理之中,因为谁也不想去不受欢迎的地方自找没趣的。

六年级班级调整,和好朋友分开以后,我在学校里更是形单影只,休息时间总是孤零零的,要是有分组活动,我就一定是那个多余的人。

能够排遣这份寂寞的,只有去教会的时候。会来教会的孩子,他们的父母和我的父母都一样是教会的信徒。大家处境相同,彼此理解,玩的时候也不用担心暴露自己教徒的身份,和他们一起玩要比和同学玩快乐得多。因此,那段时间,我比以往更热衷于参加教会活动。

然而,身边没有好朋友的日子还是非常痛苦的。没有人能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一起说话,买上课用的绣线也只能一个人去。

我去的地方是车站前稍远的叫做赛百利的大型超市。你一定也知道,那里的四楼有手工用品的柜台。

那天,我运气不好正值经期。上个月是第一次,这次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二次。

因为我们都是女人,所以我就直说了。我是那种症状特别严重的人,开始的时候体温会升高,精神也会恍惚,还会有刺痛感。初潮来时,一想到这样的事今后要纠缠我几十年,就觉得生为女人真是太不走运了。

扛着不舒服的身体,连找个需要的绣线都变得特别辛苦。一点精神都没有,整个身体都不听使唤。

我想快点回家睡觉,于是马上结好账,乘自动扶梯到了一楼。

要出大门,就必须通过食品柜台。走着走着,我来到了卖点心的地方。或许是因为通道窄小,我下意识地想避开人多的地方,才不由自主走到这里的吧。

就像之前反复说明的那样,我并没有想要吃点心。如果想吃的话,也有足够的钱可以买。

然而鬼使神差地,当我路过糖果架子的时候,不由自主地顺手取了一颗迅速放进了口袋。连一步都没有停留,也没有用心观察四周,就好像在检票口取车票那样。

或许我本能地知道,如果战战兢兢鬼鬼祟祟的话,反而会引人注目吧。

没有人叫我站住,我堂而皇之地出了超市。偷得实在太轻松了,反而让我有点回不了神。

我那时一直以为大人的世界是非常严格无隙可乘的,身手再好,也会被人看到。

不过事实并非如此。就连我这样的孩子都能避人眼目手到拈来,之前所想的一切反倒是像在草木皆兵。

从此以后,我就开始在超市偷东西了。

你也知道,那个小城过去有大大小小三家超市,我们上初中的时候又开了一家,正好凑成四家。但没过多久,最老的那家角田超市倒闭了,马上又恢复到了三家。

我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就频繁在那几家超市偷东西。当然没到三天两头的地步,一般来说一个月三次,任选一家下手。

偷的大多是点心、文具之类,偶尔也会有男士袜子,或随便一卷保鲜膜。

其实不管什么东西都无所谓,我会把点心吃掉,其他的东西通常都会马上扔掉。

我那时一定只是单纯在享受&ldo;偷盗&rdo;的快感吧,至于偷盗的结果和到手的东西都无所谓。

但按理说,在那么个小城偷东西是十分冒险的。要是被抓到的话,准会满城风雨,让人待不下去。

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在十六岁那年初夏之前,我一次都没被抓到过。不是自吹,我的偷窃技术确实是天才级别的。

我是那种存在感异常稀薄的人,所以才特别适合吧。再仔细推敲的话,或许是我从小学开始便屡屡出手,所以自然而然就造就了我这么一个人也说不定。

我的恶癖偶尔也会在学校里出现。

老师忘在讲台上的批改用的红笔。

图书馆的书。

理科教室的实验器具。

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有机会我就偷。当然那些都不是我想要的东西,我只是单纯地想享受偷盗的快感才下手的。偷来的东西大多被我随手扔进堤坝的石堆沟堑里了。

对了,初中二年级和你同班时,有个女孩丢了铅笔盒,那件事你还记得吗?单一只铅笔盒本来不会闹出多大的风波,但她在铅笔盒里放了三千日元,所以才闹得鸡飞狗跳的。那钱好像是用来交课外活动的制服费的。

班主任狠狠训斥那个女生不该在铅笔盒里放现金之后,空出自己整整一节的国文课,发动全班一起查找偷窃的人。

但最终还是没能找到那个铅笔盒,不是吗?

时至今日我能坦白告诉你,那也是我做的。我看到她放在桌上的铅笔盒,就趁从旁走过的时候悄悄拿走了。

我完全没想到里面会有现金。要是知道的话,就会偷偷放回某个地方了。然而事情闹大的时候我已经无能为力,因为东西早已不在我手里了‐‐到手后我连开都没开,就扔进了学校后面的焚化炉里。

04

就这样,我的恶癖不断升级,最终我也因此不得不离开那个小城。

想必你也猜到了,我偷东西的时候被人发现了。然而,如果发现我的人是超市店员或保安的话,大概也就不会发生以后那一连串事了。我父母最多会怒极给我一顿毒打,把我赶出这个城市,还不至于愤然与我断绝血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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