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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第1页)

冬秀何尝不是这样想的呢,在这样的世道,做女人有多难啊,她宁愿变成个男人,忍受生理的总总不适,换来一份自在行走于世间的自由。

&ldo;我可真羡慕你,表姐,你能嫁给穈表哥多好啊,大家都是知根知底的亲戚,离得又近,想家了,抬抬腿半天就回了,哪像我……&rdo;娉婷忍不住又红了眼。

&ldo;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rdo;

&ldo;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rdo;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ldo;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rdo;

&ldo;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rdo;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ldo;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rdo;

&ldo;嗯?&rdo;

&ldo;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rdo;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ldo;她真的已经放了脚?&rdo;

&ldo;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rdo;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ldo;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rdo;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ldo;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rdo;

胡竞之嗯嗯啊啊的应着,在母亲轻柔的絮叨声中,渐渐沉入梦乡。

在家里足待了三个多月,脚疾总算痊愈了,胡竞之便依旧回到沪市公学求学去了。

沪市的生活多么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时间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便将给未婚妻写信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脑后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这门亲事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第39章消闲报

酝酿了大半年,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这样的风流才子,却抗不过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个没见识、裹小脚的乡下老婆。

这老婆整日低头弯腰,唯唯诺诺的话也不敢大声说,长得丑、还不会打扮,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里飘荡,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陈腐,毫无生气,让人生厌。

忍耐着拜过堂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回城了,而她,自然是留在乡下伺候父母,他可不愿这道&ldo;污点&rdo;被同事朋友们知道。

回城后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学生,那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能与他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也知道他的抱负和理想。

她青春靓丽、谈吐不凡,好似春日的清风一般叫人喜爱,才子决定与她共结连理,当机立断便休了老家的原配。

却不想洞房花烛夜后,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而这个名叫平儿的小女孩,居然就是他那个原配老婆。

真正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对于看惯了网络小说各种新奇设定的后世读者来说,这篇文简直毫无新意,可对这时代的人来说那就是异想天开,脑洞破天。

这篇小说围绕着这个变身后的大才子如何与封建礼教相抗争的日常而缓缓展开,而那里面描写的一幕幕场景,很多都是冬秀的亲身经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相当于冬秀的自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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