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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第1页)

&ldo;就是啊,这要是稀里糊涂的入了洞房才发现,那才有得好看呢,大姐,你明儿听完了可得回来给我们好好说说。&rdo;

&ldo;好哇,感情你们等着老娘当这个冤大头呢,也成,反正我也不差那俩钱,何况五十个铜子就能消磨整一个下午,也值啊,明儿你们且等我也做回说书先生,把那后续故事讲与你们听。&rdo;

一群妇人们说说笑笑,兴高采烈的结伴回去了。

冬秀也与王稚萍一起往回走,金灿灿的夕阳铺满湖面,使得波光嶙峋的湖水仿佛一面彩色霓虹般耀眼梦幻。

王稚萍一脸享受的感慨:&ldo;不怕先生笑话,我在看先生的这本小说时只觉得心都化了、酥了、软了,这世上竟有这样真挚连绵的动人感情,打那时起,我就决定了,今后我若要嫁人,一定也要嫁给那样懂我、包容我的人,我希望我的婚姻也是充满了欢声笑语和脉脉温情的,而不是什么相见如宾、男主外女主内。&rdo;她忽又转过身目光灼灼的盯着冬秀,&ldo;先生,你的婚姻也是如你小说里描写的那般幸福美满么?&rdo;

冬秀顿了顿,没有立即回答,因为她自己也不知道现在的婚姻到底算不算是美满的。

按这个时代的标准来看,她自然是头一等幸福、幸运的女人,胡竞之俊朗、多才、温和、大度,甚至多金而慷慨,有名而谦逊,那些美好的品质足以让任何女人对他一见钟倩或日久生情,冬秀不可否认,越是相处,她越是被他所吸引折服,胡竞之也表现了对她的十足喜爱和满意。

可她不是很确定,这种喜爱是因为她是他的妻子,他不得已、没得选,所以才退而求其次呢,还是他真的喜欢上了她这个人。

说到底,她就是矫情病犯了。

果然,先恋爱再结婚,把婚姻建立在爱情上才是王道啊。

这样子先婚后爱叫她着实有些不自信。

不过这样患得患失的心情不也正是陷入爱恋的一种表现吗。

见小姑娘还执着的等着她的答案,冬秀只得答道:&ldo;我听人说过一句话,叫生活不止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可你要知道婚姻是恰恰相反的,浪漫的诗和远方也是有的,可更多的却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苟且,生活不是小说,没有那么多惊心动魄、海誓山盟,更多的是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你可以尽情享受恋爱里的欢乐自由,但却不能妄想婚姻生活也能一如既往。&rdo;

对于这些新青年们来说,这个时代的婚恋观,在封建礼教和西方文明的相互夹击下,早已碎成渣渣了,要么是听从父母之命与个压根不认识的人结合,要么就放荡不羁爱自由闹出些新闻来,总是容易走向两个极端。

冬秀可不想这小姑娘因为沉迷虚幻世界不可自拔,反倒把自己给耽误了。

现代就有女孩子因为看多了各种霸总言情,找对象时不切实际,总是不自觉的拿小说男主的标准去要求对象的,最后只能自己做自己的女主角,一直活在虚幻的世界里。

这个时代是容不下女孩子那些绮丽的美梦的。

稚萍是个很有主见和想法的女孩子,本也不需要她的鼓励或劝诫,见她有些为难,便十分体贴的转移话题道:&ldo;今天这两说书先生的确有几分功夫,比我自己看书时又别有一番趣味,好像更加逗人了,都说这北京城的人爱贫嘴,经她们那么一改一说,不过是普通的好笑片段,倒比那正儿八经的笑话还要好笑呢,你看那会儿大家笑得,简直前仰后合了呀,先生,您这故事主角既都是我们扬州人,倘若叫我们那儿的说书先生来说肯定更具风味呢,还有那开场的小曲,配扬州弹词肯定更加相得益彰!&rdo;

冬秀听完双眼放光,这可真是巧了,&ldo;你是扬州人?&rdo;

&ldo;是啊,我是土生土长的扬州人&rdo;王稚萍用扬州话回了她一句,果然极其娇媚温柔,听得人心都酥了。

&ldo;哎哟,那正好,我这里有几首歌,原就是配着这个小说的,你介不介意帮我试唱一下?&rdo;

冬秀本打算找机会直接教给那两个女先生的,可又怕人家接受不良,毕竟这时候还是各类九曲十八弯的戏曲小调当家呢,像这般直白又另类的唱法也不晓得会不会水土不服啊,毕竟像《夜上海》这样的歌曲还得等二十年左右才能喜闻乐见的被大众所接受和喜爱,真正在社会上流行起来。

要是有人能点评一下那是最好不过的,即便不好,也不会被笑话啊。

王稚萍几乎是想也没想就答应了下来,她与宝先生交好,一来是真心喜爱敬服她,二来也是想找机会劝她重新开始写作。

现在宝先生居然创作了歌曲出来,虽然不是写的小说,可也与小说有关哪,她自然要举双手赞同的。

当众唱歌是不敢的,两人干脆兴冲冲的回了冬秀家,交待王妈和带弟准备晚饭,把门一关,冬秀便开始边回忆边把那歌曲写出来。

王稚萍便在一边一行行的看她写下去。

&ldo;这首歌名叫《烟雨蒙蒙唱扬州》,我也不会谱曲,就先唱一遍给你听罢,等你学会了再用你们扬州话唱来听听。&rdo;

这首歌婉转多情,极富韵味,甫一开口便能将人带到江南水乡那雨雾迷蒙的青石小径上去。

可惜冬秀没有那般功力,只能大概齐的把曲调给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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