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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所以,胡竞这碗菜,她最后能不能吃到嘴里还两说呢。

不过,知难而退、自卑矫情什么的可不是冬秀的性格,如果有人把一块大肥肉送她嘴边了,就算吃不到,最少咱也得蹭它一脸油哇。

冬秀当即屁颠屁颠的就去回信了。

那一封信她也从吕氏手上要了过来,打算好好的保存起来,这胡竞好歹也算个历史名人啊,这些以后说不定都是珍贵的研究资料、历史文物啥的,说不定她也能蹭一蹭他的光,在后世留下个名字呢。

吕氏看女儿兴匆匆的样子,心里真是委屈又心酸,哎,真是女大不中留啊,男方不过是来了一封信,女儿就这样高兴,全不见一点埋怨,可见心里还是期盼着自己婚姻和未来丈夫的,心里刚刚涌出来的退亲的想法,又被她摁下去了,罢了罢了,亲事哪能说退就退呢,不论什么原因,退亲总是女方吃亏些,弄不好就坏了名声,况且女儿年纪也大了,再找合适的人家也难,现在只盼着那孩子早日学成归来罢。

作为这个时代的文化人,胡竞的信倒很是通俗易懂,也没有咬文嚼字、酸文假醋,基本就是半白话文了,可能是照顾到她们的文化水平吧,这倒方便了冬秀,不用绞尽脑汁的写什么之乎者也,这样一不小心可就要暴露她&ldo;文盲&rdo;的事实了。

冬秀可不管什么矜持不矜持的了,反正这是私人书信,也没有其他人可以看到,便放开手脚,洋洋洒洒写了好几大张纸,这书信来回一趟可不容易,不能浪费了,希望男神不要被她的热情吓到。

坐在康乃尔大学美丽的草地上,胡竞展开家乡来信。

母亲自然是老话长谈,十分关注他的身体和学业,拳拳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另一封信却是他那素未谋面的未婚妻寄来的,于胡竞而言,这可真不啻于是一个大惊喜。

客居海外的人,心里总是孤独寂寥的,时时牵挂着祖国和亲人,每一份来自亲人的信件,都能熨帖人的心灵。

展开那厚得与众不同信封,第一眼便叫胡竞感到了惊奇,他一直以为对方是个不通文墨的乡下姑娘呢,不想一笔字倒是别样的娟秀清丽,大大出乎他的预料。

他忙细细读来,一时看完了,竟不觉微微笑起来。

这样的书信他还是第一次读到,整篇全无要紧事,絮絮叨叨全是家乡新闻和她的日常琐事,可那口语化的文字十分有感染力,好像写信人就坐在他面前侃侃而谈,一下子就把他带入到了那熟悉的乡村生活中。

而且行文流畅,语言幽默,叫人在会心一笑中只觉熨帖而温馨。

胡竞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位人前端庄有礼、人后机灵活泼的年轻姑娘,她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在自己舒适的卧房里悠闲而惬意的写下了这封信。

胡竞很是郑重的回了信件,关于国外的生活、他的校园、他的朋友,乃至他的爱好,仿照来信风格,写了一大篇,随信还附上了一张自己新拍的半身照。

他现在可不再把这桩婚事不当一回事了,反而生起了期待和好奇来,知好色而幕少艾,他也不能免俗的希望未来妻子拥有美丽的容颜,希望下次来信可以看到她的相片。

两个年轻未婚夫妻总算是有了交集,相互踏出了第一步。

而在沪市,《沪报》靠着《才子变身记》狠刷了一波存在感,发行量和知名度已然有反超死对头《申报》的趋势了。

其实这时候的长篇小说并不多,也并不长,多是几万字的短篇,在报纸上连载时,每期能出五六百字便算多的了,相比起来,冬秀的《才子变身记》不仅长,而且还日更三两千字,追起来无疑要舒爽很多。

况且加量不加价,相当于一分钱买三份货,自然大受追捧,就连名声都因此好转了不少呢。

而且自从开始连载,《才子变身记》一天都没有断更过,因此也积攒了大批忠实的读者。

一位知名作家曾说:书会潜入我们的心田,诗歌会流入我们的血液。

阅读带给读者的不仅是快乐、见识、知识,更多的是和作者间的一场思想交流,领会作者所要传达的信息。

很多读者在看过《才子变身记》后,因为受到小说的影响,已经尝试着不再强求家中女性裹脚了,甚至还有开明的家长,将女儿送进了学堂。

在大清朝,能进女子学堂的人那可是凤毛麟角,比熊猫还稀罕的存在呐。

冬秀从沪市的来信中得知,今年沪市的女学生比往年多了一倍不止,连女学堂也多开了好几家,这事儿就连《新闻报》也进行了专门的报道呢,说她这篇小说&ldo;文虽浅白,立意却深,于怪诞荒谬中发人深省&rdo;,简直叫她高兴的不知如何是好。

总算她的心思没白费。

哎,倘若她也能去上上学那该多好哇,可惜她这样的年纪,估计学校也是不收的。

而受到《沪报》销量的刺激,《申报》也早已坐不住了。

当初《申报》毅然决然的取消了所有文娱板块,专攻时事政治、新闻纪要,的确一下子就提升了自身的格调,在沪市办报业的地位空前崇高起来。

但是曲高和寡是自古以来的定论,相比于阳春白雪的高大上,绝大多数的人还是更喜欢下里巴人的低俗甚至恶趣味啊。

更何况这时代的百姓们连字也不大认识,辛苦劳作一天,还能指望他们关注什么国家大事吗,这时候恐怕一曲乡村俚曲或一个鬼怪故事更能吸引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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