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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第1页)

突然肩膀上多了一只手,冬秀条件反射的顺着手臂望过去,见到胡竞之那张依旧温润如玉的脸庞,顿时吃了一惊,一口果汁卡到气管里,不由捂嘴大咳起来。

胡竞之一边给她抚背顺气,一边拿起桌上的热手巾把递给她,一派亲昵关切之态,只要有眼睛的都可以看出来两人关系匪浅。

好容易止住咳嗽,冬秀眼泪汪汪的抬头问他:&ldo;你怎么来了?&rdo;

胡竞之拉过一把椅子,悠然坐下,嘴角噙笑的反问她:&ldo;我来请朋友吃饭,你呢?&rdo;

唐才常和王稚萍早在胡竞之过来时便注意到他了,这个青年人气度翩翩、身姿秀挺,长得还那么斯文英俊,在人群里很是显眼,又与一群外国人言笑晏晏相谈甚欢,好一番自信飞扬的学者气度,叫人不为他瞩目都不行。

却不想这人径直走过来,与宝先生一副熟稔亲昵做派,据他们所知,宝先生在随丈夫来北京前,可从没出过她们那个小县城,不大可能认识外男。

这个人要么是她嫡亲的兄弟,要么就是他丈夫,看对方那副神情和举止,定是丈夫无疑了。

果然,不待他们再猜测什么,宝先生便介绍道:&ldo;我是朋友请吃饭,一直听你说这六国饭店多么了不起,就顺便过来长长见识啊,这位是唐先生和王小姐,这是我先生,他姓胡。&rdo;

这介绍很是敷衍,除了一个姓,基本没有透露出任何其他信息来。

胡竞之也不揭穿她的小心思,只礼貌客套的与两人打过招呼便告辞离开了。

冬秀大舒一口气,也不想再逗留了,正好三人也吃完了,该说的也说了,便匆匆起身离开了。

只唐才常向胡竞之离去的方向看了一眼:他总觉得这个青年人看着有些眼熟,不知在哪里见过。

晚上,胡竞之早早回来了,也不多问也不多说,只笑意盎然的瞧着她。

冬秀看他一脸&ldo;我不拷问你给你机会主动坦白&rdo;的样子,真是压力山大。

哎,在这个时代,女人无社交哇,即便有,也是一群家庭妇女窝在一起八卦些家长里短而已,对绝大多数男人来说,他们的妻子是不该也不可能有什么私生活的,像冬秀那样敢在没有丈夫陪同的情况下跟陌生男子和女子一起到饭店去的,简直有些惊世骇俗了。

她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什么合适的理由把这事儿混过去,索性便直说了,毕竟比起被人怀疑她一个已婚女子私会陌生男子来说,她是个小说家的身份更容易被接受和原谅。

&ldo;好吧,我告诉你,其实那两个人都是报社的编辑。&rdo;

&ldo;编辑?那他们找你干什么?&rdo;

胡竞之再怎么大开脑洞,也绝对想不到自己妻子会是一个能使编辑亲自上门约稿的知名小说家的,他想起自己最近正在编纂的一部华国哲学史考证,因他现今有些名气,已经有很多出版社都与他约过稿了,希望能获得此书的出版权,不过他一直没有答应,莫不是这些人打算走裙带路线,从冬秀姐入手,诱她来与自己吹枕头风?

假如冬秀有读心术,这会儿肯定就顺着他的脑洞往下说了,可惜她没有,这会便只能老实道:&ldo;也没什么,就是我之前往那个报社投过些稿件,你也知道咱们乡下什么情况,你那么晚才回来与我成婚,那些人少不了要说些闲言碎语的,为了排遣烦闷,哥哥便搜罗了些报纸回来给我取乐,我看那上面老有什么征文广告,闲来无事就写了几篇,只当打发时间了,这次也是巧了,那编辑刚好也来北京了,就请我吃个饭什么的。&rdo;

胡竞之有些惊奇又有些释然,打趣道:&ldo;原来冬秀姐还是个才女呐,失敬失敬!&rdo;

一边说一边还正儿八经的给她拱手致意,现今时代不同了,女孩子们也能出来上学堂了,有的还能出国留学,出门工作呢,甚至还有自己办实业的,能力魄力皆不输男子,像冬秀姐这样往报纸上发些小诗小词的闺阁女子也不在少数,都是值得鼓励和尊敬的新女性。

是的,胡竞之听她说完,已经认定她不过是写了些无病呻吟、儿女情长的小诗词给报社,而且还很幸运的被采纳了,现今报纸上多是这样的女子,也不算得什么稀奇了。

那天与她一起的那个王小姐恐怕也是其中一员吧。

不过那个编辑是不是太过大方了,有必要请两个小作者到六国饭店这样的地方去吗?难道是有什么龌龊心思?出版社和报社打着传播知识文化的旗帜,干着读书人的活,可不一定有读书人的节操和风骨。

&ldo;以后再去喊我一起,我与他们打交道的经验多,免得你被人坑骗了。&rdo;

到底不放心她一个人,胆子也太大了,又没有防人之心,居然就敢这么大喇喇的跟人吃饭去了,万一被人给拐卖了呢,最近这北京城的治安可不太好啊。

胡竞之忽然迎面抱住她,在她耳边说:&ldo;你怨怪我吗?&rdo;

嗯?这话题转得太快,就像龙卷风使她失去了方向,这都哪跟哪啊?

冬秀也不知他为什么突然就跟她煽情起来了,不过只要不再追问她就好了呀,忙顺从的回抱住他琼瑶道:&ldo;我怎么会怨你怪你恨你,我从来没有怨你怪你恨你,想你念你爱你都来不及呢。&rdo;

说完自己生生打了个寒噤,太肉麻太脑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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